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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業務員之死:直銷巨頭如新在華的第二次危機

每經記者:劉晨光 每經編輯:魏官紅

圖片來源:攝圖網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的“百日行動”還沒結束,直銷巨頭如新公司就遭自家人“當頭一棒”,一名如新銷售人員趙麗(化名)生病後隻喝如新果汁,不去就醫,最終導致死亡。事件發酵一周,媒體群起而攻之。

這是如新公司入華十六年來的第二次危機。2014年,《人民日報》連續發布3篇文章指責如新涉嫌傳銷、違規操作並利用群體效應進行精神控制。《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如新被曝光的案例或只是冰山一角,還有很多沉默的受害者在忍受病痛和精神的雙重折磨。

代理律師:如新至今沒有給一個明確說法

從妻子趙麗去世的新聞被報導後,張偉(化名)的電話就沒有間斷過,來電的大部分是媒體記者,想要了解事件的最新情況。為了節約溝通成本,張偉直接組建了一個微信群來更新與如新的溝通進展,現在群成員已經接近100人。

在趙麗出事以前,張偉對這家美國直銷企業的印象,來自趙麗放在家裡的果汁和膠囊產品。公開資料顯示,如新公司1984年成立於美國猶他州普羅沃市,1996年在紐約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2018年如新全球營業額達到26.8億美元。

3月26日,是趙麗去世的第24天,已經過了“三七”,可如新公司仍然沒有給家屬一個明確的回復。想到這裡,張偉內心一陣酸楚,他對愛人的逝去難以釋懷。

張偉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回憶妻子生命中最後的那段時光:連續幾天高燒不退,但不去醫院看病,“她一日三餐前都吃十幾種如新的產品,還有各種膠囊,每次至少吃20粒,生病了還會加倍吃,配合著喝g3果汁”。

g3果汁的全名是g3活能飲品,690元一箱,內含10袋120毫升的果汁,主要成分含有木鱉果、刺梨、枸杞、沙棘4種不同水果的配方。如新的產品介紹中稱,這些成分含有β-胡蘿卜素、玉米黃素、番茄紅素及維生素C等。

對趙麗而言,如新已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此前,趙麗把藥粉和g3果汁混合到一起,倒入一個專門的塑料杯裡服下。張偉試過很多次也沒有說服妻子,趙麗始終堅信無論身體有任何問題,喝g3果汁就能解決。

圖片來源:攝圖網

3月2日凌晨,趙麗因嚴重肺部感染引發器官衰竭去世,年僅34歲。妻子離世後,張偉進入她的臥室,牆角有一箱還未拆封的g3果汁,床頭櫃上堆滿了g3果汁和很多標著如新品牌的膠囊瓶罐。

張偉輾轉找到多家媒體,希望用趙麗的經歷警醒更多消費者。3月18日,如新公司稱,已成立專案小組立即采取調查措施。兩天后,張偉委託北京市浩東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曉玲與如新公司見面。當天晚上,如新公司發布聲明稱“3月20日指派公司市場部副總裁與家屬見面,對逝者家屬表達痛心和深切的慰問,同時開始溝通善後事宜”。

但參與會面的張曉玲則明確表示,如新沒有誠意。張曉玲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20日的談話時間很短,基本上只有10分鐘,如新公司隻說接受質疑,沒有對關鍵問題進行回應,家屬對對方推諉的態度不滿。“我們提了幾個問題,他們什麽也沒有回答,就說回去調查核實。他們當時也做了一個簡短的解釋,但跟誰解除合約,怎樣解除,沒有說清楚。那些老師們為什麽不出面,如新方面雖然也認可了這些人的存在,但只是說回去調查。”

張曉玲指出,如果事情依然沒有進展,下一步應該會通過法律渠道來解決問題,目前正在組建赴美的訴訟團隊,“如新公司的律師跟我聯繫了,但是沒進展,說是這周見個面,現在還不能確定”。

