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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保單”免罰是“數據多跑路”的樣本

馬滌明 時評作者

很多靠資源共享、資訊互通就能實現的東西,沒必要再去麻煩民眾。

據新華社報導,深圳市交警局與深圳保險行業近日將警保數據進行互聯,並對交通管理資源進行共享,在此基礎上,推出機動車交強險電子保單應用,車主上路行駛時車輛沒有交強險標誌也不會被處罰。

交強險標誌貼被“電子保單”替代,對司機們來說,省去貼標識的麻煩是小,於公共服務而言,其啟示意義較大。

規定交強險標誌須貼在前風擋玻璃上,是為了便於管理。但“互聯網+”時代,管理部門大可通過網絡互聯、資訊共享方式,提升服務效率。深圳市推行的警保數據互聯,就能借此實現“讓數據多跑路,讓民眾少跑腿”,處理交通事故需要車主的保單時,電腦上點點滑鼠,車輛保險資訊便一目了然,這無疑能起到便民之效。

事實上,“互聯網+公共服務”的潛力,很多時候只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比如,過去車輛年檢,車主要拿著檢驗單、行駛證跑到車管所視窗排隊等候車檢員簽字蓋章;車檢推向市場後,車主可隨意挑選車檢公司,一個視窗就能辦完所有事。

回到“電子保單”上,早在2016年12月底,北京便在全國率先啟動了機動車交強險“電子保單”試點,此舉也得到國家保監會及警察部交管局的支持。可很多地方還是按照《交通安全法》中“應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規定,對有“電子保單”的北京車主查處。接下來,要實現“電子保單”漫遊,還需其他地方也盡早“加載”互聯網思維。

說到底,很多靠資源共享、資訊互通就能實現的東西,完全沒必要再去麻煩民眾。像有些地方推行的行車執照、行駛證電子化或與身份證“合並”,忘帶行車執照可免罰;還有“電子保單”不會被處罰,也是這樣。可以預見,讓更多證明通過部門、機構間互聯共享調取查閱實現,而不是總讓民眾跑腿,公共服務成色自然也會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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