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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白的商標看來是注定丟了

本文是「知識產權避“坑”系列」中的一篇。目標讀者:每一個用自己的智慧和努力創造價值,但尚未認真思考過如何好好保護這些價值的創業者。

這篇案例介紹了江小白在代工過程中丟失一個商標所有權的過程,進而思考對於類似產銷分離商業模式可能涉及的知識產權風險與應對措施。

Photo by Pixabay from Pexels

案例

3月30日,

經媒體曝出

,幾輪訴訟之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做出了不利於江小白的終審判決,江小白旗下的一個商標也因此被宣告無效。

這場糾紛要追溯到2012年,那時江小白的創始人陶石泉成功從別人手裡獲取了江小白商標的使用權,並委託江津酒廠進行加工。陶石泉曾表示,“江小白”是他在2011年創立的品牌,2012年上半年委託有百年歷史的江津酒廠進行批量生產工作,行銷、銷售等環節全權由“江小白”自行承擔。

很多品牌在初創階段都選擇將產品生產委託給代工廠商。這種產銷分離的合作模式固然可以降低初創企業在生產環節的投入。但知識產權方面保護的不完善,為後來雙方的糾紛埋下伏筆。

2012年3月,江小白在成都春季糖酒會亮相,成為了名動一時的白酒新品牌。

2016年5月,本來委託代工的江津酒廠卻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無效宣告請求,理由為江小白公司是江津酒廠的經銷商——江小白公司搶先惡意注冊江津酒廠公司在先使用的商標“江小白”,並通過各種方式試圖證明自己才是江小白品牌的最早使用者。

雙方幾番交手,便有了上面的新聞,江小白的一類商標被無效了。

警示

丟失了這個商標,江小白就要改名麽?並不是。

雖然此次被判決無效的江小白公司第10325554號商標“江小白”屬於國際商標分類中的第33類商標,屬於酒類產品的核心類別,但此次產生糾紛的江小白商標是豎排式商標,所以字體也與江小白公司常用的字體並不相同,因此對江小白公司的產品銷售影響應該不會很大。

但此次酒廠成功無效江小白的一個商標,可能是準備自己生產類似於江小白的酒,切一塊江小白市場的大蛋糕。

本次糾紛中,其實江小白在產品成型之前就應該完成知識產權的整體保護,並保留充足的在先使用證據。具體操作層面,委託代工廠代工之前,企業應該進行的知識產權保護主要有:

廠商品牌與產品的商標:商標注冊不僅僅限於隻注冊核心類別,應向專業知識產權從業者谘詢,在注冊主營業務與產品的類別之外,考慮到業務可能涉及的其他類似廣告,電商的領域與未來可能布局的產品方向,進行相關類別商標注冊。

同時對於核心產品,對於其相似的圖案與名稱,也要采取防禦性的商標保護措施。而對於有拓展國際業務傾向的企業,則應該提前進行在其他國家進行商標注冊或者進行馬德裡商標注冊。

專利:應該在產品研發階段便進行包括發明專利、外觀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在內的專利申請,將產品的核心技術,特色包裝等提前保護。以便於在產品推出時減少被其他廠商山寨侵權的風險。

江小白事件羅生門的真相,可能除了當事者雙方,誰也不得而知。但因為知識產權保護不完善而遭受重大損失的苦果卻要江小白自己吞下了。這樣的品牌並不是只有江小白一個,打造價值千億王老吉商標的鴻道集團也是因為沒有處理好與商標所有者廣藥集團的授權關係而為他人做了嫁衣。

這給試圖進行或正在進行產銷分離的企業敲響了警鍾,如果沒有在委託代工以前做好知識產權保護,或者因為急於推動產品上市而在知識產權保護沒有完全完成的情況下便進行代工合作,並且在代工的過程中不將彼此的責任義務明晰化,自有品牌價值損失的風險便會大大增加。

希望企業家和創業者們不要成為下一個江小白。

圖片來源:Photo byPixabayfrom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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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明,聚焦於“知識產權”話題。目標讀者:每一個用自己的智慧和努力創造價值,但尚未認真思考過如何好好保護這些價值的創業者。

在系列中,我將覆蓋多個領域,結合國內國際時下最新的知識產權熱點事件,分析知識產權在商業環境中的作用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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