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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移動遭反競爭調查,“第二卡槽”之爭惹得禍?

4月29日晚間,中國移動(00941.HK)發布公告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現正在調查中國移動四家省公司的定製4G+手機銷售的特定銷售行為是否可能構成反競爭。該等銷售行為包括向分銷商支付補貼,並對手機制造商設定業績目標,以期增加四家省公司的特別定製的4G+手機的銷售量。

中國移動稱,手機本身符合中國法律法規規定的所有相關技術指標,並獲得工信部批準銷售。

根據公告,於本公告之日,有關調查仍在進行,而中國移動在調查過程中一直配合市場監管總局。

中國移動表示,並不能預測市場監管總局是否或何時會作出決定、或市場監管總局決定的結果及其所致之影響。如果市場監管總局對中國移動的四家省公司采取監管行動,中國移動可能會遭受到相應負面影響。同時,中國移動已暫停相關銷售行為。

但在分析人士看來,此次調查和2017年的“第二卡槽”之爭有關。

電信分析師付亮告訴記者,在4G手機推廣的初期,中國移動做了4G+定製機,對競爭對手進行了限制,這一現象在最開始的時候比較嚴重。 “中國移動認為其推動手機廠商快速提供4G手機,甚至要掏錢補貼。如果消費者拿著手機用了競爭對手的網,那他就虧了,所以做了一些特殊的限制。”

“使用這些定製手機後,即使插了兩張卡,中國移動的卡沒有問題,另外一個運營商的卡只能打電話、不能上網。”他指出。

2017年,一份H省《關於H移動公司擾亂通信市場秩序,壟斷通信市場情況的報告》在網上傳播,此報告是當地聯通電信聯名向當地管局提交的報告。

報告中,電信聯通聯名訴移動壟斷,圍繞兩個核心:一是利用高額補貼社會代理渠道,使其專營移動業務,二是推廣閹割機,剝奪用戶自由選擇權。

其中提到,“當前的國家標準真全網通手機終端不限制用戶選擇號卡,兩個卡槽、三家運營商網絡都能上4G網絡,而H移動公司通過市場份額優勢及成本優勢強行要求廠商供貨“閹割版全網通”終端,並通過限制新品準入或銷售政策設定“閹割版全網通”的供貨份額,用戶使用此類終端後,只要其中一個卡槽使用移動卡,另一卡槽使用聯通或電信號卡只能使用2G網絡,用戶會誤認為是聯通或電信4G網絡信號問題,勢必影響聯通或電信用戶對網絡和服務的感知;如果用戶堅持使用聯通或電信號卡上網,勢必增加換機成本,限制了全省廣大消費者自由選擇通信產品與服務的權利。”

電信聯通報告中認為當地中移動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具有獨佔地位的經營者,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以排擠其他經營者的公平競爭”,同時也涉嫌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七條,構成壟斷,阻礙、影響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經營,也侵害了其他競爭者的合法權益、影響了公平競爭的經濟秩序。以及涉嫌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事實上,卡槽之爭背後正是運營商對於流量蛋糕的覬覦。在傳統語音和短彩信成為過去時後,三大運營商早已經把轉型的主力放在了流量經營上。

在此前的流量交鋒中,三大運營商員工之間已經有諸多摩擦。

比如在一些競爭激烈的省份,移動定製的全網通手機很多都插著電信的卡。電信在推出寬頻套餐時,不時地會贈送各種流量卡給消費者。聯通也有相應的政策。聯通曾經和騰訊推出了大王卡(面向江蘇、福建兩個省)。每月月租19元,騰訊應用流量全免,而大王卡特權是1元/500MB的當日省內流量。此卡推出後,網絡上出現了不少秒殺移動和電信的輿論造勢。

簡單來說,哪家運營商對於流量更加“玩得轉”,哪家運營商就越容易獲得用戶。

不過,4G手機後期,在國資委的要求下,電信運營商的補貼明顯減少,運營商通過手機和套餐捆綁銷售的積極性也降低了。近年,運營商來自銷售終端的收入大幅度降低。

5G手機是否會面臨同樣的問題?付亮表示,由於5G的標準是統一的,即使運營商定製,也比較難排除別的運營商,但是也可能通過其他方式進行差異化競爭。

近期,在2019上海5G創新發展峰會上,中國聯通董事長王曉初呼籲手機終端製造者們聯合起來,加快5G終端的發展,“能不能夠做到5G?因為5G手機能夠兼容4G、3G、2G的功能,這樣使得5G的普及成為現實。第二是手機的通用性,我們希望消費者購買手機的時候不要去考慮某個運營商的某一個製式,這給消費者帶來了困惑,能不能把這些問題解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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