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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證論治與中醫臨床模式的推陳出新

當前有個說法:「西醫治病,中醫治生病的人。」那是扯淡,其實目的一樣,都是促進生病的人恢復健康,或者減輕痛苦。至於治未病,那也是弄個新名詞,「生意不好整櫃檯」。但是,中醫怎樣治「病」,或者說中醫的臨床模式如何更好地擁抱現代社會,確實值得總結和探索。

一、辨證論治

中醫治病治什麼?有人是「本」,是「因」,是「人」,是「病機」等等。但怎樣求本、求人、求因、求病機呢?還是靠辨證。辨不出「證」,就無法施治。但這個「證」,卻有多重意思。

1. 證的本意

《說文解字》的「證」與「證」是兩個完全不同字:「證,告也。從言,登聲。」「證,諫也。從言,正聲。讀若正月」。

清代人段玉裁在註解中說:「今俗以證為證驗字」,人們後來確實已經二者不分。明代人王肯堂的《證治準繩》,清代人唐宗海的《血證論》即如此。因此,辨證論治的「證」字,原是「證」,本義是證據,據以驗證之義。

當然,還有一個「症」與二者不同,內涵最小。

2. 「證」的演變

下面,根據趙洪鈞老師的考證,談談「證」概念的演變。

《內經》沒有「辨證」或「辨證論治」術語。其中與論病有關的「證」字,見於《素問?至真要大論》:「病有遠近,證有中外」。其義為證驗,略如證候或癥狀。

《難經》第十六難專講辨證,說:「持其脈須別其證」。其中不用「辨」字,而用「別」字,而且隻講五臟病的內外證。那麼,《難經》所說「證」,指什麼呢?試看其論腎:「假令得腎脈,其外證面黑,善恐善欠;其內證齊下有動氣,按之牢若痛;其病逆氣,少腹急痛,瀉利下重,足脛寒而逆。有是者腎也,無是者非也。」

對照其餘四髒的內外證,外證指面色和表情,內證指切腹所見的動氣和疼痛部位。可見指的是癥狀。

《傷寒論》出現以前,已有《平脈辨證》(見仲景自序)專書。「辨證」成為醫家術語約從此始。

今《傷寒論》各篇,均冠以「辨XX病脈證並治」。所以說仲景首創辨證論治體系毫不勉強,仲景之書在唐代之前曾稱作《張仲景辨傷寒》,因此仲景書就是辨病、辨脈、辨證、辨治體系。洪鈞老師搜集了《傷寒論》中全部有「證」字的條文如下:

「太陽病三日,已發汗,若吐、若下、若溫針,仍不解者,此為壞病,桂枝不中與也。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16條)

「證象陽旦…………病形象桂枝」(30條)

「太陽病,桂枝證……」(34條)

「太陽病,外證未解,脈浮弱者,當以汗解,宜桂枝湯。(41條)

「二陽並病………若太陽病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為逆,如此可小發汗。」(48條)

「下之後,複發汗……無表證……」(61條)

「中風,發熱六七日,不解而煩,有表裡證,渴欲飲水,水入則吐者,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74條)

「傷寒中風,有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凡柴胡湯病證而下之,若柴胡證不罷者,復與柴胡湯……」(101條)

「……柴胡證仍在者……(103條)

「……此本柴胡證……」(104條)

「……此非柴胡湯證……」(123條)

「結胸證,其脈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則死。」(132條)

「結胸證悉具,煩躁者亦死。」(133條)

「……外證未去者,柴胡湯主之。」(146條)

「……假令純陰結,不得復有外證……」(148條)

「……柴胡湯證具,而以他葯下之,柴胡證仍在者,復與柴胡湯。(149條)

「太陽病,外證未除而數下之……」(163條)

「病如桂枝證……」(165條)

「問曰:陽明外證雲何?答曰:身熱,汗自出,不惡寒反惡熱也。」(182條)

「傷寒嘔多,雖有陽明證,不可攻也。」(204條)

「二陽並病,太陽證罷……」(220條)

「陽明中風……脈但浮,無餘證者,與麻黃湯……」(232條)

「得病二三日,脈弱,無太陽、柴胡證……」(251條)

「傷寒六七日……無表裡證……」(252條)

「病人無表裡證……」(256條)

「……柴胡湯證罷……」(267條)

「少陰病……以二三日無證,故微發汗也。(302條)

他分析了這些「證」字,發現含義已開始變化。與脈並提的「證」應指我們今天所說的除脈象之外的各種證候。此外,不少證字也指證候,不必一一指出。但是,「桂枝證」的說法,已不是指單一的證候,而是指適合桂枝湯治療的一組脈象證候組合。用當代術語說,這一組合代表了疾病的特定病理反應狀態(「柴胡湯證罷」也一樣)。但「有柴胡證,但見一證即是,不必悉具」。其中的兩個證字應該不同。

