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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乘滴滴遇害:嫌犯棄車跳河 警方正全力搜捕

【空姐乘滴滴遇害:嫌犯棄車跳河 警方正全力搜捕】據@平安鄭州 ,5月6日凌晨,21歲李某珠在搭乘網約車途中被害,網約車司機劉某華(男,27歲,鄭州航空港區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經專案組調取事發地附近多路監控,順線追蹤,顯示嫌疑人作案後棄車跳河,現警方正在相關區域全力搜捕。

此前媒體報導:滴滴公司懸賞100萬!尋殺害空姐疑凶

網約車的安全問題再一次成為焦點。

5月10日媒體曝出,一位21歲的空姐5月4日晚間從鄭州航空港區搭乘了一輛汽車趕往市內,至5月6日早間家人發現與其失去聯繫,隨後警方證實該空姐已遇害。

據了解,該空姐搭乘的是滴滴順風車。針對此事,滴滴今日發布聲明道歉,稱對該空姐遇害一事感到萬分悲痛和愧疚,並表示已經成立了專項工作組,配合警方開展案件偵查工作。有媒體報導稱鄭州警方已鎖定犯罪嫌疑人,正全力抓捕。且遇害空姐乘車不久曾微信和同事說司機有些變態,說她漂亮想親她一口,同事就勸她快下車。

今天傍晚,針對空姐搭乘順風車遇害,滴滴懸賞100萬尋找司機。滴滴在公告中稱,“因涉及重要事項,向全社會公開征集線索”。AI財經社求證發現,該號碼已停機,其注冊地為河南鄭州。

順風車車主案件並非孤例。在一系列事故之後,滴滴這類日訂單輛超過2000萬的大型平台,面臨的安全問題和社會輿論的考驗會更加嚴峻,對待乘客安全的態度也需要更加重視。

5月6日,21歲的空姐李某在鄭州航空港區搭乘了一輛汽車趕往市內。但此後整整一天,明珠的父親李先生無法聯繫上女兒,於是選擇報警。李先生沒想到的是再接到的電話竟是女兒遇害的消息。

李先生是山東濟南人,他在接受河南都市頻道採訪時稱,李某是家裡的獨生女,6號晚上聯繫不上女兒就感覺到事情不好了,聽辦案警官說“那名滴滴司機帶著刀”。李先生的朋友表示,李某是“非常優秀聽話的一個孩子,1米74的大個兒,剛參加工作一年,竟然遇到了這個事兒。”

5月10日下午,雲南祥鵬航空公司通過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確認遇害空姐為該公司員工,表示“對年輕生命的隕落及失去一位親愛的員工表示沉痛的哀悼,並對遇害員工家屬致以最深切的慰問”。聲明還稱:始終堅定地陪伴著家屬,不遺余力地為家屬提供法務谘詢、心理援助等幫助和支持,並“感謝並呼籲廣大民眾向鄭州警方提供線索,期望案件早日偵破、將凶手繩之以法”。

據澎湃新聞報導,鄭州警方已鎖定“空姐乘坐滴滴順風車遇害”案嫌疑人,正全力抓捕。遇害空姐家屬的朋友介紹,在乘車不久,她曾微信和同事說司機有些變態,說她漂亮想親她一口,同事就勸她快下車。

據悉,李某是5月5日從昆明飛到鄭州,當晚在與航空公司簽約的賓館換裝洗浴後,夜裡11點50多分出門乘坐滴滴。為了趕回老家參加親戚的婚禮,她買的是6日凌晨1點從鄭州到濟南的臥鋪。因為6日一直聯繫不上李某,李先生及家屬很擔心,7日下午趕往鄭州向警方報案。8日,警方告知李某的遺體被找到,且身中多刀,“非常慘”。

滴滴道歉並已成立專項工作組

針對這一凶案,5月10日中午滴滴平台發布聲明稱:對於鄭州順風車乘客李女士遇害一事,感到萬分悲痛和愧疚,在這樣的悲劇面前,任何言語都無法表達滴滴沉痛的自責。滴滴真誠地和李女士的家人道歉,作為平台辜負了用戶的信任,在這件事情上,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目前,滴滴已經成立了專項工作組,密切配合警方開展案件偵查工作,目前案件正在偵破過程中。滴滴將盡最大努力協助警方盡快破案,將凶手繩之以法,還李女士和家人一個公道。”

“滴滴再次向乘客家人以及公眾道歉,表示會全力做好後續工作,同時全面徹查各項業務,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

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尹富強律師接受AI財經社採訪時表示,憑當前資訊還無法判斷滴滴平台應當承擔什麽責任。“如果滴滴在審核方面存在重大過失,譬如在有前科、有職業汙點等資訊沒有進行披露,或者是沒有對這些資訊進行必要的審查的話,那麽滴滴可能存在過失行為,基於資訊披露不到位會承擔相應責任。但具體到刑事責任的話,當前法律不可能讓滴滴平台負責。”尹富強律師說。

此外,該律師表示,“因為涉及刑事責任,基於辦案需要,滴滴平台有義務對警察機構提供相應的資訊。因涉及到案件偵辦過程中保密的要求,一般情況下,尚處於偵察階段的案件不會對公眾披露相關的資訊。”

順風車司機審核相對寬鬆

那麽,網約車平台是如何避免存在潛在危險的司機入駐呢?

