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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的另一個戰場:一場風波扯出一個行業的尷尬

作者 | 宋冠宇 王玥

編輯 | 繆凌雲

來源 | 首席科創官

7月23日上午,一封以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名義發布的《關於“北京長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A股IPO審計服務項目中標公告的提醒函》(下稱《提醒函》)在網上傳播,矛頭直指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由此引發一場不小的風波。

然而,消息披露不久後即被刪除,在此後短短幾個小時之內也經歷數次反轉。

一封信函令兩家審計大所“蒙羞”

《提醒函》中提到的北京長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於2017年下半年正式啟動主機板上市計劃,在同年9月11日進入了IPO項目輔導期,2018年繼續推進。

從《提醒函》的內容來看,立信指出瑞華雖然在長江文化的IPO項目中標,但由於“康得新事件”已被證監會立案調查,隨時可能面臨嚴厲處罰,繼而極有可能影響到招標項目的IPO工作。

圖片來源:會計雅苑

近幾年,瑞華屢次接到證監會罰單,甚至一度影響到新的證券業務開展;如果這次因“康得新事件”再接罰單,極有可能對招標人的IPO造成不良影響。

這封《提醒函》引發較大的爭議,一方認為立信跳出來劍指瑞華的行為有些不妥,有違審計職業道德基本原則,有些“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意味。同時,也有另一方的觀點肯定立信的行為。

不久,立信即撤回了《提醒函》,並發布緊急聲明稱此前的《提醒函》是其所內的一名授薪合夥人楊某私自盜用投標專用章發布,並不符合立信的立場,且已將該員工開除。

然而,聲明並沒有平息此事的發酵。此後,關於“授薪合夥人能隨便盜用投標專用章”、“立信印鑒管理方面有待加強”的聲音出現,立信也被翻出此前所涉及的“金亞科技虛假陳述”以及“大智慧參與造假”等“黑歷史”。

由此,一封《提醒函》無意中導致瑞華、立信雙雙“蒙羞”。

一張張超600萬元的IPO大單

立信、瑞華兩家會計師事務所,在國內較為知名。根據中注協2019年6月10日發布的公告排名,在2018年度業務收入排名中,立信和瑞華分別位列第四名和第六名。排除“四大”之外,這兩家已然是內資所的前兩名。

圖片來源:中注協網站公告

它們各自也都有業務上的優質明星客戶。例如立信與大唐電信、保利地產、東軟集團、大智慧等公司保持長期合作關係;瑞華手中也有鞍鋼集團、中國航天科工集團等公司的合作資源。

就承攬的IPO項目來看,在2018年會計師事務所的IPO項目中,立信承攬27家,其中通過16家,通過率為59.62%;瑞華承攬了11家,通過6家,通過率為54.55%。

這個業績看起來都不錯,不過由於各種原因,相比各自2017年來說都有明顯下降。其中立信在2017年承攬104 家,通過88家,通過率為 81%;瑞華承攬43家,通過33家,通過率75%。

IPO業務是會計師事務所收入中重要的一部分。從數據來看,2018年企業IPO審計及驗資費平均值為678.69萬元。近年來,正是在這樣一張張“天價”大單的誘惑下,被尊稱為“資本市場看門人”的會計師事務所也偶有鋌而走險,審計不嚴的情況似乎也變得常見起來。

圖片來源:尚普谘詢

值得注意的是,從2018年中注協對事務所排名表來看,與事務所統一經營的其他專業機構業務收入佔比越來越大,瑞華此項佔比已達到36.09%,審計主業收費比例逐漸降低。

一位資深審計人員對首席科創官表示,“我國會計師事務所目前的整體收費偏低,並且競爭比較激烈。為了增加收入,事務所互相競攬業務,降低審計費用成為了一個比較有效的辦法,“收費打折”已經成為會計師事務所行業的普遍現象,然而伴隨而來的結果就是縮短審計時間、壓縮人工成本,甚至導致審計質量堪憂”。