對話用戶:“萬能”產品與“洗腦”話術

河北邯鄲的高蓮(化名)看到趙麗去世的新聞後,感觸頗深。她與趙麗的上線都是宋老師,此前也見過幾次面,新聞裡報導趙麗接受的“話術”在高蓮看來如此熟悉。

高蓮在2013年確診為系統性紅斑狼瘡,由於發現得早,可以通過藥物維持正常生活。一個偶然的機會,高蓮聽說有辦法可以根治,2014年起,她在如新“導師”的指導下服用了4年產品。在高蓮服用的產品中,既有趙麗喝的g3果汁,還有魚油、靈芝、茶沛和蛋白粉等搭配的產品。導師告訴她這種果汁有治病功效。

剛開始服用如新產品的時候,高蓮就覺得渾身疼,谘詢導師後被告知是正常的調試反應。但後來情況沒有改善,導師就變換搭配品種,還告訴她要加大劑量。時間一長,老病未除又添新病,4年下來,高蓮不僅沒能如願治好系統性紅斑狼瘡,還患上尿毒症,必須隔天做一次透析。因為透析失衡比較嚴重,她每次透析後都疼得整夜未眠。即使這樣,高蓮仍對g3果汁的神奇功效深信不疑,住院時也離不開果汁,結果導致出現大面積肺水腫,直接上呼吸機。

“洗腦!洗腦!”高蓮在電話裡一直對記者這樣強調,她曾在ICU住了20多天,心髒、腎髒等多個髒器衰竭,還被醫院下病危通知單。但她還是對宋老師的話深信不疑,偷偷喝了g3果汁,後來經過家人反覆勸說,才幡然醒悟。

如新導師提供的常見慢記性疾病亞健康營養療法

圖片來源:受訪者提供

高蓮至今還存著如新導師給她發的治療資料,一份常見慢性疾病亞健康營養療法裡囊括了高血壓、糖尿病、惡性腫瘤等20多種疾病的營養療法。《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所謂“療法”就是服用產品,以惡性腫瘤的療法為例,資料注明,要服用靈芝、君沛、茶沛、g3果汁四種產品。其中靈芝、茶沛每天8粒,分兩次;君沛每天12粒,分三次。資料還明確寫道:進入癌症晚期的患者可以用蛋白粉和g3果汁延長生命。

其實,張偉能直接感受到趙麗接觸如新產品後對疾病態度的變化。以前,她生病就會第一時間買藥,體溫高一點則去醫院,後來生病了卻是去找如新導師。有一次趙麗發燒後給宋老師打電話,宋老師告訴她不要去醫院,用g3果汁和膠囊配藥,劑量加倍。趙麗與導師的微信聊天記錄也顯示,老師說發燒是在排毒。

張偉還找到一份如新公司的資料,上面顯示:“靈芝+綠茶”搭配可以抗癌。資料裡描述稱,主要成分含綠茶的茶沛膠囊有抗氧化的保健功能,主要成分為靈芝的靈芝膠囊可以起到增強免疫力的作用。

張偉與趙麗在北京打拚多年,生活殷實。在張偉看來,趙麗之所以越陷越深,如新公司對員工持續“上課”起到關鍵作用。2016年產後不久,趙麗被朋友介紹到如新做銷售人員,培訓很密集,一周至少培訓兩次,給業務員上課。正因如此,這兩年來趙麗晚上很少回家吃飯。

高蓮也是通過朋友介紹接觸的如新。以前高蓮對直銷非常反感,但如新密集的公開課慢慢滲透進她的生活。高蓮希望自己的病能治好,她表示,醫院都說治不好了,這邊卻說能治好,就想試一試。開始購買如新產品後,導師邀約得更加頻繁,“他們會講哪些人吃這個東西把病治好了,還說天津有一個人跟我一樣得的是紅斑狼瘡,吃這個產品好了,後來每個月自己要花幾千塊錢買產品”。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張偉提供的一段導師宋老師的講課視頻了解到,宋某的一些言論確實與常識有很大出入,談到牛奶,如新導師宋某表示,“為什麽要讓人喝牛奶”、“牛奶是垃圾食品”、“吃乳製品的人患上前列腺癌的機會高”、“不能喝牛奶的原因是因為肉蛋白不能被吸收”等。

