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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簡史

  個稅簡史

  來源:秦朔朋友圈

  近期的個稅改革在朋友圈刷屏了,本來以為個稅改革跟每一個人息息相關,檢索了數據才發現大錯特錯,個稅納稅人的佔比之低遠超想象。

  美團的王興前不久說中國的本科畢業生隻佔全部人口的4%,很多人認為不可能這麽低,但一查數據才發現,竟然是真的,比殘疾人的佔比6.21%還要低!

  而繳納個稅的人數佔比更低,目前繳納個稅的人數只有3000萬人左右,隻佔總人口的2.16%!而今年10月份個稅免征額(又稱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常見的“起徵點”說法有誤)從3500元提高到5000元之後,個稅納稅人的數量更是會大幅度減少。

  2011年之前,個稅免征額還在2000元時,個稅徵收的覆蓋面約為9000萬人;2011年,免征額從2000元調整到3500元之後,覆蓋面從9000萬人驟減到2000多萬人。這幾年,隨著收入水準的提升,個稅覆蓋面逐漸提升到3000多萬人。

  就是這3000多萬人支撐起了我國的第三大稅種,並在2017年貢獻了11966億元的稅收,人均繳納了近4萬元。

  納稅人如此之少,引發了一些人的不滿。2015年,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在一次論壇中表示,現在交個稅的人很少,只有2800萬人,佔整個人口總數不到2%。這就說明個稅已經相當邊緣化了,如果再提高免征額,還有多少人能交稅呢?如果說得直率一點,現在中國個稅的發展已經明顯不健康,甚至帶點畸形特徵了。

  早在2013年的時候,賈康就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個人所得稅應該擴大覆蓋面,按“多數有收入者均納稅、低中收入者低稅負、高收入者高稅負”的原則,用5至10年將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數從目前佔全國人口的3%提高到30%以上,從而培養公民的納稅意識。

  說到培養納稅意識,筆者想說賈康用錯了工具,因為個稅是部門代繳的,納稅人不得不繳的。真想培養納稅意識,只要將商品的價內稅變更為價外稅即可,讓老百姓在購物的時候,知道自己買這瓶酒交了多少稅,買這條煙交了多少稅,加一箱油交了多少稅。不是所有人都有工作、有工資,但是所有人都會有消費。這樣培養公民的納稅意識豈不是更有效率和效果?

  雖然我國的GDP躍居全球第二,但人口眾多,平均收入並不高,加之需要六個錢包的高房價的擠佔效應,人均消費能力更低,這也是我國內需遲遲不振的根本原因。在這樣的大背景下,與其培養納稅意識,不如培養消費能力。所以國務院時隔七年之後,再次提高個稅免征額,並且增加了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掀起了個稅新一輪改革。

  回顧個稅的歷次改革,我們發現大部分改革都是在免征額上做文章,所以本次改革增加的專項扣除項目,意義更加重大,標誌著我國的個稅正從個人繳納製向家庭徵收製過渡。

  18年前的9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新中國第一部個人所得稅法,初始法定的個人所得稅免征額為800元,當年的徵收期只有三個月,所以隻徵收到16萬元。

  次年,1981年,個人所得稅全面開征,但當時月收入能夠達到800元的中國公民少之又少,要知道1981年我國城鎮部門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848元,換算下來每月僅為70.67元,相當於現在把個稅免征額定到75000元的水準一樣。因此,1981年全年個稅收入只有500萬元,大部分都是外籍在華高級職員交納的。

  稅既然開征了,就得想辦法多征一點,否則都不夠稅務人員的人工成本。1986年9月,國務院給個稅法打了一個補丁,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收入調節稅暫行條例》,規定對本國公民的個人收入統一徵收個人收入調節稅,納稅的免征額從800元降至400元。而外籍人士的800元免征額並沒有改變,形成了內外雙軌的標準。

  降低免征額的效果立竿見影,1986年全國個稅收入高達5.52億元,是1985年1.32億元的4.2倍。

  隨著市場經濟的確立,要求稅法統一、稅負公平、稅制簡化的呼聲越來越高。1993年10月,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把1986年和1987年國務院頒布的關於個人收入調節稅和城鄉個體工商戶所得稅的規定,同1980年制定的《個稅法》合並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這才廢除了我國個稅內外雙軌的標準,同時也將中國公民的個稅免征額標準恢復到了800元。次年,全國個稅收入從1993年的46.82億元猛增到72.67億元。

