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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別把“重慶警察介入樓市整頓”解讀歪了

重慶此次打擊的“炒賣房號”非法牟利等九種行為是不折不扣的違法犯罪行為,是無論何時都要打擊的。

▲圖文無關。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文 | 盤和林

昨天,一條《重磅!重慶市警察局介入樓市整頓 炒房或上升至犯罪行為》引發輿論關注。

報導說,重慶房管局與重慶市警察局聯合印發了《關於整治和打擊房地產領域違法犯罪行為的通知》,對目前市場上存在的部分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造謠傳謠、炒賣房號、非法集資和造假騙貸等予以嚴厲打擊,懲治房地產領域違法犯罪行為。

輿論認為,與此前經常通過經濟處罰、約談、通報、停止辦理網簽等行政手段相比,警察部門的介入能讓違法違規的房企、機構和個人得到更實質性的懲罰。不過,從網絡熱文的標題看,也透露出民眾對於房產財產權利的一種焦慮。

但這是一種誤讀,警察介入樓市整頓只是打擊房地產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為,並非打擊市場意義上的投機炒房。投機炒房仍需市場化手段、甚至行政手段來治理,絕不會上升至司法層面。

其實,重慶警察局介入樓市整頓並非首創,而是一次全國性的專項行動。今年6月,住建部、警察部和司法部等七部委聯合印發《關於在部分城市先行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的通知》,決定於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和廣州等30個城市先行開展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其他城市早已開展相關行動,而重慶此次被放大至打擊炒房,主要與當前房地產調控不斷更新的大背景有關。

▲圖文無關。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在重慶發布的通知中雖然有“嚴厲查處投機炒房”表述,但亦明確了九類具體的違法違規行為:編造散布房地產虛假資訊擾亂公共秩序,“炒賣房號”非法牟利,房地產領域非法集資,偽造公文、證件、證明檔案,挪用、侵佔房地產交易資金,“一房多賣”,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威脅人身安全,房地產領域涉嫌擾亂公共秩序等其他違法行為。顯然,這九種行為是不折不扣的違法犯罪行為,是無論何時都要打擊的。

而市場意義上的炒房,更多是指伴隨著房地產業的發展而產生的投資、投機行為,一般來說民眾在房地產領域的投機、投資行為都不屬於違法犯罪,而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一種正常逐利行為。可以肯定地說,民眾基於正常投資哪怕是對市場產生一定負面影響的市場投機購房行為,都不會上升為犯罪行為。

重慶此次主要打擊的對象是開發商與房產中介機構,而不是普通市民的購房行為。退一步來說,市民普通的投機或者投資炒房行為,從法律意義上是很難界定或者界定的司法成本過高。

但之所以被公眾誤讀,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此前不少被開發商與房產中介認為是習以為常的行為,諸如造謠傳謠、炒賣房號、非法集資和造假騙貸等,而此次成為重點打擊的違法現象。很顯然,違法犯罪與普通的市場炒房的邊界是清晰的,市民不必過度憂慮。

當然,於政策執行者而言也要看到此次誤讀事件背後的本質問題,那就是一定要嚴格界定炒房與違法犯罪的清晰邊界,防止權力越界,切實避免在執行過程中傷害民眾的合法財產權益。

值得指出的是,這並不意味著政策可以縱容市民參與投機性炒房行為,諸如炒房團等的確對房價調控乃至經濟健康運行產生不小負面影響。隻不過,炒房行為屬於“市場失靈”的附屬品,應當使用糾正市場失靈的辦法,如限購限貸、征稅等應對措施,而不需要上升到司法程度,這是必須厘清的概念。

□盤和林(經濟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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