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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辨證論治的3大境界,你可知道達到哪種境界

辨證論治作為臨床的操作體系,是理論用諸於實踐的過程。臨床療效取決於醫生辨證論治的水準,辨證論治水準的高低又是醫生的理論功底、臨床經驗、思維感悟和文化素養等方面因素綜合運用的結果。從學術而言,辨證論治有三種境界。


第一境界是「法式檢押,對號人座」

即是把病人的病情和臨床規範相比較,對號入座,看與孰相應,就從其證的範式名證、立法、處方。

如病人有脈浮,頭項強痛,惡寒者,與《傷寒論》首條「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相一致,就可判為太陽病,以辛溫解表法治之。

《靈樞·逆順肥瘦》對這種辨證模式進行了概括,說:「聖人之為道者,上合於天,下合於地,中合於人事,必有明法,以起度數,法式檢押,乃後可傳焉」。

這裡所說的「法式」即是規範,「檢押」即是核對、對號。被慣用的辨證論治範式主要是經典著作、名家醫案及論述、教材和國家及學術團體公布的醫療規範。

利用規範進行辨證論治具有易用性,便於掌握,但有時卻療效不顯,究其原因多與方葯應用不當有關。

一種是「有方無葯」,《本草衍義》說:「方可持者葯也」,雖是運用成方,但藥物用量不足,亦是達不到預期效果。如補陽還五湯之黃芪得用到120g才行,又如瀉心湯大黃得用到30g才見功效。

另一種情況是「有葯無方」,處方之葯全合證候,藥量也不輕,但各葯之間全無組織,不分君臣佐使,是「湊合方」,也往往無效。可見,用藥細律也是治療有效的關鍵。


第二境界是「圓機活法,醫者意也」

乃是對常規模式的突破。徐靈胎在《傷寒論類方·自序》中說:「方之治病有定,而病之變遷無定,知其一定之治,隨其病之千變萬化,而應用不爽」。

正因為疾病有不確定性,才需要辨證論治。對病證,不僅需要從一切方面、一切聯繫和相關因素進行本質辨證,還要發揮醫生思維的能動性,古人稱之為悟性。

在沒有規範可循的時候,以己之意,通古人之意,切合醫理,作出證候的判別或活用治法,以用意之奇、方葯之巧而獲取療效。

古代醫家把這種治法的活用稱為「法無定法」或「圓機活法」,《素問·著至教論》稱之為「愈悅意而已」,《靈樞·九針十二原》言此為「以意和之」,即後世醫家所崇尚的「醫者意也」

這是對「有是證,用是方」的突破,以治法方葯的活用,解決「古方新證,安能相值」(朱丹溪)的問題。


第三境界是「非法為法,創辟開新」。

《素問·天元紀大論》言道:「神用無方謂之聖」。

達到此等境界的人,在辨證論治時,能敏銳地捕捉病證的要害而直指病機,突破「因名識病,因病識證」,壓縮思維程式而察脈證之真。

從標誌性的癥狀體征就能「但見一證便是」,突破四診合參,從病證的關鍵點上執簡馭繁,以「不辨」為辨。

在運用治法時,如釋家之言「非法法也」,以「非法」為最高境界;或如王應震所言「見痰休治痰」。

或如徐靈胎之「用藥如用兵」,以「一病而分治之」,設計套路,先引病邪人彀中,以次除之。

或上工治未病,能「因象識變,見微知著」,治未發、治萌芽、防傳變。

在臨證中,「不治之治,見症求本」者亦屬上工。特別是能夠升華古今辨證論治理論而有創新者最可貴,此等創辟開新乃是創新,是認識的最高本質。

例如有人讀習《傷寒論》97條,以「休作有時」為小柴胡湯證之「方眼」,又據此把小柴胡湯發揮用以治過敏性疾患,之後在臨證中對該方施以創造性篩選,研製了抗過敏的新方,使治一證之方發展為治一類病的新方,此等創辟開新當是辨證論治更高層次。

如果說「法式檢押,對號入座」是必然王國的界域,那麼,能夠達到「圓機活法,醫者意也」者,已步入到自由王國的界域了,而「非法為法,創辟開新」者,已登入創新王國的門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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