近年來,審計等中介機構受處罰的案例也越來越多。

據《證券日報》統計,近3年,證監會共對10家次證券公司、17家次會計師事務所、4家次律師事務所、6家次評估機構作出行政處罰,罰沒金額高達2.75億元,對9名從業人員實施市場禁入,有效壓實了中介機構責任。

立信和瑞華這兩家排名靠前的會計師事務所,也因接連曝出負面事件,形象和信譽不斷受損。

圖片來源:上交所

在此背景下,如何在收入規模、人員規模擴大的情況下,保持及提高人員素質和專業水準,防止出現“大而不強”的狀況將是各事務所亟待解決的問題。

“看門人”須守土有責

今年初,原A股白馬標杆股之一的康得新業績暴雷,“119億元財務造假”震驚市場,繼而審計確保其財報真實性的瑞華也被推上風口浪尖。

根據證監會認定,康得新財務造假從2015年開始,持續了長達4年時間。而從2013年起,瑞華連續5年對前者的財報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直到2018年康得新深陷危機,在大部分董監高已然無法保證年報業績的真實性情況下,瑞華才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而在康得新財務造假的4年間,瑞華共收取840萬元審計報酬。

瑞華近幾年由於在審計過程中出現問題,從而屢接證監會罰單。

來源:中注協官網

最近的一次是在今年1月,瑞華因為華澤鈷鎳2013年度、2014年度財務報表的審計出具了存在虛假記錄的報告而被證監會沒收業務收入;此前,瑞華還因在亞太實業、鍵橋通訊的審計中存在問題而被責令整改,風波不斷。

另一方立信近兩年違規的案件也不少。

2018年12月24日,立信為*ST國藥審計過程中,不僅未發現財務報表中佔當年營收八成以上收入為虛假的事實,還未發現虛增業務收入的交易方公合實業時任總經理是*ST國藥財務總監黃某華配偶,兩家公司存在關聯,被證監會“沒一罰一”,處以合計190萬元的罰款。

來源:中注協官網

這種財務審計“失誤”的情況,在資本市場似乎並不少。

7月9日,第一財經科創板研究中心根據證監會公開處罰信息,對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案件當中的券商、律所、會計所以及評估機構進行了分類統計,並發布了《中國A股市場中介機構信披風險警示榜(2008-2018)》。統計數據顯示,在過去十年的信息披露類違法案件中,有10家審計機構涉及的案件違法程度較為嚴重,其中包括眾華、立安達、立信、興華、瑞華、大華、亞太、中審華、中興華以及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

來源:第一財經

上述機構除了瑞華和立信,其余幾家也都涉入了一些財務造假案件當中。其中,北京興華涉欣泰電氣IPO造假案、瑞華所涉華澤鈷鎳以及亞太實業財務造假案、信永中和涉登雲股份IPO造假案、大華所涉佳電股份財務造假案、亞太所涉蓮花味精財務造假案。

而審計漏洞一旦被查出,機構輕則自己遭受處罰,重則連坐受其審計的其他IPO項目。

據《證券日報》報導,對於康得新案件,證監會目前已經啟動了對瑞華的調查。而隨著瑞華所被查,數十家擬IPO公司或將受影響,其中還包括7家科創板擬上市公司。

據一位資深審計人員向首席科創官描述,事務所會傾向於選擇風險較小的項目來做,一般來說這樣的業務在國內一般就是指“大型銀行、保險和國企”等。由於這類業務很難爭取到,因此一些事務所可能會“退而求其次”選擇以國企業務為主。

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原本應該履行資本市場“看門人”角色,需要向市場和投資者負責。然而,實際情況還離期待存在差距。在誘惑面前,一些機構甚至手段盡出,導致項目質量得不到保證。

6月5日,證監會發布消息稱,對於中介機構圍繞上市公司開展證券業務未勤勉盡責的,證監會堅持一案雙查,違法上市公司與不良中介一起處罰,嚴格處罰,絕不姑息,倒逼中介機構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發揮好資本市場“看門人”作用。

可以看到,當前對資本市場中介機構的監管力度正在加強。對於圍繞立信、瑞華的這起風波,你怎麽看呢?歡迎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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