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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應許的保證與記號

從以實瑪利出生,十三年過去了,亞伯拉罕已經成為高齡99歲的老人。此時距離他出哈蘭踏上神要他前往的應許之地已經24年。所有神對他的應許都還沒有實現。這長久的等待對亞伯拉罕來說是個折磨,也是對他信心的考驗。「神的約還生效嗎?我還需要繼續等下去嗎?」這種問題在他心中應該經常出現。在這個時刻,神仍然向他顯現。讓我們一起繼續查考亞伯拉罕的信心之旅。

神堅定所立之約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2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3亞伯蘭俯伏在地,神又對他說,4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5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6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7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8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創17:1-8)

亞伯拉罕信心的道路可以說是神帶著他走過的。每一個人生重要的時刻神都會向他顯現,向他說話,給他應許,故勵他堅定信靠,不要放棄。第一節中,神向他表明自己的名字「我是全能的神(ElShadday)」這名字反映出神的屬性,神是全能者。神告訴亞伯拉罕祂的名字,顯示人雖然無能,卻可以靠著神的大能勝過自己的軟弱。當時亞伯拉罕正處於盼望後嗣,卻久等不得的境況,一旦想到全能者與他同在,必然心生安慰,不致恐懼。

神命令亞伯拉罕與祂同行,作完全人,這就是神對他的呼召。「完全」這個字就是「無瑕疵」之意。我們知道這是因為神是完全的,祂也要我們完全,雖然人因有限,無法全然做到,但總要朝這目標努力。接著期望,神賜給他應許「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這並不意味著交換條件,除非亞伯拉罕作完全人,神才成就他的應許。前面神早已賜下許多的應許的話語,後裔是神立下無條件之約,要賜給他的。神對他行為的要求,只是讓他留在神的恩典之中,預備承受神應許的福分。此句話絕沒有神要亞伯拉罕以行為的功德來換取福分的含義,但是祂確實要求立約者憑著信心,來領受神所賜的福分。亞伯拉罕俯伏在地,表示對神指示的順服。

其次,神將他的名字改變,通常都是在人生經歷重大轉變的階段,神更改人名字讓他記住名字重要的意義。亞伯蘭的意思是高貴的父,神將它改成亞伯拉罕,意為多國之父。這個名字在神與他立約這角度來看,有特別的含義,不單表示他會生出兒子,成為父親。並且表示他的後代會生養眾多,成為大國。這正是亞伯拉罕之約中有關後裔的應許這部分。神清楚地描述他後裔將來的情形:「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這是神要在他後裔身上完成的工作。同時,亞伯拉罕成為多國之父,不單是指生養出眾多血緣的後代,更是讓許多人因著效法他的信心,也成為蒙福之人。這就成就了應許的另一部分,「萬國要因你得福」。我們外邦的基督徒,因著信靠基督進入祂裡面,被算為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也是亞伯拉罕之約應許臨到的蒙福之人。神對外邦人拯救的計劃,早在亞伯拉罕之約中就已經計劃好了。神是不偏待人的神。

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不僅止於他個人。神要繼續對他的後裔堅定這個約。神進一步應許說:「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亞伯拉罕之約不是一個個人之約,而是個傳遞到亞伯拉罕後代子孫的永遠之約,永遠不會失效。也就是說神必定會成就約的應許。祂會將祂的約世世代代傳給亞伯拉罕的後裔。就算人會失信,不守住與神所立的約,神絕對不會反悔。祂會興起信實之人繼續留在約中,會繼續賜福給他們,保護他們,最終成就約中所有的應許。這就是無條件之約,與永遠之約的含義。個別不信的人可能會從神的約中失落,但是神的約仍然堅定不變,神要保守所有留在約中的人,最終成全神的旨意。

這句子最後的一部分是立約的公式化用語:「我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每一次神與祂的百姓立約,這句話都會出現。先知耶利米預言神與祂的百姓立新約時說:「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耶31:31)這舊約中預言的新約,就是主耶穌用祂的血與我們立的新約。也就是說,主耶穌成全了亞伯拉罕之約中的,萬民要因著亞伯拉罕的後裔得福這應許。亞伯拉罕之約連貫新舊兩約,包含神要賜福祂子民的的一貫心意。所以它是永久之約,最終必然應驗。這約今日仍然在實現當中,一直等到神擊敗一切仇敵,帶領祂的子民進入新天新地,此約才全然完成。大哉,神的智慧極其崇高,祂的旨意永恆不變。我們能成為祂立約子民的一部分,何其有幸,我們當充滿感恩讚美。

