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月1日起
東城、西城、通州區全面實行
路線停車 電子收費
各位車主
“停車付費”您弄明白沒?
今天小編再跟大家詳細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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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方式
方法一:電子支付
白實線車位實現電子收費,停車人可通過“北京交通”APP和“北京交通”微信公眾號、微信和支付寶“城市服務”,使用微信、支付寶、一網通等多種方式支付停車費。
2019年1月1日起北京各區實施路線停車電子收費
實施時間表:
2019年1月1日起,東城、西城、通州實施;
2019年7月1日起,朝陽、海澱、豐台、石景山實施;
2019年12月1日起,其他區實施
繳費方式
點擊進入:http://jtw.beijing.gov.cn/ztlm/app/index.html
以“北京交通”APP為例
1、下載APP並進入主頁面
停車人可在停車場醒目位置設定的明碼標價牌、發放的宣傳手冊上找到APP下載二維碼,掃碼下載;也可在智能手機的“APP應用商店”裡搜索“北京交通”,進行下載。下載完成後,單擊“路側停車”,進入主頁面。
02、注冊綁定-點擊“我的車輛”
停車人注冊“北京交通”APP账號後,點擊“我的車輛”可進行車牌綁定,輸入車輛號牌、上傳車輛行駛證照片並提交,後台24小時內反饋結果。
03、電子支付
停車入位後,系統自動創建訂單,開始計時計費。
停車人可通過APP實時獲取訂單資訊。當車輛駛離後,系統自動生成待支付訂單,停車人可通過微信、支付寶、一網通等方式及時繳納停車費。
04、獲取電子票據
停車人在完成停車繳費後,選擇待開票訂單,填寫票據資訊,即可開具電子票據。
如果需要紙質票據,由區停車管理部門告知繳費人紙質票據換開的方式。
2019年1月1日起,東城區、西城區、通州區路線停車(白實線)沒有現場人工收費,不再使用經營性停車手撕票據。
方法二:現金支付
查詢繳費資訊
1)“北京交通”APP注冊用戶,在一定周期內未繳費,將會收到APP主動推送資訊,提示繳費;
2)未繳費車輛再次停放在電子收費路段時,如被管理員發現,會進行現場提醒;
3)區停車管理部門將向停車人在“北京交通”APP注冊時留存的手機號碼發送提示簡訊(簡訊發送號碼:12328)。如未留存手機號碼,區級停車管理部門也可向車主手機號碼發送提示簡訊(簡訊發送號碼:12328);
4)停車人也可通過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門戶網站“路線停車”專欄進行查詢。
無感支付
停車人可使用“北京交通”APP,在進行訂單繳費時,授權開啟支付寶、微信、ETC免密支付功能,即可實現停車費無感支付。
臨時代繳
路線停車電子收費注冊用戶可以為未綁定車輛(包括本人或他人所屬)繳納停車費。以“北京交通”APP舉例演示,即進入路線停車主頁面後,點擊“臨時代繳”按鈕,輸入車牌號,完成繳納。
催繳提示
停車人(車主)收到繳費提示後,可通過電子支付或前往現金代繳點兩種方式繳納停車費。
路線停車費最長繳費期限為車輛駛離停車位後30天,超過期限仍未繳納認定為欠費,停車費納入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欠費行為產生罰款。
停車人(車主)收到催繳提示後,應及時到區停車管理部門設定的視窗繳納所欠的路線停車費並接受處理。
依據《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對於欠費行為按以下標準處罰:
在一個自然月內,同一車輛欠繳路線停車費5—10次,或累計欠費金額200元(含)以上不足500元的,處200元罰款;
欠繳路線停車費11—20次,或累計欠費金額500元(含)以上不足1000元的,處500元罰款;
欠繳路線停車費21次及以上,或累計欠費金額1000元(含)以上的,處1000元罰款。次數、金額對應不同處罰檔位的,按高者處罰。
收費標準
1.本市路線停車白天停車收費以15分鐘為1個計時部門,夜間停車收費以2小時為1個計時部門,滿1個計時部門後方可收取停車費,不足1個計時部門的不收取費用。
2.對機動車跨晝夜分界點停放且停放時間不足晝夜分界點前的一個計時部門的停車收費,按分界點前的收費標準和計時部門收費,不得拆分為兩個時段計收停車費。
3.各區交通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可根據管理需要,對轄區特定路段的夜間路線停車佔道費收費標準進行動態調整,收費標準原則上不高於同類地區現行白天收費標準。
4.中型(含)以下載客汽車及輕型(含)以下載貨汽車按小型車收費標準執行,大型載客汽車及輕型以上載貨汽車按大型車收費標準執行。
5.符合居住停車區域認證機制規定條件的停車人,在劃定的居住停車範圍內停車,居住停車價格由各區交通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局按不高於現行夜間收費標準確定,並在區交通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局政務網站公示,同時抄送區價格監管部門。
異議問題處理
如對停車時長有異議,可自助下載“北京交通”APP查詢訂單或撥打交通服務投訴電話12328。
如對停車計費有異議,請撥打交通服務投訴電話12328,各區停車管理部門負責受理退費申請的審核處置。
各區停車管理部門應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相關申請進行核實,對於核實屬實的應在3個工作日內向停車繳費人進行退費處理。
今年計劃推廣至全市
根據計劃,北京市分三批推進全市路線停車改革並實行電子收費,即:
2019年1月1日起,東城、西城、通州實施;
2019年7月1日起,朝陽、海澱、豐台、石景山實施;
2019年12月1日起,其他區實施。
屆時,我市路線停車改革將實現三個轉變:
停車觀念轉變:樹立“停車入位、停車付費、違停受罰”觀念;
收費模式轉變:“人工現場現金收費”轉向“非現場電子收費(無感支付)”;
收費性質轉變:“經營性收費”轉向“政府非稅收入”。
我們一直在進步路上從未停歇,故事還長~請別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