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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多人陷中介騙局:賣房沒收到錢 房產還被查封

找了正規中介賣房

但交易完成之後卻發現

不但沒收到錢,房子也不是自己的了

深圳多名賣房者

最近遇到了這樣的“怪事”

賣房既沒收到房款,房產還被查封

2018年12月28日,龍崗警察分局羅崗派出所接到劉女士報警稱,因急需現金周轉,她找到一家名叫“某通”的正規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在布吉茂業的一家中介分店,於2018年4月將自己名下一套85平的房產委託給該分店掛牌銷售。

可是自從7月與買家簽了購房合約

收到4萬元定金之後

就再也沒有收到任何房款

直至11月底,有所疑慮的劉女士去查自己名下的房產狀態,卻發現她的房產早已過戶,而且在10月份就被分店一名業務員以個人名義抵押出去,且該房產於11月份被法院查封。

房子賣了幾個月,既沒拿到房款,房子又離奇被查封,意識到自己可能被中介分店騙了,劉女士隨即報警。

多名房主遭遇相似情況

接報後,羅崗派出所立即組織調查

通過線索梳理,民警發現,有多名房主遇到“某通”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的布吉分店拖欠賣房款項的情況。

房產中介已經人去樓空

判斷該分店涉嫌詐騙,羅崗派出所迅速成立專案組,全面展開偵查,掌握到該分店看似是經濟糾紛,其實涉及多宗誘騙賣家簽訂全權委託合約及空白借款合約,使用非法手段暗箱操縱房產獲取利潤的犯罪行為。

隨著專案組循線深入偵查

“某通”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布吉茂業分店

涉及的騙局逐步露出水面

騙取房產過戶後進行抵押

“某通”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叫李某峰。李某峰利用急於房主賣房的心理,故意以做高價格、提供優質買家、交易速度快、可馬上變現等理由吸引房主委託交易。

一旦有房主上當

便一步步落入其設下的騙局

STEP 1:是喬裝買家誘使房主簽訂購房合約。李某峰暗地裡指使布吉茂業分店業務員、親戚,假扮買家與房主以略高於市場的價格簽訂購房合約。

STEP 2: 篡改《委託書》,定製“霸王條款”。為了讓房主確信其分店的中介資質,李某峰會安排業務員一次性給付3-5萬定金,但同時以交易手續複雜,讓房主少跑路為名,要求房主簽訂一份《委託書》並去公證機構進行公證。

其實,這份《委託書》是由李某峰精心炮製的,其格式、條款與正常的委託書不無二致,不同的是,李某峰篡改了委託書的第一項條款,既簽訂此委託書後,就代表房主委託李某峰“全權辦理出售房產的相關事宜,辦理出售房產的過戶、轉移登記的相關手續……”。

STEP 3:忽悠房主簽訂空白合約。業務員接連拋出交易會遇上一些意想不到的諸多問題,既耗時又費精力。

當房主開始猶豫時

業務員會“善意”提醒房主,為了順利交易,可以全權由其搞掂,只要簽訂一大堆包括“借款合約”在內的空白合約,便能讓房主坐等房款早日進账。

然而,在隨後的幾個月,不要說尾款,許多房主就連首付款都遲遲看不到影子,不停地向催問交易進展。

這時

李某峰便讓業務員出面向房主

進行勸慰、解釋,拖延給付房款時間

遇有房主警覺,便會“拆東牆補西牆”地分期將房款還給房主。而絕大多數房主,都還在業務員的忽悠之下雲裡霧裡,認為自己的買賣房產過程屬於正規交易,只是銀行打款的速度太慢而已。

STEP 4:是偷偷過戶和抵押借款。當房主簽完委託合約及空白借款合約後,李某峰便可以在房主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拿著這些合約及事主證件複印件等材料,以房主的名義去擔保公司借款,然後用這筆借款辦理贖樓及過戶等手續,再去抵押給銀行辦理消費貸款。

貸出和借來的相關錢款——

一小部分作為首付款給付催得緊的房主;

一部分支付房產交易過程中的成本費用及業務員的“工資”;

而絕大部分則塞入了他自己的腰包。

“中介”騙局終於敗露

在鎖定了“某通”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布吉茂業分店涉及合約詐騙的相關證據後,2018年12月29日,專案組采取收網行動,在“某通”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布吉茂業分店將還在談“業務”的嫌疑人李某峰、任某佳、高某、柳某抓獲。

經審,李某峰等4名嫌疑人對其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辦案民警介紹——

從2017年9月至2018年年底,李某峰等通過布吉茂業分店設騙局 “控制”了20余套房產。在這些房主毫不知情的情況下,這些房產被瞞天過海,幾個月之內歷經過戶、抵押甚至查封狀態。

在操縱交易的過程中,李某峰一面要支付相關費用,一面要應付房主的催款,只有拆東牆補西牆,將所持房產不停抵押套現,又不斷誘騙新的買家入套,利用新房產抵押貸款來填補越欠越多的房款黑洞。

而這一切的目的

用李某峰自己的話說

只是為了趕上一波房地產好行情,炒房大賺一筆。

但實際上,直至東窗事發,李某峰不但沒有賺到錢,還身背擔保公司及銀行共計3000萬欠款,而這還不包括欠房屋原業主的購房款。

自作聰明的他並沒意識到,使用涉嫌欺瞞、詐騙手法進行的一系列套路,最終被套住的不只是客戶,還有他自己。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峰、任某佳、高某、柳某已被刑事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龍崗警方提醒市民

合約是體現當事人意思表示的重要法律檔案,是各種商業交易活動基礎資料,也是重要的證據。

簽訂空白合約存在重大的法律隱患

如果該合約被一方當事人惡意使用,發生損失在所難免。因此,房產交易時,一定要認真看清合約的各項條款,尤其是不能為圖省事簽訂空白合約。

此案中,已初步核實有6名房主被騙,龍崗警方仍在積極尋找其他被騙房主,希望其他受騙房主及時到羅崗派出所提供線索,羅崗派出所聯繫電話:28884110? 28881152。

原標題:賣房沒收到房款、房產還被查封,深圳多名業主陷中介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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