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薑兆華:信用卡被盜刷,持卡人判賠30%合理嗎?

  意見領袖 | 薑兆華

  前不久,家住深圳的潘先生遇到了一件煩心事:他的信用卡在境外被盜刷了。圍繞4萬元信用卡損失到底該不該賠償,髮夾銀行與持卡人各執一詞,不得已對薄公堂,打起了官司。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案發當天早上5點多,潘先生兩口子還在睡夢中,突然收到銀行發來的境外消費短信。不到20分鐘時間,潘先生夫婦一共收到9筆消費短信,消費金額合計40636元。當時兩口子心裡還挺納悶,自己明明就在國內,信用卡也在身上,怎麽會有境外消費呢?不知道是工作太忙,還是心真的很大,直到晚上9點他們才到警察機關報案。這時候離信用卡境外盜刷已經過去10個小時。警察機關審查發現,持卡人夫婦近期沒有出國的記錄,信用卡也在持卡人身上,於是對信用卡盜刷進行了立案。第二天早上,潘先生又趕到銀行櫃台掛失、列印交易流水。夫妻倆心裡想:有警察機關立案決定書,有銀行交易流水,還有出入境證明,向銀行提出盜刷索賠應該沒什麽問題了吧。沒成想,銀行一口回絕,銀行方面給出的理由:

  第一、潘先生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涉案交易屬於偽卡交易。案涉的幾筆交易發生在早上5時10分至31分,而潘先生直到晚上9點才去警察部門報案,次日早上9時才去銀行櫃台告知,潘先生夫婦雖未出國,但不排除授權他人持銀行卡在外地進行交易;

  第二、案涉的多筆交易均按照交易密碼相符一致的交易指令進行操作,是符合與潘先生與銀行簽訂的合約約定。

  第三、潘先生的銀行卡綁定夫妻二人的手機號碼,並由兩人共同使用,在客觀上增加了該信用卡交易密碼洩露的風險,易導致密碼洩露。

  在筆者看來,銀行給出的這三條理由並不充分,甚至有些無理狡辯。

  第一、判定是否為偽卡交易與受害人報案時間沒有必然聯繫。判定是否為偽卡交易,要依據信用卡交易事實,而不是由持卡人報案時間早晚來決定。按照這家銀行的思維邏輯,難不成報案早是偽卡交易,報案晚就不是偽卡交易了?屬於偽卡交易,即便20年以後報案仍然是偽卡交易。潘先生雖未出國,但不排除授權他人持卡在外地交易,這一結論更是莫須有的有罪推定。髮夾銀行制度流程上有漏洞,但不代表持卡人一定會鑽這個漏洞。

  第二、銀行交易密碼相符一致的前提是什麽?信用卡交易沒有信用卡,僅憑密碼就能消費嗎?問題的關鍵是信用卡究竟在誰手裡?如果認定信用卡在持卡人自己手裡,那異地交易的信用卡就一定是克隆卡。

  第三、信用卡綁定夫妻二人的手機號,會不會導致信用卡密碼必然洩露?如果銀行信用卡系統有這個功能,那持卡人綁定夫妻二人手機號,共同使用就沒什麽過錯。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信用卡在國外消費,商戶需要核對持卡人簽名,不需要輸入信用卡密碼。

  咱們看看法院是怎麽審理的:

  一審法院認為:潘先生信用卡涉案通過ATM機取款及POSE機刷卡等實體卡交易,實體卡操作需要輸入交易密碼。涉案交易是銀行按照交易密碼相符一致的交易指令操作,符合雙方的合約約定,銀行沒有違約及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同時認定,潘先生將該借記卡綁定其妻子手機號碼,並由兩人共同使用,在客觀上增加了該借記卡交易密碼的洩露風險。根據這兩條,一審法院判決駁回了潘先生的訴訟請求。

  潘先生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為:一、案涉交易是否屬偽卡交易;二、如果是偽卡交易,責任應當如何承擔。

  從案涉交易發生的時間上看,案涉交易發生時間是早上5時10分至31分,潘先生妻子的手機號碼收到了上述消費的即時短信通知,潘先生同日21時向警察機關報案,次日便攜帶案涉借記卡前往銀行網點查詢交易明細、辦理掛失。從案涉交易發生的空間上看,案涉交易發生地點為美國,但潘先生夫婦近日並無出境記錄,次日查詢交易明細時也出示了信用卡,按常理推斷案涉交易發生時潘先生未出現在美國。銀行雖主張潘先生可能委託他人操作案涉交易,但並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證據予以證明,因此,本案應當認定系偽卡交易行為。

  第二,《商業銀行法》第六條規定,商業銀行對儲戶存款具有安全保障義務。本案中,潘先生的銀行被盜刷時,銀行並未識別出偽卡交易、未及時采取保護儲戶存款的措施,說明其製發的信用卡及其交易系統存在技術上的缺陷,未恰當履行偽卡識別、保護儲戶存款安全的義務,給潘先生造成了經濟損失,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同時,根據交易條件,只有偽造的信用卡尚不足以導致持卡人的存款被盜刷,還必須具備持有交易密碼這一條件。本案潘先生同時綁定夫妻二人的手機號,增加密碼洩露風險,本人也存在過錯。

  根據以上兩條,二審法院判決潘先生承擔30%賠償責任,銀行承擔70%責任28451元。

  從銀行專業角度看,法院二審裁定對於信用卡交易必須有密碼的表述還不夠專業,對於信用卡持有人因夫婦密碼共用而承擔30%的賠償的責任認定值得商榷。從國際慣例看,商業銀行信用卡境外消費,依據實體信用卡和信用卡持有人個人簽名。刷卡账單簽名與信用卡簽名核對一致,消費行為就認定交易合法。也就是說,密碼不是信用卡境外消費的前提條件。因此,信用卡持有人判賠30%損失有失公允,髮夾銀行理應承擔100%賠償責任。

  在這裡,我們還是要提醒持卡人,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銀行账戶信息。一旦你的信用卡發生了異地盜刷,馬上給銀行24小時客服中心打電話,及時凍結止付你的行用卡。這樣就可以避免,至少可以減少你的信用卡損失。

  (本文作者介紹:EFP金融管理師,山東師范大學特聘教授、碩士生導師,現任某全國性股份製商業銀行總行部門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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