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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駕疾病開車時發作再釀事故!癲癇體檢通過率100%?

為何禁駕疾病發作屢次成為事故原因?

5.17日晚,在深圳市南山大道發生一起嚴重車禍,司機駕駛車輛直接沖向安全島人群,造成3人死亡,7人受傷,事後警方給出調查結果,司機劉某楠交代當時系疾病突發導致的車輛失控,車上還發現了治療癲癇的藥瓶。

關於此次事故網友有幾大疑問,第一個是司機是否為背景深厚的某二代,為了逃脫罪名而臨時安排的癲癇疾病,第二個就是癲癇如何過的駕照體檢?難道考駕照的時候癲癇不算疾病?第一個我們不做深入探討,我們來看看第二個問題,為什麼如此多的有精神類及重大突發性疾病的患者也能去的駕照?

關於駕駛員疾病突發導致的車禍每年都不少,並且絕大部分都是重大車禍,以下舉出幾個案例:

2018年11月3日陝西漢中一公車司機突發暈厥疾病,車輛失控撞向多車和行人,造成2死5傷。

2014年5月1日,湖北宜昌一轎車司機突發癲癇,車輛失控造成4人死亡及8人受傷。

2017年11月21日,佛山市駕駛員鍾某駕駛車輛事突發癲癇,車輛失控沖向對向人行道,造成1死2傷。

病駕出事故不用承擔責任?

很多人都認為如果有有重大突發疾病,駕駛車輛出現事故就不用承擔責任或者減免責任,就像精神病人不具備刑事責任一樣,實則不然。

事實上,上述其中兩個突發癲癇的事故中,司機都依法承擔了相應的刑事責任,並沒有免責。因為在考駕照體檢表中就有明確規定,如申告必須為真實情況和真實意思,如果不屬實本人自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其中首次發病而且沒有過往就醫史和服藥史,不知情自己有疾病的話,是可以去醫院診斷,然後相應輕罰。像本次深圳交警公布的結果來看,已經很負責任,並未看出有所謂徇私舞弊嫌疑,因為公布出司機2018年就已經在深圳及瀋陽有過就醫病史,已經完全了解自己的病情,明知故犯,難以逃避相應刑事責任。

神經及心臟疾病患者是如何拿到駕照的?

為什麼如此多的重大神經類疾病及心臟病患者也會順利拿到駕照呢?怎麼過的體檢呢?這才是很多人最關心的點。

如果考過駕照的朋友們可能都對這個流程不陌生了,駕照體檢包括視力、辨色力、四肢是否健全,身高體重,是否有重大疾病等項目,如果速度快點,十多分鐘就可以搞定,我在3月份就進行了6年換證的體檢,全程隻用了20分鐘,然後2個小時完成了換證。

而這其中最大的漏洞,就是對是否有神經及心臟類疾病並沒有查詢病史及深入檢測,完全靠個人坦白,你說沒有,就可以拿到駕照。甚至來講,少部分地區還有代體檢的業務,拿到駕照並不是什麼難事。

法律在重大疾病區域該如何管控?

這裡我們不敢說任職部門的不負責,但是這一嚴重影響到駕駛安全的環節,幾乎有著100%的通過率,的確是非常大的問題,而且此類事件導致的事故已經屢見不鮮,該怎麼辦?

在這裡只能綜合網友建議給出相應部門兩點建議:

第一,在駕訓班體檢環節進行醫療聯網,可以直接查詢有無神經及心臟類疾病,或者將體檢直接設立在專業醫療機構,更加精準,否則現在連工作體檢都要比駕考體檢更專業。

第二,針對故意隱瞞自己疾病的駕駛員,出現事故的話法律層面將進行更加嚴重的刑罰,因為一旦發病,後果甚至比毒駕和酒駕還要嚴重,行為人會完全失去對車輛的控制權,這是對自己及他人的不負責做法,負擔更多刑事責任,也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總結:

以上事故的起因,最根本的還是在體檢環節出現疏漏,讓很多隱瞞疾病的人員拿到駕照,這裡並非歧視任何此類疾病患者,只是希望如果有此類疾病的患者請對自己和他人負責,一定不要考取駕照或者駕駛車輛,相應部門也可以及時調整政策,將這一環節完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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