根據滴滴App中的招募資訊顯示,滴滴注冊司機實行實名製,需提供身份證、行車執照和行駛證,在司機要求中,還有明確提示需無暴力犯罪、吸毒記錄,無酒駕、毒駕等嚴重違反交通法規事故的前科。

滴滴客服表示,資料填寫無誤的話,審核期限為3-5天,通過之後即可在線接單,無需線下培訓。

順風車車主的申請條件則相對寬鬆,根據招募資訊顯示,車輛既可在本人名下,也可不在本人名下,車主審核時效最快為48小時,新車或新駕照則需要7-14天。

從審核條件來看,並不是特別嚴格,此前美團計程車的招募條件也有類似要求。但一位網約車行業的知情人士透露,司機審查方面,滴滴司機和警察犯罪人員記錄的數據打通是非常必要的常規操作。

資料顯示,去年12月,滴滴曾宣布與警察部刑事偵查局、警察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及全國5個省警察廳、8個城市警察局達成戰略合作,並分別簽訂合作協定。

根據協定內容,一方面,警察部刑事偵查局將按照警察部有關規定協助滴滴對注冊車主進行背景篩查,防止有危害人身安全的刑事犯罪記錄人員或存在安全隱患人員進入平台。另一方面,雙方就打擊、防範依托互聯網實施新型刑事犯罪建立戰略合作機制。

但上述知情人士表示,車輛審查機制存在一定的效率和幾率問題,司機增長是平台訂單增長的核心指標,司機審查需要企業投入大量的資金和精力,審核速度影響司機的轉化率,但又和降低惡性事故發生概率的降低並不形成正比。

目前網約車司機審查模式大同小異。但是每家企業由於業務模式和規模不同,投入的精力和對執行力度也有差異。一位業內人士隱晦地說,網約車企業會投入合理比例的精力去設立安全審查機制,在出現問題時,再倒逼機制改革。

簡單地說,規模大、利潤率低的平台,更加追求效率,在審核上投入也更少。這從商業和經濟的角度來考量似乎無可厚非,但是同時也埋下了隱患。具體到順風車事故,相比快車、專車等審核機制,順風車由於存在公益性質,更強調人情味和社交性,因此其審核條件也相對寬鬆。

拷問網約車安全審查機制

與傳統計程車模式相比,網約車確實更具獨特性。

從用戶安全角度看,網約車出現的好處在於,它將形成可視化以及能夠實現GPS的實時監控,某種程度上保證了用戶安全。在APP中,滴滴還設定了緊急求助按鈕,報警可直通警察部門。有數據顯示,Uber在進入芝加哥運營後,該城市與計程車有關的犯罪率下降了20%。

但另一方面,網約車嚴重依賴線下交易,平台技術層面的漏洞也更容易被利用。在線下交易時,更偏重考量人性和信任。

事實上,滴滴順風車車主殺人案件並非孤例。AI財經社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2017年5月14日,30歲的甘某(女性)通過滴滴出行預約了一輛從重慶市永川區前往巴南區的順風車,因遲到以及對路線不熟悉等原因與22歲的車主周航發生口角糾紛。周航心生怨氣,用車內放置的紅布和風箏線對甘某的頸部通過纏繞的方式進行緊勒,並使用麻繩對甘某的手腳進行捆綁。當晚駕車將甘某拋棄至公路邊涵洞下。經法醫鑒定,甘某系機械性窒息死亡。

此外,網約車真實牌號與平台上顯示的不一致的問題,也被不少乘客投訴。有網友質疑,作為國內第一大網絡約車平台,滴滴在對於司機資質的把控和監管上存在明顯漏洞。

2016年,深圳市也曾出現過類似慘案。5月2日晚,深圳一名24歲的女教師搭乘滴滴順風車返回學校,在路上司機對女乘客進行搶劫,之後將其殘忍殺害。滴滴方面的資訊顯示,當時該司機通過了平台審核,但案發車輛的牌照系潘某臨時偽造。根據警方的調查結果顯示,受害人在發現車牌和平台資訊不相符時,選擇了在平台上取消訂單,並繼續乘坐。

這是順風車平台幾乎無法避免的線下交易情況,目前市面上大多數拚車軟體都存在多多少少的跳脫平台交易的訂單。快車也存在車牌不符的情況,甚至,某種程度上而言,網約車極其依賴線下交易,目前的技術幾乎無法從本質上實現車牌跟蹤。

因此,除了審核把關之外,滴滴也只能通過口頭來呼籲用戶,一旦發現車牌不符,乘客可選擇拒絕乘坐,並進行舉報。尹富強律師也建議,消費者不應過於信任平台,應當注意自身風險評估,仔細確認實際車輛與所預約的車號牌是否一致,“如果平台出現了某一輛甲號牌的車,但是最終司機開的是乙號牌的車,這種情況更多是事主(消費者)的審核義務。”

但另一種存在的情況是,審核平台仍有可能存在一定的漏洞。有多位司機曾向AI財經社表示,有專門的第三方平台辦理代注冊業務,其中包括偽造車牌等個人資訊。

今年3月12日,美團計程車上線時,一位上海的司機曾表示,為了獲得美團計程車的車主注冊資格,其花了1200元錢偽造了個人資訊才得以上線接單。

不管哪種情況,在一系列事故之後,滴滴這類日訂單輛超過2000萬的大型平台,面臨的安全問題和社會輿論的考驗會更加嚴峻,對待乘客安全的態度也需要更加重視。

“如果披露出虛假的資訊,而平台又沒有達到承諾的水準,導致消費者基於對平台的信任在經濟或人身方面遭受損害,平台則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尹富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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