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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頻頻卷入合約詐騙 券商盡調不盡職或被追責

  上市公司頻頻卷入合約詐騙 券商盡調不盡職或被追責

  當並購重組逐漸成為上市公司實現業績提升或是外部擴張的主要手段之一,標的資產“被包裝成”優質,上市公司被騙的戲碼也在不斷上演。

  《中國經營報》記者根據公開資訊統計,今年以來,由於財務造假,或是因為對外隱瞞擔保情況,並購項目得標的資產涉嫌欺詐的案例,至少已曝光了4起。尤其是涉及財務造假的情況,作為獨立財務顧問的券商、負責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或難逃其咎。目前除了粵傳媒(維權)收購香榭麗案的相關當事人一審被判刑,其他幾起並購案仍處於立案調查過程中。

  究竟是標的公司造假手段過於高超,還是上市公司、券商等中介機構盡職調查不到位?一切仍有待監管查明,但這些案例足以引發業內警惕。

  有熟悉並購業務的資深人士向記者指出,並購重組項目中,標的資產出現財務造假的情況,一般可能涉及兩種原因:其一,中介機構或標的方對收購方相關人員形成一定的利益合謀;其二,中介機構放水,盡職不到位導致沒有發現造假。他甚至提及,還有一種特殊且隱秘情況是,公司實際控制人通過利益關係人前期投資標的公司,然後粉飾財務報表後再讓上市公司收購。

  如果涉及隱瞞或造假,中介也應當被追責

  日前,康尼機電(603111.SH)公告稱,8 月 27日,公司收到南京市警察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單》,警察機構對子公司廣東龍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昕科技”)前董事長、總經理廖良茂(同時擔任公司董事、副總裁)涉嫌合約詐騙罪正式立案偵查。至於前期報案的原因,是因為康尼機電發現廖良茂涉嫌存在利用職務便利以龍昕科技名義違規對外擔保並惡意隱瞞相關擔保及債務等事項。

  具體事項包括“廖良茂未經龍昕科技董事會和股東會批準,私自以龍昕科技在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以下簡稱“廈門國際銀行”)的3.045億元定期存單為深圳市鑫聯科貿易有限公司向廈門國際銀行的3億元授信貸款及資產管理計劃提供質押擔保”等內容。彼時,這些事項仍處在進一步核實或審理階段。

  記者注意到,就龍昕科技在廈門國際銀行的 3.045 億元存單質押而言,相關存單質押合約簽署日期是在2017年9月12日~10月20日期間。也就是說,這一事項發生在康尼機電並購重組過程中。

  針對此事,7月24日,康尼機電在回復上交所的問詢函中表明,上市公司親自參與標的公司業務與技術、行業、經營等方面的盡職調查,並按規定履行了資訊披露義務。“受限於調查手段和交易對方的惡意隱瞞,在公司和中介機構的盡職調查過程中,除在重組報告書中已經披露且在重組前已經解決的質押、擔保情況外,未發現龍昕科技存在其他尚未了結的質押、擔保情況。”

  與此同時,康尼機電此次並購重組的獨立財務顧問國泰君安、審計機構江蘇蘇亞金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等中介也分別回復問詢函,對盡職調查過程中的相關情況進行了較為具體的說明。其中,國泰君安在回復函中提及,在重組盡職調查過程中,對龍昕科技質押、擔保情況實施了必要的調查程式。

  包括對龍昕科技發出盡職調查清單;核查龍昕科技及其分、子公司的《企業信用報告》;向開戶銀行核查龍昕科技及其分、子公司的資金情況等內容。

  有會計師事務所人士向記者分析指出,如果上市公司和中介的盡調均未發現標的公司所提供資料之外的擔保情況,一種可能是,這種擔保屬於账外擔保。“如果以不在公司账目裡的資產對外擔保,這種情況很難被外界發現。”他進一步分析。

  不過,上市公司方面已經被追責。8月23日,康尼機電也收到了證監會發出的《調查通知書》。而更早之前,7月23日,由於在並購重組案中存在資訊披露不及時、不完整的情形,康尼機電已經被江蘇證監局責令改正。

  上市公司信披違規是否還伴隨中介機構未做到勤勉盡責?具體事項還有待監管查明。對於記者提出的採訪要求,國泰君安方面表示,相關資訊以回復上交所問詢函的內容為準。

  另據接近中介機構的人士向記者透露,相關中介機構正在積極配合警察機構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並積極開展債務排查和重整工作。

