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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評論:“你們局長都是我的部下”,這官威耍得好大

講資歷、擺資格,本就不是講理;“把你們長官叫來”,更是再明顯不過的耍官威。

文 | 馬滌明

近日,一則海關官員罵交警的影片火爆網絡。

據媒體報導,因馬拉松比賽,南寧當地交警部門對部分路線進行交通管制,但一輛海關製式車輛試圖強行通過,被交警攔截,車上人員下車後質問並辱罵交警。對此,邕州海關回應稱:12月2日上午,我關人員駕駛執法車前往南寧綜合保稅區執行監管任務,在駛出管制區時與交警執法人員發生口角。我關對工作人員不當語言表示歉意,正積極配合警察部門進行處理。

執行監管任務並不能成為違反交通管制的理由,臨時路線交通管制措施,確實會影響到很多部門的公務以及市民的出行,但是除非出現重大警情、救災搶險、醫療急救等情況,管制路段不能為任何人“開口”。如果人人都以自己的事情緊要為由,不肯服從管制,路線的秩序管理必然無從談起。

海關人員拒絕遵守路線管制,主要原因未必是“執行任務”。兩位海關人員先是質問執勤交警“你為什麽不能好好說話”,並稱“你給我解釋我們不理解嗎”;其中的一位還對交警說,“我八幾年工作的時候,你開襠褲都沒穿,你算什麽東西”、“把你們長官叫來,你們局長都是我的部下”。

有關交警若真是“不好好說話”,當事人可以投訴,但不應以干擾執法的方式抗議。而要求“你給我解釋”,似乎也顯得多餘——其實警戒線、交警現場指揮等交通管制信號,都已經作了解釋。

兩位海關人員的“不高興”,是否是因為自己也是執法者、還開著執法車卻遭到冒犯,所以才“條件反射”地向交警“發難”?這值得尋思。其中一位海關人員的那一通“狂話”,就讓人看到了他滿滿的優越感。講資歷、擺資格,本就不是講理;“把你們長官叫來”,更是再明顯不過的耍官威。就算人家的局長真的曾是“部下”,同為執法者,你拿官職壓人,暴露了自身的價值觀——官職比法律更管用。

如果這位海關人員平日裡就是秉持這種邏輯執法,比他官大的,比他職級高的,比他地位高的,就可以變通法律、就可以放行……那恐怕也很難稱得上是“依法執法”。

現實中,總有些人面對執法時愛炫身份:“我是市政府辦的”、“我是省委的”、“我是海關的,你們局長是我部下”、“我爸是××”等,似乎都是他們相比別人“更平等”的理由。但在法治理念漸次深入人心、輿論監督已被技術賦能的當下,這類特權思維只會越來越不受待見。所以,這些人眼中的“炫權”,總是成為網友眼中的“炫醜”,到頭來也只能是淪為笑柄。

馬滌明(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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