  1999年8月,《個稅法》第二次被修改,新開征“儲蓄存款利息稅”,稅率為20%(2007年8月15日該稅率由20%降至5%,2008年10月9日起暫免徵收利息稅),當年的個稅收入達到了414.24億元。

  此外,與現在全國一刀切的政策不同的是,當時個人所得稅除了有800元的免征額,還有補貼項目免稅扣除額,這個補貼項目免稅扣除額由各地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情況自行制定,例如:在1999年,北京的補貼項目免稅扣除額是200元,廣州是426元,珠海是600元,改革開放的視窗深圳補貼項目免稅扣除額更是高達900元,到了2003年,北京的補貼項目免稅扣除額調整到400元,這意味著北京市個人所得稅工薪項目的免征額由1999年的1000元提高到了1200元。2002年,北京的個稅收入首次突破100億元,達到101億元,成為北京地稅的第二大稅種。

  2005年8月,個稅法第三次修訂。這一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10493元,平均月收入874元,首次超過800元,因此個稅免征額從800元調至1600元,同時高收入者實行自行申報納稅。

  2007年12月,個稅法第四次修訂。個人所得稅免征額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2011年6月,個稅法第五次修訂。此次修訂將免征額從2000元提高到3500元,同時將超額累進稅率中第1級由5%降低到3%。

  個稅免征額大幅提高的效果在實施的首年立竿見影,2012年全國個稅收入5820億元,首次負增長3.87%,跟2010年的22.5%和2011年的25.2%的增幅形成了鮮明對比。

  但個稅收入在2012年短暫回調之後,又繼續一路狂奔,2013年達到了6531億元,增速12.2%,2014年增速12.9%,2015年增速16.8%,2016年增速17.1%,並首次突破兆大關,達到了10089億元,2017年繼續突破兆,達到11966億元,同比增長18.6%。

  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保持個位數增長的同時,個稅收入持續保持兩位數增長,並且在這7年時間裡,房價物價大幅攀升,基本生活成本越來越高,個稅改革的呼聲也一浪高過一浪,董明珠、曹德旺、蔣錫培等知名企業家也屢次建言大幅提高個稅免征額,提高工薪階層收入。

  2018年8月,個稅法終於迎來了第六次修訂。免征額提高到每年6萬元(從按月徵收到按年徵收,年底發年終獎的可能要多交稅了),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最新免征額和稅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個稅法規定: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減稅向中低收入傾斜。新個稅法規定,歷經此次修法,個稅的部分稅率級距進一步優化調整,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縮小25%稅率的級距,30%、35%、45%三檔較高稅率級距不變。

  多項支出可抵稅。今後計算個稅,在扣除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增加了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

  這是在過去18年免征額改革上邁出的重要一步,不同城市生活成本的差異和不同家庭負擔的差別通過專項扣除項目來體現,個稅改革向稅收公平邁進,使免征額真正體現“費用減除標準”的本意。

  以月薪萬元的個人為例,目前每月要繳納個稅345元,年繳納4140元。如果按照免征額年收入6萬元,平均月薪5000元來計算,則每月繳納稅款195元,年繳納2340元。

  也就是說,月薪萬元的個人,每年減稅1800元,如果再有一些專項扣除項目,減稅會更多,不過筆者估計明年頒布的專項抵扣有上限,月薪過萬者難以做到零個稅。

  減多減少,減稅總是好事。

  網上在傳雖然個稅減了,但明年社保由稅務局徵收的話,大家到手的工資還是少了。對於不依法給職工繳納社保的企業來說,確實如此,但對依法給職工繳納社保的企業來說,職工到手的工資反而多了。

  不過根據《中國企業社保白皮書2018》發布的數據,2018年社保基數完全合規的企業只有27%,明年的社保改革確實會突然增加大部分企業的負擔,考慮到現在的經濟環境,稅和費強征管的同時,建議將社保費率盡量下調來對衝企業成本的上升,費基擴大了,費率還那麽高幹嘛。強征管是讓企業間的競爭更加公平,降稅費是讓大部分企業都能活下去。與其竭澤而漁,不如放水養魚。

  個稅稅率降低了,社保費率還會遠嗎?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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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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