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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順風車遇害案告破 嫌犯接單大約10分鐘即注銷滴滴

5月12日上午9時許,鄭州市警察局官方微博“平安鄭州”發布,當日凌晨4時30分許,“警方在鄭州市西三環附近一河渠內打撈出一具屍體”。

10時許,該微博再次發布通告稱,“已對打撈出的屍體DNA樣本完成鑒定,與此前在案發現場搜集的嫌疑人劉某華DNA樣本分型一致,可以確認,此次打撈出的屍體確系殺害空姐李某珠的犯罪嫌疑人劉某華。案件至此告破”。

當天下午,我們影片(微信ID:womenshipin)從鄭州警方獲得了一份“空姐順風車遇害案”的詳細案情通報。

我們影片(微信ID:womenshipin)注意到,從受害人李某珠於5月5日23時53分許在沃金大酒店門口乘坐劉某華的滴滴順風車,到劉某華於5月6日0時2分許退出滴滴計程車app並注銷滴滴計程車軟體,這期間僅約十分鐘時間。

劉某華當晚駕駛車輛進入河南鄭州市梁州大道與始祖路交叉口西南角的荒地中(屍體現場)的時間,是在5月6日0時25分許。結合案情通報,劉某華在屍體現場停留了20多分鐘後駕車離開。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空姐順風車遇害嫌疑人確認死亡 2分鐘梳理事件全程新京報我們影片(微信ID:womenshipin)出品

▲鄭州空姐遇害凶手屍體確認新京報我們影片(微信ID:womenshipin)出品

空姐上車後嫌疑人即注銷滴滴

據了解,鄭州警方航空港區於5月7日17時許,接到群眾李先生報警,稱其女兒李某珠5月5日晚在鄭州市航空港區乘車前往鄭州火車站途中失蹤。接報後,航空港區警察分局立即展開立線偵查。

調查中,民警從李某珠同事處得知,其5月5日23時50分許離開航空港區沃金大酒店,並通過滴滴計程車軟體叫車前往鄭州火車站。途中,李某珠曾發微信告訴同事“司機是個變態,說我長得漂亮想親我”。次日,李某珠便與家人失去聯絡。

掌握相關資訊後,民警立即聯繫滴滴計程車安全部門,獲知李某珠5日晚所乘滴滴順風車牌號為豫A82RU5,車主名叫劉某華。調查中警方掌握,該可疑車輛接單後並未行駛至李某珠的目的地鄭州火車站。隨即,鄭州警方組織刑偵、網安等多部門聯合展開偵查工作。

5月8日7時許,警方在鄭州市航空港區始祖路與梁州大道交叉口西南角的荒地上發現一具女屍,通過現場勘查以及對現場挎包內身份證、銀行卡等物品進行比對,確定死者系失蹤的李某珠。

同時,警方結合車主劉某華於5月6日0時2分許退出滴滴計程車app,並注銷滴滴計程車軟體等行為,初步確定劉某華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因案情重大,鄭州警方立即成立“5?7命案”專案組,全力開展偵破。

屍體符合嫌疑人體貌特徵

經查,受害人李某珠,女,21歲,山東祥鵬航空公司乘務員。嫌疑人劉某華,男,27歲,名下有一輛車牌號為豫A82RU5的江淮瑞風S2白色越野車,2018年3月3日該車注冊“滴滴順風車”,並在鄭州航空港區周邊運營。

警方結合影片監控資料了解到,李某珠於5月5日23時53分許,在沃金大酒店門口乘坐劉某華的滴滴順風車,後該車行駛了15公里,於6日0時25分許開到梁州大道與始祖路交叉口西南角的荒地中(屍體現場)。0時51分許,該車離開並沿梁州大道向南行駛約10公里至航興路廟後安村附近的大橋上,之後不再移動。

民警順線追蹤,於8日11時30分許,在航興路該大橋上發現此車。通過調取河道監控發現,6日1時6分許,疑似有人在嫌疑人停車處跳入河中。

與此同時,專案組通過對發現屍體現場和遺棄車輛現場兩地的物證及相關生物檢材進行收集勘查後,比對出多處劉某華遺留的相關生物檢材資訊。

此外,技術人員在嫌疑車輛所停位置不遠處,發現橋面玻璃圍擋有破損,隨即對該破損處進行檢驗,並檢出被害人李某珠的DNA。綜合勘驗結果,警方初步斷定該處為劉某華跳河處。

