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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話大王”維權慘勝,知識產權保護仍任重道遠

江德斌 時評作者

被搶注為餐廳商標14年後,這個屬於別人的“皮皮魯”終於回到了“童話大王”鄭淵潔名下。近日,鄭淵潔正式收到書面檔案: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河南省鄭州市一家餐廳搶注的皮皮魯商標無效。這也是他通過維權手段要回來的第一個“皮皮魯”,據鄭淵潔介紹,目前仍有191個“皮皮魯”等童話形象的商標被搶注。

“皮皮魯”是鄭淵潔創造的虛擬人物,也是其系列童話故事裡的主人公,深受讀者喜愛,具有廣泛的知名度和較高的商業價值。鄭淵潔曾對“皮皮魯”做過商業授權,進行相關衍生品的商業開發,比如卡通片、遊戲等,以擴大品牌收益範圍。可是,市場上眾多“皮皮魯”商標均被商家搶注,他們並未得到合法授權,也沒有支付過品牌形象使用費,導致鄭淵潔的合法權益遭到侵犯,亦影響到“皮皮魯”衍生品的商業開發。

此次“童話大王”鄭淵潔維權成功,結果固然讓人欣慰,但卻更值得深思。畢竟鄭淵潔耗費了14年之久,歷經諸多波折和辛苦,才終於討回“皮皮魯”餐飲服務商標,而且並未獲得相應的經濟賠償,維權太難、代價太大。回顧整個過程,即便“勝”了,也只能說是“慘勝”。而且,市場上還有191個“皮皮魯”等著“童話大王”繼續走上漫長的維權之路。這件事凸顯出當下知識產權保護太過薄弱,“侵權容易維權難”的無奈現狀。

從鄭淵潔的維權歷程來看,其很有法律意識,了解作品人物形象的商業價值潛力,並關注到有人在搶注商標,於是很早就采取了注冊商標保護的策略。但是受限於我國商標法的規定,注冊商標不僅要花費大量資金,而且即便全部注冊下來,如果3年不用就自動失效,等於花錢主動保護的效果也不大。因此,多年來其只能一直與侵權商家進行“拉鋸戰”。

直到2017年1月,最高法頒布有關明確文學作品角色商標在先權益的司法解釋,鄭淵潔的維權才見到曙光。今年3月,全國兩會上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整合國家工商總局的商標管理職能,推動知識產權體系的建設。可見,只有依靠法律的進步和完善,才能夠有效保護作者的合法權益。

對於原創者而言,文學作品裡的角色需要傾注大量心血去塑造,而在市場經濟環境下,作品角色有多種變現方式。《哈利·波特》奇幻小說系列的英國女作家J·K·羅琳2017年收入高達9500萬美元,其中不僅包括書籍版稅,還有電影、遊戲、主題樂園、哈利·波特授權商品等收入。保護好原創者的合法權益,可以增加原創者的收益管道,提高創作收益,也能通過市場回饋刺激原創者的創作動力,激勵其為讀者創作更多精彩的作品,為社會創造更多價值,乃是一舉多得的好事。

當前,在“尊重原創”“保護原創”之聲越來越被社會所接受的背景下,有關部門更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保障原創者的合法權益,讓侵權者受到法律懲罰,如此方可促進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正常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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