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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清友:關於個人所得稅的八個問題

  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管清友 

  近日,明星逃稅問題引發了廣泛的社會關注。很多人指責這些高收入群體的稅率過低,實際上這不只是稅率的問題,我們的個人所得稅體系已經越來越不適應經濟底層建築,主要問題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起徵點全國一刀切,沒有充分考慮到不同收入群體情況。中國各地區、各行業、各階層之間的收入差距較大,統一按5000元的起徵點是不合理的,不符合促進公平的原則,也不符合浮動標準的國際慣例。從美國來看,稅收寬免就是美國的起徵點,每個納稅人稅收寬免額度隨著個人收入的增加寬免額也會逐步減少。同時由於美國是按家庭徵收,還將每個家庭的實際收入水準和需要贍養和撫養的的情況也考慮進來,因此表現出來就是每個家庭都享受到了不同的寬免額。一個納稅人不論收入和生活成本在國內最多只能扣除6萬元人民幣。而在美國,可以享受最高8萬元人民幣的人均扣除額度。從日本來看,一方面,每個人都享有38萬日元也就是23000元人民幣的基礎扣除。另一方面,針對以工資性收入為主的工薪族,還有一項累進式工資收入扣除額,收入越低,扣除額越高,最高可以扣除收入的40%。從德國來看,根據每個納稅人持有稅卡的級別不同享受不同額度的起徵點,單身人士可以享受超過68000元人民幣的起徵點。從新加坡來看,新加坡適用接近10萬元人民幣的起徵點。從法國來看,每人擁有接近8萬元人民幣的起徵點。因此對於中國來說,雖然中國起徵點明顯低於其余發達國家而且並沒有針對特殊群體做出妥善的安排。從起徵點來說,根據不同群體的收入以及負擔情況制定不同的起徵點並搭配納稅額扣除額度,對於減輕中低收入群體納稅壓力,調節收入分配有很重要的作用。

  第二,高工薪群體對應稅率過高,而他們並不是真正的高收入者。高工薪只是勞動性收入高,如果加上財產性收入(比如買房賺的錢),他們並不是收入最高的群體。45%的最高稅率高於美國的37%以及新加坡的22%,與德國、日本、法國等高稅收高福利國家相同。我們先不說這個稅率高還是低,對最富裕階層實施高稅率本也無可厚非。但問題是,我們這只是針對勞動收入,而不包括財產性收入,也就是說我們把高工薪和高收入混為一談,這是不合理的。高薪勞動者並不是最富裕的人,但他們卻繳納了最高的稅收,真正最富裕的擁有大量財產性收入的人卻不用交這麽多稅,比如買賣股票不需要交資本利得稅。現實中富人又擁有眾多的避稅手段,進一步惡化了收入差距。在這種情況下主要征稅對象變成了高新人才等以工資為主要收入的高薪階層。高稅率下,高薪人群會更傾向於多休假而非工作,不利於充分調動人力資源。因此,建議適當下調高薪對應的幾檔稅率,充分發揮上等次稅率的作用,激活最富創造力的高薪人才群體。

  第三,針對財產性收入的資本利得稅稅率明顯偏低。我們的個人所得稅過多的側重於勞動性收入,而忽略了財產性收入。過去國人以勞動所得為主,這個稅制無可厚非,但現在勞動收入的佔比越來越低、財產性收入越來越高,這個稅制的弊端越來越明顯。一方面,有很多財產性收入目前並不進行資本利得征稅,例如股票的買賣。另一方面,很多情況下,資本利得稅僅採用20%的比例稅率,比如從事證券投資獲得的利息、股息等收入,但相較於最高高達45%的個人所得稅,存在明顯優勢。從美國、日本來看,都將大部分財產性收入及勞動收入視為個人總收入,統一征稅,適用累進稅率,同時對長期資本利得給與很大的稅收優惠。從法國來看,為了引導公民進行投資,在2017年的稅改中,將原先需要徵收15.5%的社保稅金以及相應的個人所得稅的資本利得稅改為統一的30%比例稅率(除A種儲蓄账戶、證券儲蓄账戶以及低於15萬歐元的人壽保險合約),因為這項改革法國政府預計每年將損失接近15億歐元的稅收收入。但30%的比例仍然高於中國的20%比例稅率。因此,鑒於當前我國個稅比重低以及國外發展經驗,個稅制度應該更多的將重點放在調節居民收入,防止收入差距過大這個方面。應當考慮將當前的綜合征稅範圍進一步擴大,將財產性收入也納入到統一征稅的範圍內,同時對長期資本利得給與優惠以鼓勵居民投資。