以割禮為立約記號

「9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10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11你們都要受割禮.〔受割禮原文作割陽皮〕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12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無論是家裡生的、是在你後裔之外用銀子從外人買的、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13你家裡生的、和你用銀子買的、都必須受割禮。這樣、我的約就立在你們肉體上、作永遠的約。14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創17:9-14)

神對亞伯拉罕再次保證,堅定永約之後,要求亞伯拉罕與他的後裔世世代代遵守此約。我們會有個疑問,約怎麽遵守?前面我們提到神在與亞伯拉罕立約的時候,同時也要求他作完全人。這是個預備好自己,領受神賜應許的生命品質。所強調的不是人的行為,而是對神的信實。也就是說,一個對神信實,忠於與神所立的約之人,就能夠承受神所賜下得福分。信實是神對人內心順服態度的要求。個人內心的品質很難掌握,神立下割禮為外在的記號,讓他們世世代代去遵守。每一次神與人立約都有個外在的記號,讓人看見這記號就想起所立之約的意義。如神與挪亞立普遍恩典之約時,天上出現彩虹,與以色列民在西乃山立西乃之約時,要求他們守安息日。這些都是立約的記號。當人願意尊重這外在記號,每當看見就會記住神與他們立的約。

割禮這記號的重要性,在平時還看不出來。但在以色列人寄居埃及上百年時,還有被擄於外邦幾十年時,怎麽記得他們是以色列人?見到祖祖輩輩留下的割禮,今日仍然遵守,就知道自己的身份,就是與神立約的子民。記號雖然是外在的事物,但是對於人心有提醒的作用。割禮的記號提醒以色列民,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神與他的祖先曾經立下亞伯拉罕之約,這約永不廢棄,最終必然成就。他們既然身上有這記號,就當心存對神的信實,效法先祖亞伯拉罕的信心。正如基督徒也有洗禮為記號,這是主耶穌命令信徒要去行的。割禮對於亞伯拉罕子孫,正如洗禮對於耶穌基督的門徒,都是神與祂的子民立約的記號。主耶穌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28:19)

外在的記號有提醒神子民的作用。讓他們記住神與他們所立的約,他們必須以信心尊重所立之約,知道自己是與神立約子民的身份。記號不能代替所象徵的實際。割禮只是割掉男人生殖器外面的包皮,實際象徵的意思是割除汙穢,與世俗分別。申命記中神讓摩西警戒以色列民:「耶和華你神必將你心裡,和你後裔心裡的汙穢除掉、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神,使你可以存活。」(申30:6)使徒行傳中司提反斥責那些逼迫基督徒的猶太人:「你們這硬著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常時抗拒聖靈。你們的祖宗怎樣,你們也怎樣。」(徒7:51)外在的割禮是施行在陽皮上,實際的割禮是施行在心中,割除心中的汙穢,讓心對神順服;潔淨耳朵,讓耳聽命於神。

起初全世界受割禮的民族不單是以色列人,包括阿拉伯人,摩押人、亞捫人、以東人也都有割禮的習俗。他們可能都受到當初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影響。12節說:「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無論是家裡生的,是在你後裔之外用銀子從外人買的,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所有亞伯拉罕的後裔,也就是除了將來蒙應許的後裔以外,為蒙應許的庶出之子的後代,並進以色列家服侍的仆人,也都一起受割禮。這就影響了迦南地周邊各民族,與以色列交流密切的民族,都有受割禮的傳統。割禮不代表在神救恩計劃中是蒙拯救的子民,它只是與神立約的外在記號而已。有的人不在神立約子民的行列,雖然守住外在的割禮,也不代表心中尊重與神所立之約,割禮不能拯救他。正如,有的人生來就是基督徒,受過洗禮,但實際上並沒有重生得救,沒有領受基督的救恩。洗禮不能增添任何一點得救的效力。重點是內心真實對神的信靠,接受神所預備的救贖方法。