  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私募基金與投資法律事務部主任賀俊律師向記者指出,在並購過程中,如果被收購企業財務造假或者隱瞞對外擔保,違背了誠實信用的市場交易原則,並購方可以考慮追究原企業股東的合約責任。對於中介機構,如果存在惡意隱瞞或造假行為,也應當被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中介機構盡調力度不足

  實際上,康尼機電並購案並非孤例。今年以來,至少已有4家上市公司,被曝光卷入了標的公司涉嫌欺詐的情況。其中,比龍昕科技隱瞞對外擔保、債務,更有甚者,其他3家標的公司基本都是為了被收購或是完成業績承諾而進行財務造假。

  具體來看,寧波東力(002164.SZ)並購案中,標的資產年富供應鏈法定代表人及高管團隊涉嫌在與上市公司簽訂並履行購買資產協定和業績補償協定的過程中,隱瞞年富供應鏈實際經營情況,大肆財務造假。8月7日,寧波東力公告稱,深圳市年富供應鏈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寧波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無獨有偶,8月20日,宜通世紀(300310.SZ)也對外披露了,其全資子公司深圳市倍泰健康測量分析技術有限公司業績補償承諾方方炎林,在與上市公司簽訂並履行《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協定》過程中, 由於涉嫌對上市公司隱瞞債務、合約詐騙等行為, 已被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這起並購案的獨立財務顧問為廣發證券

  除此之外,上市公司本身也面臨被追責的境遇。與康尼機電情況類似,寧波東力目前也因為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而被證監會立案調查。至於對中介機構責任的界定,上述3起並購案暫時還沒有相關進展。

  不得不說,近年來,上市公司被標的資產欺詐的案件與日俱增,而標的資產財務造假的原因則較為複雜。對此,上述資深人士向記者分析,除了幾方利益合謀,以及中介機構故意放水之外,“上市公司外聘中介機構給的錢不多,經費有限,(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安排的審計往往業務水準不足,時間緊張,不可能像IPO那樣進行挖地三尺的深度盡調。”

  此前,記者在採訪過程中也了解到,對於並購重組項目的盡調,理論上,公司財務造假是有跡可循的,但不排除造假手段十分高明,導致相關中介無法查明。

  2018年6月8日,傑瑞股份(002353.SZ)也對外披露了孫公司湖南先瑞環境技術有限公司相關人員因涉嫌合約詐騙被立案偵查,目前案件正在偵查過程中。

  並購重組監管趨嚴

  不可忽略的是,近年來,國內並購數量呈井噴式發展。日前,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助理張慎峰公開透露,今年以來,A股市場並購重組非常活躍,截至7月底,上市公司共實施並購重組2377單,同比增長87%,交易金額1.36兆元,同比增長38%。

  與之對應的是,並購重組監察機制也在逐漸完善。除了《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的正式實施,相關專項檢查也已開啟。早在2016年6月,證監會發言人鄧舸就公開表示,目前,證監會正對部分已實施並購重組,但承諾完成比例低、媒體質疑較大的上市公司開展專項檢查。檢查發現違法違規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可以看到,上述案例中,有3家上市公司基本上都是在2017年完成或實施並購方案,如此,監管趨嚴的態勢一覽無余。

  對於中介機構的責任界定,賀俊指出,需要考察的維度包括,資產收購方是否真的履行了收購前盡職調查工作,是否從重大資產並購的角度對資產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進行了分析,是否對被並購標的進行了全面的評估。

  不僅如此,還有專業人士撰文對上市公司並購過程的中小股東權益保護問題進行了研究,他認為應該通過加強資訊披露、強製要約收購、限制反收購措施的使用,以及為中小股東參與收購決策提供便利等方面采取措施,來保護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另一方面,記者注意到,目前被曝出涉嫌欺詐的標的公司多具有輕資產特徵,比如,寧波東力並購案中的標的資產年富供應鏈。

  “輕資產公司大部分沒有完善的產供銷鏈條,所以財務狀況很難查。比如農業項目、遊戲充值消費等都很難查。”上述資深人士如是表示。

  “企業有時候也會傾向於選擇輕資產、高業績回報的公司進行並購,因為這樣更容易給並購行為講故事,獲得更好的市場效應。”賀俊則提及。

  他還表示,實際上,從資產管理的角度,當前國內的企業普遍存在市盈率虛高的情形,企業專有技術或者知識產權估值體系並不完善,對持有不動產或者真正的核心技術進行估值並收購,才是穩健的投資行為。

責任編輯:張國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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