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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時報:"301調查"記錄美國對國際規則的破壞和踐踏

  “301調查”是“過去的亡靈”,記錄著美國對國際規則的破壞和踐踏!

  “流氓301——川普撣去蒙在美國又一項過時貿易法律上的灰塵?”美國總統川普以中國侵犯知識產權為由,宣布將對價值600億美元的中國進口商品加征關稅,其依據是所謂“301調查”報告。上世紀80年代,美國曾頻繁揮舞這個大棒,以至於其諸多貿易夥伴至今耿耿於懷。對於美國來說,“301調查”是其“終極武器”,它由美國自己發起、調查、裁決、執行,本質上是單邊保護主義行為。對其他國家來說,“301調查”是“過去的亡靈”,記錄著美國對國際規則的破壞和踐踏。

  日本學者驚呼“過去的亡靈復活”

  “在過去的日美貿易摩擦時代,‘301條款’是迫使日本痛苦地飽嘗辛酸且大有來頭的措施。”在川普宣布針對中國的貿易舉措後,《日本經濟新聞》回顧說,上世紀80到90年代,美國也曾以“301條款”為武器,不斷要求日本改善貿易結構。

  該報導提到,上世紀80年代中期,日本半導體號稱世界第一,感到危機的美國企業向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投訴日本主力產品傾銷。USTR隨即抨擊日本市場“結構性封閉”,並亮出“301條款”。拗不過美國糾纏不休的壓力,日本在1986年簽署《日美半導體協定》,承諾自主限制出口和在日本市場接受外國造半導體,“這被認為是日本半導體產業走向沒落的原因之一”。

  引發美國對日進行調查的“東芝—哥尼斯堡事件”也很著名。1987年,美國政府得到密報,日本東芝集團向蘇聯銷售9軸數控機床,被蘇聯方面用於潛艇製造,於是美國有了以“國家安全”為由解決日美貿易不平衡的機會。“資本家太過貪婪,以至於連我們準備用來絞死他們的絞索都會賣給我們”,一名美國參議員甚至拿出蘇聯長官人列寧的話來批判日本。

  第二年,美國國會以壓倒性多數通過包含“超級301條款”的“綜合貿易法案”,從而針對日本的衛星、超級電腦和木材製品啟用“超級301條款”。在美國的強壓下,日本不得不放棄自主開發衛星的計劃。“為了他們(美國人),我們失去了最好的發展時機”,一名日本經產省官員憤憤不平地說。

  但日本人能怪誰?有統計稱,到1989年,美國總計已向日本發起24例“301調查”。正如《日本經濟新聞》所總結的,在所有情況下,都以日本屈服的形式解決,從而向美國提供了“只要以301條款加以威脅,就會管用”的慣例。在1995年世貿組織(WTO)成立前夕,美國再次啟動“超級301條款”,對進入美國的日本產品徵收懲罰性關稅。1995年,上台伊始的美國總統克林頓一心要打開日本市場,其貿易談判代表坎特單方面宣布,根據“301條款”,對來自日本的豪華轎車徵收100%的關稅。

  從某種意義上說,當年的遭遇給日本人留下了持久的心理陰影。一提起日美貿易戰,很多有經歷的日本官員都能憶起當時美方談判代表咄咄逼人的樣子。日本佳能全球戰略研究所經濟學家瀨口清之回憶當年情形時表示,美國借助自己所掌握的法律規則體制,單方面認定日本傾銷後就采取措施,讓日本一直受到不公正待遇。日本外交史專家井上正已也稱,即使在日美關係蜜月期,那些在貿易戰中遭美國單邊壓製的記憶仍不時在日本人腦海中浮現。難怪這次美國拉開同中國的貿易戰序幕後,瑞穗綜合研究所首席研究員菅原淳一感歎“過去的亡靈復活了”。

  如果說日本人面對美國一直是妥協,歐洲人則同美國進行過圍繞“301”存廢的較量。1998 年11 月25 日,美歐“香蕉貿易大戰”期間,歐盟向WTO 爭端解決機制起訴美國,要求就“301條款”的合法性進行裁定。該案受到國際社會廣泛關注。巴拿馬、墨西哥、日本等國要求作為有利害關係的第三方參加磋商。但專家組經過9個多月審理,卻作出了一個令人吃驚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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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調查”源自美國《1974年貿易法》中第301條“對外國政府一些貿易慣例的反應”。上世紀70年代,由於貿易赤字不斷擴大,美國方面開始怪罪外國“貿易不公平措施”,於是美國國會在1974年通過“貿易法案”。相關條款授權美國貿易代表對他國的“不合理或不公正貿易做法”發起調查,並可在調查結束後建議總統實施單邊製裁。

  最初的“301條款”中,“知識產權保護”並不是展開調查的理由之一,1984年、1988年,在美國製藥企業推動下國會兩度修改“301條款”,增加了“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內容。修正後的“301條款”俗稱為“超級301條款”。“超級301條款”還將原先的貿易報復權,由總統轉到貿易談判代表辦公室,從而使貿易的談判者與報復的執法者合二為一。根據“超級301條款”的規定,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乾脆每年都拉一張清單出來,將它認為“有問題的”國家和地區張榜公布並限期改正,否則“301”伺候。

  自1974年立法以來,美國政府共開展123次“301調查”,其中大多數調查集中在WTO成立前的裡根時代。在裡根時代,美國動用“301調查”達49次之多,以至於“301調查”變得臭名昭著。當時的美國政府在相關行業和工會組織並未聲稱遭到威脅時就發起此類調查,而美國現任貿易代表萊特希澤當時就在裡根政府內任職。