神對亞伯拉罕發出警告:「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創17:14)本句話聽起來有點嚴酷。不受割禮的人就背叛了與神所立的約,不能算神的立約子民。剪除的意思是排除在盟約所應許的福分以外。這句話在當時沒有問題。因為割禮第一次施行,遵從神命令接受割禮的,就代表守神的約。但是,當外邦人信靠耶穌基督以後,他們沒有割禮的習俗。這個時候,是否為外邦人行割禮,就成為初代教會的爭議問題。嚴守舊約傳統的以色列民,認為不能拋棄亞伯拉罕之約立約的記號,外邦基督徒也需要受割禮。但是,保羅力排眾議,因為外在的割禮是記號,心中的割禮是實質,基督徒在耶穌成全救恩以後,得救的唯一途徑就是接受基督赦罪的寶血。那是唯一洗淨心中汙穢的方法。如果還要加上割禮,就將基督舍身流血,救贖罪人的唯一的拯救方法給衝淡了。暗示就連基督在十架上付出的贖罪代價,也沒有辦法拯救成功,還要外加其它方法。

今日怎麽看這句經文呢?應該說神所立的永恆之約不會改變,它正成全在基督的身上。原本立約的記號是提醒神子民,曾經與神立約,要以信心遵從此約。在基督成全救恩之後,進入與神立約的記號,從受割禮轉變成為以洗禮表明原本的罪人與基督同死,領受新生命與主同活。意義改變了,記號也跟著改變。我們外邦基督徒在今日,不需要向舊約時代猶太人一樣,仍然受割禮,但是洗禮卻是基督徒應該領受的。洗禮本身沒有拯救的功效,但卻是基督的命令,我們借此表明自己遵從基督與我們立的新約。新約還有個記號,就是聖餐。記念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流出寶血,成全的代贖之功。耶穌基督用葡萄汁象徵以祂的血與門徒立下新約,所有領受的人就再一次被提醒自己在此約裡面。洗禮與聖餐是宗教改革後保留的教會聖禮。此新約是亞伯拉罕之約的擴大與成全。

應許後裔的來臨

「15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的妻子撒萊、不可再叫撒萊、他的名要叫撒拉。16我必賜福給他、也要使你從他得一個兒子、我要賜福給他、他也要作多國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從他而出。17亞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裡說、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麽。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養麽。18亞伯拉罕對神說、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19神說、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作他後裔永遠的約。20至於以實瑪利、我也應允你、我必賜福給他、使他昌盛極其繁多、他必生十二個族長、我也要使他成為大國。21到明年這時節、撒拉必給你生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22神和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離開他上升去了。23正當那日、亞伯拉罕遵著神的命、給他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家裡的一切男子、無是在家裡生的、是用銀子買的、都行了割禮。24亞伯拉罕受割禮的時候、年九十九歲。25他兒子以實瑪利受割禮的時候、年十三歲。26正當那日、亞伯拉罕和他兒子以實瑪利、一同受了割禮。27家裡所有的人、無論是在家裡生的、是用銀子從外人買的、也都一同受了割禮。」(創17:15-27)

正如神應許亞伯拉罕屬靈的福分,這些福分也將臨到亞伯拉罕的家人,他的後裔,並他的仆人。神將亞伯拉罕的名字從亞伯蘭改過來,同時撒拉的名字也從撒萊被更變。撒拉與撒萊意思都是「公主」,是同一字的變形。名字被神改變,對個人來說是代表一個新的人生階段來臨。撒拉與亞伯拉罕一樣,經歷神的大能,從不孕轉變為能夠生育。神應許她:「我必賜福給他、也要使你從他得一個兒子、我要賜福給他、他也要作多國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從他而出。」這對一個不孕24年,年紀老邁的婦女來說,是不可能的事。在第1節中,神說出的名字「全能的神」,顯出了祂的屬性。神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中顯出來的。雖然屬神的人會軟弱,但當他們依靠神的大能,就能夠在他們生命中經歷奇妙的事。

