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企業稅前扣除項 42.89億件責任險迎利好

今年新增的42.89億件責任險保單迎來重大利好!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了《關於責任保險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公告》(下稱《公告》),對雇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等責任保險的稅前扣除問題進行了明確。

根據公告,企業參加雇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等責任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該公告適用於2018年度及以後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可稅前扣除保費的責任險有哪些?

根據公告,企業參加雇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等責任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稱,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責任保險在企業經營活動中的使用頻率越來越高,對企業分散經營責任風險、切實保護當事人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的作用。近期,有關部門、企業反映雇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等責任保險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為統一責任保險費稅前扣除政策口徑,便於納稅人執行,更好地促進企業化解經營責任風險,增強抗風險能力,特發布了《公告》。

雇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等責任保險是參加責任保險的企業出現保單中所列明的事故,需對第三者如損害賠償責任時,由承保人代其履行賠償責任的一種保險。

此前,企業參加財產保險的保險費便可稅前扣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六條的規定:企業參加財產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準予扣除。不過責任保險是否可以算作企業財險保險一並扣除,條例此前並無明確規定。《公告》對此空白地帶進行了明確。

國家稅務總局稱,由於企業參加雇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等責任保險繳納的保險費支出是企業實際發生的,《保險法》也規定財產保險業務包括責任保險,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公告》明確,企業參加雇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等責任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責任險可以涵蓋的內容很多,除了公告中名列的雇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食品安全責任險、建築安全責任險等責任險是否也可以享受所得稅稅前扣除優惠政策?

通用再保險中國非壽險合約核保總監王民認為,按其理解,可享受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責任險應該是適用所有企業購買的、以對第三者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責任險,不僅僅是雇主責任險與公眾責任險,而且應包括產品責任險、職業責任險、安全生產責任險、環境汙染責任險等。這一點需要稅務主管部門在後續實踐中進一步細化和明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近年來,以責任保險為代表的非車險進入快速發展期。今年前8月,保險業新增責任險保單42.89億件,責任險保額466.11兆元。多位保險業人士均認為,近年來責任險發展很快,該政策將推動更多企業積極投保責任險,對非車險發展是重大利好。

不過,上述42.89億件責任保險保單是否都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優惠政策,還需看具體執行層面。

還有哪些商業保險享有稅收優惠?

一般而言,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那麽可以享受稅優政策的商業保險都有哪些呢,券商中國記者整理如下:

企業享有的稅優政策:

1.企業參加雇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等責任保險,企業所交保費可稅前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責任保險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公告》,企業參加雇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等責任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2.企業參加財產保險,企業所交保費可稅前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六條的規定:企業參加財產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準予扣除。

3.企業為職工投保人身意外險,企業所交保費可稅前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第一條規定,企業職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準予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4.企業為員工購買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部分的保費可稅前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範圍和標準內,準予扣除。

《關於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規定,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

個人享有的稅優政策:

1.個人投保稅優健康險,個人每月可稅前扣除200元,每年2400元。

《關於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範圍實施的通知》中提到,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部門統一為員工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應分別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薪金,視同個人購買,按上述限額予以扣除。

2.個人投保稅延養老險,延稅限額按不超過當年應稅收入的6%和12000元孰低辦法確定。

《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宣布自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三地實施稅延養老險試點。對試點地區個人通過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账戶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一定標準內稅前扣除;計入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账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領取商業養老金時再徵收個人所得稅。扣除限額按照不超過當年應稅收入的6%和12000元孰低辦法確定。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