根據所有證據,專案組組織偵查員從兩個方面對劉某華進行搜捕。一是對劉某華居住地進行摸排蹲守,並在轄區發布協查通報,同時對其上網追逃;二是聯繫專業打撈隊伍參與對劉某華的搜尋,並由專業潛水員在疑似劉某華跳河處及上下遊進行水面搜尋和水下打撈。

▲警方確認殺害空姐嫌疑人死亡 打撈地點離落水點有幾十公里新京報我們影片(微信ID:womenshipin)出品

12日4時30分許,通過多方努力,在距離嫌疑人跳河點下遊約50公里處的鄭州市西三環附近一河渠內打撈出一具屍體。經過牙齒、文身等外部特徵辨認符合嫌疑人體貌特徵。12日上午,警方對打撈出的屍體DNA樣本完成鑒定,與此前在案發現場搜集的嫌疑人劉某華DNA樣本分型一致,確認打撈出的屍體系犯罪嫌疑人劉某華。

追訪

嫌疑人之父稱自己未注冊滴滴順風車

5月11日,滴滴曾公布鄭州順風車案自查進展,稱“該接單账號歸屬於嫌疑人父親,且正常通過了滴滴順風車注冊時的三證驗真、犯罪背景篩查和接首單前須進行人臉識別等安全措施。嫌疑人系違規借用其父順風車账號接單。”

對此說法,劉某華父親明確表示,他從未注冊過滴滴順風車司機。對於自己是否進行過人臉識別,他稱“不知道、沒印象”。

但是劉父提到,他的駕照在家裡存放,兒子隨時能拿,他不知道兒子是否用自己的駕照去注冊過。另外,兒子駕駛的車輛登記在劉某華自己名下。

我們影片(微信ID:womenshipin)就劉父的說法向滴滴公關部媒體負責人核實,詢問有人臉識別系統前提下,劉某華何以能違規借用其父账號。該負責人說“系統是核實過的”,但並未解釋如何核實以及漏洞出在哪裡。他表示,一切以微博官方回應為準。

探員此前登錄滴滴出行APP進入順風車接口發現,認證成為順風車主首先需要選擇注冊車輛的品牌、車型以及顏色,之後上傳證件資訊,包括上傳本人駕照、本人或他人的行駛證,最後提交平台審核。

其中,對於車主要求包括符合機動車駕駛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駕齡需在一年以上;身份證、行車執照、行駛證三證真實有效,凡吊銷、暫扣或注銷狀態的證件,不允許注冊。行車執照的準駕車型在C2、C1及以上等。

我們影片(微信ID:womenshipin)注意到,“選擇車輛品牌”項目的備注顯示:“本人或他人名下車輛均可”。滴滴順風車也對“車輛不在本人名下如何注冊”等情況進行說明,注冊的車輛可以不在本人名下,只要提供車輛所有人姓名、車牌號、行駛證注冊日期、行駛證照片即可。

說法

嫌疑人之父:愧對受害女孩一家

12日中午,“空姐順風車遇害案”嫌疑人劉某華的父親在家中接受我們影片(微信ID:womenshipin)的採訪。

▲劉某華家的小院     新京報記者 賈世煜 攝

見到他時,56歲的他正準備出門到工地去幹活兒。他說自己愧對對方(受害女孩),希望以後有了錢能補償對方。這是劉某華的父親首次針對此事道歉。

劉父回憶,兒子自從高二輟學後性格發生變化。“說不上就不上了,我也管不住他”。他說,倆人平時交流不多,因為“沒有共同語言”。

此外,他曾花十來萬買了輛車,被兒子四萬多賣掉,目前這輛車是分期付款買的。

劉某華的父親說,受害方是個21歲的獨生女,自己的孩子確實太殘忍了,“人家太痛心了,我真是愧對對方”。

“等我以後有了錢,肯定要補償人家,但是現在沒有錢,沒辦法。人家比我心裡更難受,因為是我的孩兒造成的,人家好好的,航空學院畢業的,結果弄成這樣。”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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