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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鬱症的殘留癥狀,如何破解?


什麼是殘留癥狀?

抑鬱症的殘留癥狀是指部分緩解而未達到臨床痊癒。具體來說,經過抗抑鬱藥物足劑量、足療程治療後當漢密爾頓抑鬱量表(HAMD-17)評分≤7分時就認為已達臨床痊癒。8分≤HAMD-17評分<17分時即認為存在殘留癥狀。最常見的有兩大類,一類是抑鬱癥狀本身沒有完全緩解,例如抑鬱心境,興趣、動力、慾望、精神運動性損害、內疚感、自殺意念等沒有緩解;另一類是非抑鬱情緒癥狀,如睡眠障礙、軀體癥狀、心理焦慮、疲勞、認知損害、易激惹等。

殘留癥狀存在的原因目前尚不清楚,國外有研究顯示抑鬱症殘留癥狀與生物因素有關,主要涉及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HPA軸)和睡眠結構。國內研究顯示其主要因素有腦器質性疾病、軀體、心血管性疾病;其次可能與抗抑鬱葯使用劑量不足、療效不高以及患者的依從性差有關。

美國國立精神衛生研究所資助的抑鬱症的序貫治療(sequenced treatment alternatives torelieve depression, STAR*D)研究中,2876例完成研究的患者中,只有92例患者無任何殘留癥狀,943例完全緩解的患者中超過90%的患者至少殘留1種癥狀。國外研究結果顯示,常見的抑鬱症殘留癥狀包括睡眠障礙、疲乏、軀體癥狀和認知功能障礙。

殘留癥狀危害

抑鬱症殘留癥狀給患者帶來較多危害。與無殘留癥狀的患者相比,有殘留癥狀的患者存在更多的功能損害,其閾下抑鬱癥狀的持續時間延長,癥狀復燃、複發的風險增加,自殺企圖增加,病程慢性化。殘留癥狀可能是復燃、複發的前驅癥狀。

2項為期16年的評估抑鬱症患者社會功能的隨訪研究顯示,分別25%和11%的患者存在軀體及社會功能減退;有殘留癥狀患者的軀體及社會功能減退更為明顯。Stewart W F等研究報導抑鬱症工作人群相較於健康工作人群,前者每周工作時間明顯縮短,每年由於工作時間縮短所至的經濟損失為440億美元,比健康工作人群多損失310億美元。這些研究提示對於那些長期預後不良的患者,殘留癥狀治療的重要性。

殘留癥狀的預防及治療

1. 抗抑鬱藥物治療


有殘留癥狀的抑鬱症患者的藥物治療應有別於療效好、無殘留癥狀的抑鬱症患者,而更應強調貫徹足劑量,足療程的原則,尤其是療程要更長。Fava G A等認為,在抑鬱症急性期治療最有效的藥物,不一定最適用於長期的後續治療,而5-羥色胺(5-HT)2受體拮抗劑、5-HT受體激動劑或針對異常的生物學標誌而採用的醛固酮抑製劑對抑鬱症殘留期和急性期後的殘留癥狀更有效。再者,抗抑鬱藥物的選擇,應根據不同的殘留癥狀、結合抗抑鬱藥物的藥效學特性進行選擇。

2. 心理治療

抗抑鬱藥物合併心理治療比單用抗抑鬱藥物治療抑鬱症患者更有效。國內外研究報導,認知行為治療可以糾正患者自身的負性認知,改善應對技能,正確對待不良心理社會因素,改善患者的心理適應能力,從而提高了治療抑鬱症的遠期療效,進而改善了患者生理領域、心理領域、社會關係領域等方面的生活品質;提高了患者對疾病本身和社會生活工作的適應能力。Tashiro S等認為對抑鬱症的殘留癥狀,內觀療法與團體心理治療、個體心理治療、森田治療等心理治療有相同的效果,並且內觀治療的效果具有持續性。

3. 物理治療

電抽搐治療(ECT)。ECT是用短暫適量的電流刺激大腦,引起患者意識喪失,皮層廣泛性腦電發放和全身抽搐,以到達控制精神癥狀的一種治療方法。包括改良的電抽搐治療抑鬱症療效好,見效快,但必須有抗抑鬱葯為輔助,否則也會留下殘餘癥狀,甚至癥狀復燃和複發。


重複經顱磁刺激治療(rTMS)。rTMS是通過線圈產生高磁場,在腦內特定區域產生感應電流,使神經細胞發生去極化,從而產生功能改變。rTMS有中度抗抑鬱效果,短期內改善抑鬱癥狀和自殺行為方面均有效。

4、進一步的生物學檢查


由於抑鬱症存在多種發病機制,個體對藥物的敏感程度不一。有的抑鬱患者共病其他疾病,例如:甲狀腺素缺乏與慢性疲勞的關聯很大;腸道微生物對大腦和行為的重要影響,等等。這就需要進一步的生物學檢查。

這裡簡單的提下DSM診斷的五軸法。第一軸查主要癥狀(除了人格障礙和精神發育),例如抑鬱、神經症、精神分裂等;第二軸查人格障礙、精神發育與癥狀的關聯和影響;第三軸查生理疾病,病理因素是否對癥狀的影響;第四軸從社會方面,包括婚戀、學業、職場、家庭等對癥狀的影響;第五軸是整體量表評估。這樣形成一個完整的診斷體系。

有專家認為,大腦內和抑鬱密切相關的多巴胺、去甲腎上腺素、5-羥色胺,這些神經遞質的合成需要豐富的營養,需要一系列礦物質和維生素的參與。如果這方面缺乏,僅靠抑鬱藥物是不夠的,要從多個環節來改善。比如用營養補充品,包括抗氧化劑保護神經細胞的線粒體功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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