趙麗獲得的所謂如新內部獎金制度 圖片來源:受訪者提供

上課“洗腦”之後,如新導師就會向會員介紹返利制度。高蓮說,如新會員制度是500元開卡,所有產品打八折,想成為經銷商需要在4個月內至少完成3萬元的營業額,每發展一個經銷商還有5%的返利,“如果再發展下線,你的上級除了拿走你營收的5%,還拿你下級的5%。這樣連續可以連續拿六級”。

這種看似誘人的賺錢機制,把一名又一名會員卷入其中,就像一個螺旋狀的黑洞,既看不到頭,也見不著尾。高蓮與記者交談的時候一直喘氣,因為咳血,呼吸頗為困難,接受採訪前一天她還因為心衰住進醫院。“我光買如新產品花了一二十萬元,光信用卡就欠了十多萬元,住院又花了三四十萬元。”說到這裡,高蓮深深歎了一口氣。

“妻子在世時,總是說她的上線宋某年薪500萬元。”以前張偉不了解趙麗的具體開支,從家裡的盈虧粗略算出,近兩年其在如新產品上至少花了30萬元。可妻子去世後,很多曾經與她接觸的如新人士選擇了沉默,宋某、柴某,還有一個姓肖的上線直接退群消失,曾經喊著、哄著她買東西的好姐妹,連一個簡單的問候電話或是短信都沒有。

回顧往事:公司曾因打擦邊球受到質疑

實際上,這並非是如新公司第一次被曝光在公眾之下。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留意到,早在2014年1月,《人民日報》刊發了3篇文章:《看“如新”怎樣編織謊言》、《看“如新”怎樣攻陷人心》、《“如新”在美國屢遭處罰》,接連指出如新公司涉嫌違法違規經營問題。報導引發國家相關部門高度重視,最終,所涉屬地的工商機關依照《直銷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對如新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的違法違規行為作出處理。

通過天眼查搜索“如新(中國)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可以看到,公司自身風險存在49條、周邊風險19條、預警提醒122條。

根據高蓮的描述,如新公司“上線通過下線賺錢”的擴張發展模式,明顯有悖於我國直銷行業的管理條例。《直銷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明確表示,直銷企業支付給直銷員的報酬只能按照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的收入計算,也就是不得靠下線業績獲得收益。

對於張偉和高蓮描述的如新導師“誇大產品功能”的說法,《直銷管理條例》第五條有明確規定:直銷企業及其直銷員從事直銷活動,不得有欺騙、誤導等宣傳和推銷行為。

圖片來源:攝圖網

高蓮向記者講述,2018年她對如新公司進行過兩次投訴,但如新方面並沒有給出回應,經銷商還拉黑了微信。但如果打官司,訴訟費需要獨立承擔,這讓不堪重負的家庭難以承受。正因為這樣,高蓮才選擇了沉默。比起其他的尿毒症患者,由於身患系統性紅斑狼瘡,高蓮失去了換腎康復的機會,“就只能熬著”。

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鄧剛認為,如新公司應該對產品的作用與功效進行說明,對於其與合作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以及是否屬於產品的統一宣傳用語等事項,也可以進行說明,產品生產者和經營者需要承擔產品責任或者其他責任。當然,並不排除如新公司通過處理經銷商的方式避嫌的可能性,要看後續事件的發展情況。

他進一步指出,如果生產者、經營者對於產品的宣傳存在虛假的內容或者引人誤導的內容,導致消費者生命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生產者、經營者依照其過錯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湖南聞勝律師事務所劉凱律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如新公司對涉事經銷商解除合約的回應很難具有說服力,“民眾對於涉事企業及其產品、服務是享有知情權的,媒體也享有對於事件真相關注報導的正當權益。”劉凱認為,如新公司非常有必要進一步公開信息。

“如新公司在這件事情中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關鍵在於如新公司與女子死亡的損害結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劉凱也坦言,現階段在沒有看到相關證據材料的情況下,還很難作出判斷。

截至目前,趙麗家屬與如新公司還在周旋,《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向如新公司發去的採訪提綱也未得到回復。不論結果如何,高蓮的身體情況已經無法回到從前,而張偉也永遠失去了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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