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俠客島:從嚴書記到王主任,“偶發性”背後的真問題

嚴書記的事情還沒塵埃落定,王主任的事情又來了。

 

因為“嚴夫人”在微信群發飆稱要動用公權力開除幼稚園老師,“被出名”的四川廣安市委副書記嚴春風被省紀委監委關注到了。18日,嚴書記涉嫌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而這幾日,因前兒媳的舉報,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委員會原副主任也走入了大眾的視野。舉報信稱,王主任僅房產就有17處,價值過億,還有別墅、跑車等。雖然目前仍無官方回應,但已引起了輿論廣泛關注。

 

有人戲稱,從情婦反腐到前妻反腐再到兒媳反腐,女性已經成為反對腐敗的一支重要力量。這當然只是個玩笑話。

 

玩笑歸玩笑,背後的真問題卻值得我們思考。

 

監督

 

其實不只是嚴書記,這種從“被關注”到落馬的現象,在反腐過程中並不少見,也並不新鮮。

 

比如早在十年前的2008,南京市江寧區房產局原局長周久耕就曾因“天價煙”進入大家視野。

周久耕因被網友曝出抽1500元一條的天價“九五至尊”香煙,隨後又被發現戴名表、開名車等問題,3個月後,南京市紀委宣布,因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給予周久耕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處分,並移送司法機構依法處理。一年後,周久耕因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2012年,陝西省發生特大交通事故,一張新聞圖片拍攝到陝西省安監局原局長楊達才面帶微笑出現在事故現場,引發網友憤怒聲討。緊接著,網友“人肉”出楊達才佩戴名表的各類圖片10多張。

陝西省紀委隨後高度關注,及時進行了調查,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交司法機構依法處理。2013年,楊達才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獲刑14年。

 

輿論監督有沒有用?這樣的案例已經給出了答案。

 

19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就“嚴書記事件”發表評論文章稱,群眾對網絡中暴露出的線索“眼睛雪亮”,媒體不斷發出“嚴書記出來走幾步”的追問,紀檢監察機構主動回應輿情,不缺位、不回避,以實際行動贏得了群眾的點讚。

 

用中紀委網站這篇文章的話說,“這是群眾監督、輿論監督和紀委監委監督共同發力的典型實例,充分體現了我們制度的優勢和全社會對於堅決反對腐敗所凝聚的共識。”

 

依靠

 

當然,也有聲音表示質疑:如果反腐都需要通過身邊人舉報、通過這種網絡的偶發性爆料達成效果,那組織的力量、紀委的監督呢?

 

在島叔看來,大不必作這樣的切割。組織監督、國家監督有體制性的力量,是“正規軍”;群眾監督、輿論監督則是“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二者發揮的力量完全可以互補。

 

畢竟,即便是腐敗分子,也不能活在真空當中,其生活狀態、口碑評價,都是老百姓最清楚。

 

這也就是1945年毛澤東那副著名的“窯洞對”的要義所在——如何跳出“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興亡周期律?毛澤東的答案是,“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

 

數據中同樣可以窺得要義。

 

比如,去年7月,王岐山刊登在《人民日報》上的署名文章就提到,12輪中央巡視,一共處理來信來訪159萬件次,與黨員幹部和群眾談話5.3萬人次,發現各類突出問題8200余個——注意,中央巡視組巡視的幹部層級是相對比較高的,相對地,這個數字就已經很大;

 

再比如,中紀委通報2017年全國紀檢監察機構紀律審查情況顯示,該年度全國紀檢監察機構共接受信訪舉報273.3萬件次,處置問題線索125.1萬件,談話函詢28.4萬件次,立案52.7萬件,處分52.7萬人(其中黨紀處分44.3萬人);

2017年全國紀檢監察機構處分人員按職級劃分圖

而在2016年,這組數字則是接受信訪舉報253.8萬件次,處置問題線索73.4萬件,談話函詢14.1萬件次,立案41.3萬件,處分41.5萬人(其中黨紀處分34.7萬人)。

 

從這樣的數據中我們可以看到,群眾監督已經成為紀檢監察機構工作的一環,有著“群眾舉報-問題線索-談話函詢-立案調查-處分”的鏈條。群眾信訪舉報是第一環,從中梳理出問題線索並調查,最終得出結論。換言之,人民監督與組織監督是有機結合在一起的,並不割裂。

 

這樣的實踐,也給制度化的嘗試提供了養分。

以此次“嚴書記”事發地的四川來說,兩年前,省紀委機構、省委宣傳部就聯合頒布了《關於加強輿論監督持之以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實施意見》,要求充分發揮主流媒體輿論監督的主體作用,探索媒體、群眾和紀檢監察相結合的監督模式,“堅決遏製基層不正之風和腐敗蔓延勢頭,為全面從嚴治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供思想保證、精神力量和輿論支持”。

 

思考

 

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離開了“群眾”這個最大的靠山,任何事業都是無法成功推動下去的。這個道理,幾十年前的革命實踐就早已證明。

 

窺斑見豹。人們之所以會質疑這些案件,是因為如果僅靠“偶發性”,很難保證長久性。比如嚴書記,如果不是“嚴夫人”高調搶鏡,恐怕達摩克利斯之劍還不會如此迅捷地落下。

在給四川省紀委面對輿情迅速反應、及時介入案件調查點讚的同時,我們也要順藤摸瓜,看看在家庭財產、配偶子女、個人重大事項申報、“帶病提拔”等環節是否有制度和執行的漏洞。

 

坦白講,腐敗問題的形成是一個長期問題,減存量、遏增量當然也需要時間,不可能一蹴而就、畢其功於一役。這也就是為何長官人反覆說“永遠在路上”的原因。

 

事實上,在去年的文章裡,島叔就已從王岐山那篇署名文章裡,給大家讀出了長官人目前對於反腐問題的思考——

 

“我們一黨長期執政、全面執政,最大挑戰是對權力的有效監督,實現黨的歷史使命必須破解自我監督這個難題,形成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的有效機制……我們黨通過巡視完善黨內監督,把客觀存在的問題揭擺出來,展現了高度自信和堅強定力……

 

我們面對的問題是長期形成的,解決起來必然要經歷一個長期過程,政治巡視也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只要我們保持堅強定力,敢於正視現實、直面矛盾,把黨的自我監督和人民群眾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就有信心跳出’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歷史周期律,探索出一條實現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路線,永葆先進性純潔性,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堅強長官核心。”

 

島叔今天在家看電視,發現上海那則“教科書式執法”的警察的新聞裡面,有位民警說了很有意味的一句話:“長官要求我們,要習慣在鏡頭下執法。”他們也的確做到了。其實,這句話推而廣之就可以是,今天的很多公權力的行使,都需要習慣“在鏡頭下”。

 

“在鏡頭下”,本身就意味著公開。事實上,在互聯網“廣場效應”和普遍“技術賦權”的今天,中央所提倡的“黨的自我監督和人民監督有機結合起來”,也會有更多的實踐可能。嚴書記是這樣的范例,以後這樣的例子相信還會有。

 

文/巴山夜雨、公子無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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