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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報季報延期披露 中毅達信披違規兩年“三進宮”

  來源:大眾證券報  

  5月10日,中毅達(600610)公告稱其近日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披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值得關注的是,就在4月中旬,中毅達因虛增利潤等違規行為收到行政處罰。這意味著2016年至今,中毅達已被證監會三次立案調查。

  兩年三次遭立案調查

  早在2016年11月,中毅達因涉嫌信披違法違規,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此後歷時一年多時間的調查,中毅達於2018年1月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2018年4月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

  證監會查明:2015年7月至9月,中毅達全資子公司廈門中毅達環境藝術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實施任何工程的情況下,以完工百分比法累計確認了井岡山國際山地自行車賽道景觀配套項目的工程收入7267萬元、成本5958.94萬元和營業稅金244.17萬元,導致中毅達2015年三季報涉嫌虛增營業收入7267萬元,佔當期披露的營業收入的50.24%,涉嫌虛增利潤總額1063.89萬元,佔當期披露的利潤總額的81.35%。證監會決定對中毅達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對相關當事人給予3-20萬元罰款。

  不過,2018年3月,中毅達又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緊接著,2018年5月公司再度收到《調查通知書》,證監會稱:“因公司涉嫌信披違法違規,根據《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也就是說,從2016年以來,中毅達涉嫌信披違規被立案調查已是“三進宮”。

  律師:信披存在系統性問題

  “中毅達在最近幾年多的時間裡,三次被立案調查,一次被行政處罰,這種情況在中國證券市場比較少見,這說明該公司並非僅僅是偶發性的存在資訊披露問題,而是在資訊披露方面存在系統性的問題,投資者需要注意並且重視相關風險。”昨日,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接受大眾證券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目前證監會針對中毅達第一次立案調查已出具調查結論,認定中毅達在2015年三季報中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2015年10月28日至2016年4月15日期間買入該股票且該期間內未全部清倉的受損投資者,均可將 姓 名 和 電 話 發 至 郵 箱 [email protected]參與訴訟索賠。如果將來,證監會第二次立案調查、第三次立案調查結論落地,可索賠投資者範圍還將擴大。

  關於今年3月、5月的兩次立案調查,有市場人士認為調查或與本次年報、季報延期有關。根據公司前期披露的年報預告情況,公司預計2017年將出現大額虧損的情況,虧損數額暫時無法確定,業績虧損的主要原因卻是公司由於失信,導致公司流動性無法補充。

  4月21日,中毅達披露2017年年報和今年一季報“難產”的消息。“原定於4月28日披露年報及一季報,但因原會計事務所的變更,導致四川華信 (集團)會計事務所進場時間較晚;原財務總監不夠盡職盡責,導致財務部門未達要求,造成下屬公司在審計過程中不配合提供相關審計資料。”另外,針對財報的“遲到”,中毅達還表示,報告完成時間和公告時間相差較短,董監事和審計部門溝通不夠充分,同時部分董監事不恪盡職守,不重視2017年報及2018年一季報披露工作。 

責任編輯:張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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