  1995年後,美國大量訴諸WTO的貿易爭端解決機制解決與他國的貿易爭端。據彼得森國際經濟研究所統計,算上最新中國“強製技術轉移”“知識產權保護”的調查,2001年後美國進行過的“301調查”寥寥可數,比較出名的是2013年針對烏克蘭“知識產權保護”展開調查。可以說,在川普重拾這個“大棒”之前,“301調查”這一單邊措施已基本退出歷史舞台。

  在遭受美國“301調查”的國家和地區中,除了日本,歐洲也很“特殊”。德國科隆大學經濟學者羅多夫對《環球時報》記者表示,美國多次動用“301”大棒,至今讓歐洲人耿耿於懷。歐洲企業也因此患上“恐美症”,一聽到美國要進行“貿易戰”,就會憂心忡忡。不過,相比日本等單個國家,面對美國,歐盟有集團優勢。

  其實“301調查”最早源於美國一次受歐洲“欺負”。1962 年,美國與歐洲爆發“雞肉大戰”,由於不滿關稅與貿易總協定(WTO的前身)的調查,美國國會通過了《1962年貿易擴張法》,直接授權總統對歐洲進口商品徵收報復性關稅。可以說,美國的初衷就是制定一項可以采取單邊報復行動的法律。今年3月初川普宣布加征鋼鋁關稅,所依據的就是《1962年貿易擴張法》。

  歐洲也是美國“301調查”拉鋸時間最長的對象。1985年,歐共體(歐盟前身)以食品安全為由,宣布禁止進口和銷售美國含激素牛肉,1987年美國對歐共體發起“301調查”,1989年美國實施報復性關稅懲罰。1999年3月,美國單方面對歐盟成員國價值5.2億美元的產品徵收100%的懲罰性關稅,以報復歐盟限制香蕉進口,由此引發前文所提的歐洲對“301條款”的起訴。

  最終裁定結果是:“301 條款”“很難說違反協定”。對此,美國認為自己贏了,歐盟也認為自己沒有輸。原因是裁定表面上看駁回了歐盟的起訴,實際上明確強調了美國的義務,即“301條款”必須服從WTO多邊爭端解決的原則。但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這個裁定帶有政治色彩,縱容了美國的霸權,留下了隱患。德國《明鏡》周刊就稱,“301條款”是一個經濟強國的單邊主義行動,是“WTO規則籠子裡的野獸”。

  美曾五次對中國動用“301條款”

  對外經貿大學WTO研究院院長屠新泉28日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說,WTO禁止成員根據自己的判斷和所謂調查,單方面對其他成員進行限制和懲罰,“已經降低的關稅不能隨便再提高,這是一個明確約束。”

  屠新泉表示,WTO還要求所有成員對其他成員給予最惠國待遇,“這次美國單獨針對中國提高關稅,顯然違反了有關原則。”屠新泉說,上世紀末美國曾公開做出承諾,“301調查”將完全遵守WTO規則,“1998年歐盟向WTO起訴301條款時,正是因為美國做出了這樣的公開承諾,WTO才沒有直接裁定301條款違背世貿準則。”

  歷史上,美國曾5次對中國動用“301條款”,其中1991年4月、1994年6月以及1996年4月先後3次對中國知識產權實施“301調查”,最終通過談判分別達成3個知識產權協定。1991年10月美國對中國發起市場準入的“301調查”,主要針對中國對美國商品進入中國市場設定“不公平”壁壘問題,在1992年談判達成協定。2010年,美國針對中國清潔能源政策措施啟動“301調查”,雙方最終通過談判達成一致。

  自美國去年8月末宣布針對中國展開“301調查”以來,不少美國媒體、專家、機構直言不諱地批評川普政府濫用“301調查”。彼得森國際經濟研究所學者查德·鮑恩撰文稱,在“301調查”中,美國政府“身兼數職”,充當警察(將外國政府列為罪犯)、檢察官(發起法律訴訟)、陪審團(按照“證據”裁決)和法官(宣判外國人接受美國報復性懲罰)。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曹和平對《環球時報》記者說,知識產權調查是一個彈性很大的“軟門檻”,被濫用的可能性很大,“只要對方想卡,沒有卡不到的”。“一部手機可以有五六千個專利,只要美國政府或企業說其中一個存在糾紛,就可以展開調查。一天沒調查完,就沒法正常銷售。”曹和平說:“WTO相關規則不能阻止一個國家利用國內法展開知識產權調查,因為這不被認定為貿易保護主義。所以我一直認為,知識產權調查是美國等西方國家產品競爭力下降後所設定的一個‘後門’門檻。”

  德國新聞電視台稱,美國政府正在制定新貿易戰略,但實質是“301條款”將大行其道。作為上世紀全球貿易政策的制定者,超級大國美國現在要摧毀全球貿易秩序。德國《商報》認為“這是危險的路線”,在全球化的今天,“301條款”已經不合時宜。WTO雖不完美,有時沒有牙齒,但它有一個無與倫比的優勢——妥協的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301條款”能大行其道,與美國的國力直接相關。但“301條款”最紅火的時候往往都是美國經濟不振、債台高築之時。就像印度Livemint網站近日一篇文章所言:“貿易戰是美國影響力衰弱的征兆”。

  曹和平表示,近年來中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越來越完善。中國2017年提交4.89萬件專利申請,僅次於美國。他說,中國是唯一申請量年增長率達到兩位數的國家,專利申請量3年內有望趕超美國。“我很想看看,未來當越來越多的美國人需要購買有中國知識產權的產品時,他們對待這個問題的態度還是不是依然像今天這樣?”

  【環球時報駐美國、德國特約記者 陳聖源 青木 環球時報記者 白雲怡 王會聰 盧昊】

責任編輯:張玉潔 SF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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