仲景還有外證的說法,這是未清除的內難術語。表裡證之說,已和內外證不同,特別是表證,已與太陽病等價。

仲景書中已有病證並提的趨勢,如「太陽病證」、「太陽證」、「柴胡湯病證」,則證可以代病了。

3. 證候與病證

隋代巢元方作《諸病源候論》,將證候並提成為一詞,從此有了「證候」 之說。不過,巢氏所謂「候」,常非指單一癥狀,而有病或證的意思。他論「傷寒內有瘀血候」說:「夫人先瘀結在內,因傷寒病,若熱博於久瘀,則發熱如狂;若有寒,則小腹滿,小便反利,此為血瘀。宜下之。其脈沉結者,血證諦也。」(4)此說綜合仲景三條經文而成。是一個辨證過程,最後得出「血(瘀)證」。

此後,病證並提,以證代病,也成為慣例。例如李東垣的《內外傷辨》。該書卷上目錄為:辨陰證陽證、辨脈、辨寒熱、辨外感八風之邪、辨手心手背、辨口鼻、辨氣少氣盛、辨頭痛、辨筋骨四肢、辨外傷不惡食、辨渴與不渴、辨勞役受病表虛不作表實治、辨證與中熱頗相似。

又如徐靈胎的《雜病源》。目錄為:陰陽、命門、君火相火、六要、表證、裡證、寒熱、寒熱真假、虛實、治法、氣味。徐氏的《雜病證治》,書名即辨證論治之義。書中論每一病的次序是:內因、外證、辨證、辨脈、辨治、用藥、選方等。

4. 作為綱領的「證」

延至明代,出現了由博返約、提綱攜領而又深入淺出的成套中醫術語。其中對後世影響最大的是後來發展為「八綱」說的「兩綱、六變」說。

先後指出「八綱」內容的明代醫家,有樓英、張三錫、孫一奎、張景嶽等人。由於《景嶽全書》流傳甚廣,他的「兩綱、六變」說影響深遠。他說:「凡診病施治,必須先審陰陽,乃為醫道之綱領。陰陽無謬,治焉有差。」「六變者,表裡寒熱虛實是也。是即醫中之關鍵。明此六者,萬病皆指諸掌矣。」「陰陽既明,則表與裡對,虛與實對,寒與熱對。明此六變,明此陰陽,則天下之病固不能出此八者。」(5)此說至清代程鍾齡總提為「寒熱虛實表裡陰陽辨」(6),成為「八綱」說的源頭。「八綱」和「辨證論治」等術語一樣,為當代中醫熟知。

今人稱「八綱」為辨證的總綱,是正確的。試看六經、臟腑、經絡、氣血等辨證綱領能離開「八綱」嗎?

有人對「八綱」曾略有發揮,說:「中醫證型無不是多個生理、病理概念的組合。辨證愈細,加入組合的概念愈多。但無論怎樣組合,中心詞總是寒熱虛實(氣滯、血瘀、痰飲積聚等亦可納入廣義的寒熱虛實)。這說明寒熱虛實是最基本的中醫病理概念。」(7)

鴻鈞老師想把燥濕加入「八綱」,與寒熱虛實並列,而從中剔出表裡。這是他個人的想法。不過,非常契合臨床實際。

5. 小結

鴻鈞老師對「證」的概念做了全面考證之後,發現「證」的含義有四個:最淺層的「證」的概念,就是癥狀;辨證論治時所得之「證」,是對患者當時的病位、病性或病機的綜合判斷;綱領「證」是最基本的中醫病性或病理概念;「證」還可以代替病。

但是,他還是傾向於按照形式邏輯的定義原則,在綜合多種說法之後下了這樣一個定義:證是對患者當時的病位、病性或病理的綜合判斷,即病的即時狀態,也可視為正邪鬥爭反應狀態。

我想,他的一廂情願一定不會得到我們的同行認可。因為即使我們的中醫診斷學教材的定義,也被許多中醫人詬病。我們的文化裡沒有形式邏輯,乾嘛要弄一個西洋的東西作為準繩,以「可確定性」來束縛東方人的思維。中醫特色、中國文化的特色就是「可此可彼」、「亦此亦彼」,為什麼不成?

因此,辨證論治確實是中醫的臨床思維模式,但這一模式下包括對「證」諸多不同理解:①根據某一癥狀進行治療(民間療法和對症處理);②根據病因病機(六淫、七情、八綱、氣血津液等)進行治療;③根據一組相互關聯癥狀體征進行治療;④根據方證對應的相關經驗(如經方派、時方派)進行治療;⑤根據病期、病位進行治療。

參考文獻

(1)成肇智. 用「審機定治」取代「辨證論治」.山東中醫藥大學學報,1999,23(6);410—411.

(2)《素問?至真要大論》第一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1963;545。

(3)吳有性. 溫疫論.第1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1977;210。

(4)巢元方. 諸病源候論.第一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1991;267.

(5)張介賓.景嶽全書?傳忠錄.第一版,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嶽峙樓藏版影印本,卷一,18 —20.

(6)程國彭.醫學心悟.第一版, 北京:中國中醫藥出版社,1996.12.

(7)馬堪溫.趙洪鈞.傷寒論新解.第一版, 北京:中國中醫藥出版社,1996;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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