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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預警:停車不繳費,征信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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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北京東城、西城、通州三區已經率先實行路側停車電子收費。隨著改革實施四個多月,車主對新政策有了相應了解,不過相關漏洞也在逐漸暴露。近日,北京市人大啟動了對停車條例的執法檢查,提出要加強配套文件制定。而在5月8日的北京交通廣播節目中,北京市交通委和北京停車事務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透露,未來,市民可通過銀行繳納路側電子收費車位的停車費,北京還將研究將不繳納停車費的行為納入個人征信系統。

01

停車不繳費擬納入征信系統

據介紹,東城、西城和通州已經率先在今年1月1日實現了電子停車收費。目前,城六區和通州區已施劃3.6萬餘個白實線停車位,其中東城、西城和通州區共1.3萬餘個。在已經實現路側電子停車收費的三區,市民可通過電子支付和現金支付兩種手段繳費,電子繳費可通過北京交通APP或者支付寶的城市服務等方式進行。

根據計劃,朝陽、海澱、豐台、石景山等區將於今年7月完成轉換工作;2019年12月1日起,全市其他區完成工作。到今年年底實現全市道路停車電子收費全覆蓋。

目前,北京道路停車劃分為一類二類三類區域。白天停車收費以15分鐘為1個計時部門,夜間停車收費以2小時為1個計時部門,滿1個計時部門後方可收取停車費,不足1個計時部門的不收取費用。繳費期限為駛離車位後30日內。

上述負責人表示,現金繳費並不是指將現金繳納給個人,而是到市交通委公布的現金代繳點繳納,一般在東西城的便民服務大廳。目前,北京正在和銀行溝通,未來市民可通過銀行繳納停車費。

據介紹,目前北京路側電子停車收費系統已經和交管系統連通,可以及時向停車人下發電子停車費催繳短信,未來北京還將研究將不繳納停車費的行為納入個人征信系統。

近期,北京市人大啟動了對《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以及《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的決定》(即“兩條例一決定”)的執法檢查。

市人大方面表示,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要求,制定停車信用機制的具體辦法。

除擬納入征信系統外,目前對於停車人逃繳道路停車費的行為,區停車管理部門將進行催繳,並處2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02

八種途徑求解停車難

據業內估算,目前北京的停車位比例只有1:0.5,即一輛車對應0.5個車位。因此,控制機動車保有量、提高車位數量及利用率是北京緩解停車難的重要思路。

為進一步緩解北京居住停車矛盾,《北京機動車停車條例》提出了八種途徑:

一是公共建築和居住小區首先應當按照泊位配建標準、規劃指標配建機動車停車設施(第十一條第二款)。

二是居住小區內部挖潛,可以統籌利用業主共有場地設置臨時停車設施(第十二條)。

三是盤活資源錯時共享,鼓勵居住區停車場在滿足本小區居民停車需要的情況下,向社會開放;要求公共建築的停車設施具備安全、管理條件的,應當向社會開放,並實行有償使用(第十三條)。

四是獨立建設,獨立設置的中心城區域配套停車設施,是城市交通基礎設施,用地實行劃撥或者協議出讓(第十四條第一款)。

五是利用臨時閑置空間,待建土地、邊角空地、未移交道路等場所閑置的,可以由區政府負責組織協調,設置臨時停車設施(第十五條)。

六是利用地下空間,利用地下空間單獨選址的,可以依法辦理規劃和土地手續,利用人防工程的,可以減免工程使用費(第十六條)。

七是平面停車設施進行機械式或自走式立體化改造,符合條件的享受鼓勵政策(第十七條)。

八是設置路側臨時夜間停車泊位,在上述一般性措施采取後,確實無法滿足需求的,可以組織設置臨時夜間停車區域、泊位(第十八條)。

據介紹,2018年,城六區通過上述措施為居民提供車位2萬餘個。

北京市交通委此前表示,已經研究擬定了停車設施有償錯時共享辦法,並與市財政局共同研究相關鼓勵支持政策,正在征求意見並修改完善,將報市政府研究後實施。

03

電動自行車需掛牌上路

此外,本次北京市人大執法檢查行動也涉及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

據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統計,北京本市二輪車總量已達400餘萬輛,其中約77.5%的未辦理相關手續,涉及群體龐大。

根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本市電動自行車需經登記並取得電動自行車行駛證及號牌,方可上道路行駛。北京警察交管部門發布的《北京市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登記和通行管理辦法》,規定未在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內的車輛所有人應當最遲於2019年5月1日前向交管部門申領臨時標識,2019年5月1日後,交管部門不再發放臨時標識,並對未申領臨時標識上道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實施處罰。

據北京交管部門透露,截止4月30日,北京市已發放214萬張電動自行車過渡期臨時標識。

新的電動車國標已於今年4月正式施行。新國標要求,電動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km,整車質量(含電池)不得超過55kg,最大電機功率400W,蓄電池最高標準電壓47伏,並且保留腳踏功能。目前,北京對超標電動車設定了3年過渡期(2018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相關車輛在過渡期內上道路行駛的應當懸掛臨時標識,並遵守非機動車通行管理的有關規定。

實際上,快遞、外賣等行業用車是北京電動車使用的一大群體。對此,快遞行業用車管理將采取“五統一”,即統一外觀標識、統一車輛編碼、統一購買交通意外保險、統一車輛車型、統一人員集中培訓。

北京市人大方面表示,對於快遞、外賣等行業用車的管理,一方面要考慮通行秩序和交通安全,另一方面又要兼顧市民需要和相關行業的發展。由政府根據行業發展特點和發展需求制定快遞、外賣等行業用車的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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