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投行業務成事故高發區 證監會公布名單涉及13家券商

  投行業務成“事故”高發區,證監會兩次公布名單涉及13家券商

  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對券商而言是極大的扣分項。近兩年已有不少券商被監管機構啟動立案調查,最近的一家便是因*ST華澤並購案被立案調查的國信證券

  在3月14日的證監會稽查執法專題發布會上,相關部門發布了最新的三宗典型案件稽查執法情況,其中就包括*ST華澤的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案。

  近兩年嚴監管的趨勢下,接連有券商因投行等業務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據證監會2017年12月22日公布的一組數據顯示,2016年以來有28家證券中介機構立案調查。據公開資訊,2016年以來曾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證券公司分別有:信達證券、西南證券興業證券、新時代證券、中德證券、中泰證券、中原證券。今年以來,名單中又增加了國信證券,總計8家券商。

  被立案調查的8家券商中,信達證券、興業證券和新時代證券是因保薦項目涉嫌造假上市;另有4家券商投行被罰涉及擔任並購重組業務的財務顧問;中泰證券則因新三板做市業務被立案調查。

  今年1月26日,證監會公布了6家券商因投行業務遭監管部門處罰的情況。據悉,6家券商被罰均因2015-2016年的投行業務項目違規。其中,西南證券、國海證券、中金公司、華林證券、國金證券及天風證券等6家券商由於“投行業務涉及合規風控未全面有效覆蓋、內部控制未有效執行、盡職調查不充分、資訊披露有失準確完備以及後續管理未盡責等”違規問題而“吃”監管罰單,並被計入誠信檔案。

  3家被罰因保薦項目造假上市

  2016年初,信達證券因遼寧振隆特產IPO涉嫌造假被證監會立案調查。2016年9月5日,證監會官網公布對信達證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布處罰事項:沒收信達證券業務收入160萬元,並處以320萬元罰款;對尋源、李文濤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

  最讓業內關注的是,信達證券兩名保薦代表人尋源、李文濤被處以5年證券市場禁入的處罰,這在業內幾乎是頂格處罰。

  2016年6月13日,興業證券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保薦項目被暫停受理。興業證券遭立案調查緣起欣泰電氣涉嫌造假上市。20個IPO項目在內的全部保薦項目恐將全部被暫停受理。

  2016年7月25日,證監會官網公布對興業證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興業證券被沒收保薦業務收入1,200萬元,並處以2,400萬元罰款;沒收承銷股票違法所得2,078萬元,並處以60萬元罰款;興業證券兩位保薦代表人蘭翔、伍文祥被給予警告,並分別被處以30萬元罰款,撤銷證券從業資格。

  2017年6月9日,興業證券公布欣泰電氣先行賠付方案,設立5.5億元先行賠付專項基金,賠付欣泰電氣適格投資者損失。

  2016年12月26日,南通鍛壓公布了新時代證券因涉嫌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消息,2017年5月5日,登雲股份發布公告披露新時代證券的處罰結果。

  公告顯示,2017年4月27日,新時代證券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涉嫌違法違規已由中國證監會調查完畢。經查明,新時代證券在為登雲股份IPO提供服務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含有虛假記載的檔案。證監會對新時代證券給予了3354萬元的罰沒處罰,並對程天雄和王瑋分別處以30萬元的罰款,對郭紀林處以15萬元的罰款。

  4家因並購重組項目

  2016年8月11日,山西證券發布公告稱,其控股子公司中德證券,作為紫光卓遠財務顧問“未能勤勉盡責”被證監會調查。

  2017年3月17日,西南證券公告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因在從事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活動中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被證監立案調查。

  2017年11月30日,中原證券公告稱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原因是其在擔任天津豐利創新投資有限公司(簡稱天津豐利)收購徐州傑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簡稱徐州傑能)股權事項的財務顧問過程中,涉嫌未勤勉盡責。

  2018年2月13日,中原證券公告,該公司收到河南證監局《關於對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實施責令改正等監督管理措施的決定》,中原證券被采取責令改正、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等行政監管措施,該公司投行及合規負責人被公開譴責。

  2018年1月31日,國信證券發布公告稱,因其保薦業務及財務顧問業務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被立案調查。公告中提到,國信證券系因2013-2014年擔任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出售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事項的獨立財務顧問及其申請恢復上市的保薦機構,涉嫌違反相關規定而被立案調查。而公開媒體報導,國信證券被立案調查,因*ST華澤並購案。

  證券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的四大表現

  除了上述7家券商外,2016年9月1日,中泰證券曾在官網發布公告稱,該公司於2016年9月1日收到了證監會出具的調查通知書。通知書顯示,中泰證券涉嫌違反證券期貨相關法律法規,根據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該公司進行立案調查。有媒體消息稱中泰證券被立案調查與新三板做市業務有關。

  越來越嚴的監管,讓券商投行成為“吃”監管罰單的重災區。

  今年1月26日,證監會公布了6家券商因投行業務遭監管部門處罰的情況。據悉,上述6家券商被罰均因2015-2016年的投行業務項目違規。

  根據當時證監會官方公布的消息,彼時共有13家證券公司和4家基金公司子公司的投行業務接受了監管部門的現場檢查。其中,西南證券、國海證券、中金公司、華林證券、國金證券及天風證券等6家券商由於“投行業務涉及合規風控未全面有效覆蓋、內部控制未有效執行、盡職調查不充分、資訊披露有失準確完備以及後續管理未盡責等”違規問題而“吃”監管罰單,並被計入誠信檔案。

  去年底,針對證券中介機構被立案調查的22個案件,證監會官網檔案列出了證券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的行為集中表現為,分別如下:

  一是不遵守相關業務規則,未編制工作計劃,獲取的資料證據不充分、不適當,底稿記錄不完整,倒簽報告日期,甚至在檢查調查期間偽造、篡改檔案和資料。

  二是未保持應有的職業審慎,未全面有效評估項目風險,對明顯異常情況未充分關注,對重大舞弊跡象職業懷疑不足,也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識別或應對。

  三是對重大會計處理的合規性、評估結論的合理性、法律意見的明確性缺乏合理判斷,形成的專業意見背離執業基本準則或明顯錯漏。

  四是審計、評估、盡調程式流於形式或存在重大缺陷、瑕疵,核查驗證義務履行不充分。

責任編輯:張恆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