  第四,個稅減免項目覆蓋面不不夠。根據本次稅改的草案在個人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項目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項目外增加了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扣除。而從覆蓋面來講,國際上主要國家的個稅減免項目都會涉及到很多的弱勢群體。從美國來看,存在主要是覆蓋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的五大類稅收抵免。從日本來看,存在主要是覆蓋配偶、殘疾人的稅額扣除項目。從新加坡來看,存在主要扣除的撫養贍養費用。從法國來看,存在的是被扶養人扣除等。因此對於中國來說,目前個稅專項扣除項目覆蓋面比較狹窄,國際上普遍考慮到的配偶、老人、殘疾人等弱勢群體的負擔成本抵扣在本次稅改中並未得到體現。

  第五,起徵點和稅率調整不靈活。上一次進行個稅調整是在七年前,而這七年間物價飛漲,起徵點和適應稅率卻一直維持在2011年的水準,變相加重了中低收入階層的稅收負擔。從發達國家經驗來看,美國每年都會根據通貨膨脹系數對稅收寬免額進行調整,新加坡、法國、德國等國家每隔一兩年都會對累進稅進行微調,從硬幣的另一面來看,導致了由於調整變化過於頻繁,穩定性不足,對稅收征管體系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對於中國來說,起徵點及適應稅率應當在保持穩定與動態變化之間尋找平衡點。應當建立一套在保持相對穩定的同時定時根據物價變化在合理範圍內進行適當調整的稅收機制。

  第六,現有征管體制無法滿足綜合征稅以及專項抵扣的要求。過去在中國需要繳納個稅的人數較少,僅有大概3000萬人左右。而且在實行分類所得製下,繳稅也比較簡單,當前以源泉扣繳為主,個人申報為輔的個稅征管機制完全可以適應需求。但是隨著反避稅條例加入本次稅改以及後續稅改進一步深入的需求,當前的征管體制無法滿足向綜合征稅以及專項抵扣的需求。從享譽全球的美國征管體制來看,作為綜合所得稅制的代表,目前美國以源泉扣繳和個人申報相結合的征管模式,在先近年的稅收征管資訊系統幫助下建立了一套高效的征管體制。從流程上來看,美國納稅人在年度開始預估總體收入並進行申報,並且按季度進行預繳稅款。在年末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多退少補。在稅前,稅務機構可以通過銀行和信用兩大系統提前掌握納稅人的大體收入情況。在稅中,稅務機構可以通過資訊化平台與各相關部門進行交叉查驗,防止偷稅漏稅。在稅後,美國國稅局通過高額的罰款、信用檔案記錄甚至刑事處罰三大手段確保了稅收征管體系的權威性。因此對於中國來說,應該建立一套完善的稅收征管體系,通過高效的資訊共享平台獲取納稅人資訊,通過嚴厲的處罰防止偷稅漏稅,同時從稅務機構內部及外部建立一套圍繞納稅人權益保護的配套制度。

  第七,現有稅率結構仍有進一步改進太空。本次稅改主要是擴大了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將10%、20%、25%的部分所得降檔,同時維持了30%、35%、45%高稅率級距不變。從國際經驗上來說,個稅制度對收入調節主要體現在減少中低收入群體的稅負,維持較高的高收入稅負。從級距來看,美國的級距是在收入增長的同時上升,而日本、法國等國則基本保持穩定。而新加坡甚至增加了級次,先由七級變為九級,最近甚至變成了十級,變相縮小了級距。從稅負來看,稅改前不論是級距還是稅率都對中低收入群體產生了很大的稅負。稅改後,此次稅改減輕了低收入群體的稅收負擔。實際上OECD的大部分國家中低收入群體稅負都比較低,更多的稅負主要集中在高收入群體。這次稅改符合了國際上降低中低收入群體稅負的大趨勢。因此對於中國來說,應該進一步通過級距和稅率的設定減輕中低收入人去年的稅負。

  第八,尚未建立預繳制度,不適應未來稅改方向。現在的個稅繳納方式更多的是每個月工資發放時進行源頭繳納,比較適合過往抵扣與減免較少、綜合征稅範圍比較狹窄的情況。根據國際經驗,未來稅改的方向必然是根據不同個體收入負擔情況的差異化征稅、越來越多的稅收轉向扣除項目以及綜合性征稅範圍進一步擴大,現有的個稅繳納方式無法滿足稅款均衡入庫的要求,也不利於稅收征管體制對稅收情況的監管。尤其是未來一旦納入無法進行源頭扣繳的相關收入,例如資本利得等極易產生偷稅漏稅的行為。以美國為例,美國的預繳制度規定在納稅者需要在每年的四月十五日,六月十五日,九月十五日和第二年一月十五日之前進行稅收預繳,一旦不進行源頭扣繳的相關收入應納稅額超過1000美元就要進行嚴厲罰款。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稅收預繳制度是未來必須要做的改革之一。

  (本文作者介紹:如是金融研究院院長、首席經濟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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