當神對亞伯拉罕說出撒拉將懷孕生子的預告,亞伯拉罕幾乎不敢相信,他就俯伏在地喜笑,並心意暗自說:「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麽?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養麽?」這是一種不敢置信的想法。他俯伏在地上喜笑。到底是因著歡喜而笑,還是因太不可能而覺得可笑?如果觀察他心中的想法,後者似乎更合理。亞伯拉罕對於神給他的應許,心中並非毫無掙扎就全然接受。我們不會懷疑他對神順服的態度,但是對於超過人眼前預估的可能性的重大事件,對一個活在現實中的人而言,對它是否真的會臨到,確實會有疑問。亞伯拉罕與我們一樣,正是平凡的人。他對神的信心也需要與他的思維判斷掙扎。這喜笑正反映出他的心態。他甚至向神說出:「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因為他不認為自己還會再生孩子,他心目中認為以實瑪利就是應許之福的承受者。

神糾正他的想法,蒙應許的後裔,不單是從他所生的,還要是從撒拉所生的。神應許給他的兒子不是以實瑪利,而是另外一位。神要亞伯拉罕為這將要生的孩子取名叫以撒,意思就是「笑」,為的是記念他在聽聞神賜他這應許的時候笑了。在18章中,撒拉聽聞神預言她必懷孕生子之事,她也心中暗笑。兩夫婦對神一而再,再而三重新承諾的應許,似乎覺得不可思議。雖然不敢懷疑神,但是心裡總是會有個疑惑,這種事怎麽可能成真?我們在聽聞神給我們的應許之時,有時也會像亞伯拉罕夫婦一樣的反應。理論上知道神有大能,在祂沒有難成的事。總覺得要實際發生在自己身上,還是不敢相信。這是我們信心成長過程會經歷的考驗。信心會經歷考驗與掙扎,但是神要我們在其中,不要落到對神不信的地步。神明確地告訴亞伯拉罕:「到明年這時節,撒拉必給你生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亞伯拉罕與撒拉靠著神對他們的再三的明確保證,勝過了他們的疑惑。我們的信心也是在神的保護下逐漸堅定的。

神和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離開他上升去了。本段經文從起初神向亞伯拉罕顯現開始。直到這裡神說完了他的話,就離開了。在來與去的中間,神重申了賜亞伯拉罕後裔的保證,並與他立約的記號,正是本段的主題。亞伯拉罕聽聞神的話後,立即按照神所吩咐的去行。當天就給他家中的男丁,無論是自己生的,或買來的,全部施行割禮。表示亞伯拉罕對於神的命令,是十分重視的,願意立即遵行。這態度反映出他對神的信心。他的信心讓他成為一個足以承受神恩典的容器。神在前面15章曾經說:「亞伯拉罕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15:6)神將屬天的恩典傾倒給對神有信心的人。雖然信心不是得恩典的原因,卻是領受恩典不可或缺的管道。因此對於得救的人,不可因自己的信心而居功,仿佛是自己的信救了自己。對於沒有信心,拒絕神的人,卻要為自己得不到救恩負全責,因為他不願意信心接受神的恩。領受神恩典之約所賜的福,同樣需要人借著信心對神信實,才能讓福分臨到。這是神對與祂立約之人的命令。這原則對我們今日基督徒,得到「因信稱義」的救恩同樣適用。

結論

在亞伯拉罕聽從神的呼召,與神立約25年後,應許的後裔終於將要實現。這段漫長的過程,實際上是他信心的考驗,他必須勝過等待中的焦急與疑惑。神在這過程中沒有離開他,再三重申約的應許,對他要求守約的義務,用割禮為記號,讓他們世世代代子孫傳承此約。我們今日的基督徒也能從亞伯拉罕的身上學習功課,明白信心需要經歷等待的考驗,要堅定對神信靠,不要偏離。堅守住自己當盡的本分,信實的神從來不會反悔,一旦與我們立下盟約,絕對會實現。我們要在一生的道路中,憑著信心,等待神應許的來到。就如亞伯拉罕最終等到了應許的兒子以撒出生一樣。流淚撒種的必歡呼收割。

【作者簡介】阿鬥:曠野呼聲作者,電機專業,羅格斯大學畢業。原為信號處理高級工程師,現已退休,全心服侍主。20歲讀本科時在團契信主,一直在團契及教會帶職侍奉。八年前接受神學裝備,之後一直參與聖經教導的工作、擔任華神地區聯絡人、並在多家教會講道。作品發表於網上部落格《阿鬥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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