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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問題是威爾遜主義的試金石

本文轉自微信公眾號“近代史研究”

摘要:在良心的天平上,威爾遜想堅持民族自決原則,捍衛中國的山東主權。但威爾遜堅信:“如果在山東問題上拒絕了日本的要求,日本代表就會退出和會,並拒絕接受國際聯盟。”正是基於這一判斷,威爾遜決定在山東問題上犧牲民族自決原則,以挽救幾乎流產的國聯計劃。

“受難時刻”:“三強會議”對山東問題的裁決

民族自決原則是威爾遜主義的核心內容之一,對像中國這樣飽受列強欺凌的弱國而言,這一原則象徵著“公平與正義”,它給世界上眾多的弱國民族帶來了“公理終將戰勝強權”的希望。也正是這一原則讓蔡元培、陳獨秀、胡適等中國知識界的領袖為之歡欣鼓舞,讓中國人看到了一個平等、自由與民主的世界新秩序在威爾遜總統的長官下即將建立的勝利曙光。然而,從日本政府的角度看,威爾遜的民族自決原則恰恰成為日本在東亞推行侵略的擴張政策的克星。

如果按照民族自決原則,中國自當收回山東主權,那麽日本自一戰爆發以來苦心孤詣地掠奪山東主權的圖謀就會遭到失敗。因此,當日本戰時最高外交決策機構——“外交調查會”獲悉威爾遜主義中的民族自決原則之後,立即作出兩個針對性的決議:第一,由於威爾遜總統的民族自決原則,有關德國殖民地的處理將變成一個嚴重問題;第二,日本政府保持強硬的立場,即山東問題的處理不適用於民族自決原則,日本不允許第三方的干涉;1918年11月22日,日本原敬內閣舉行會議作出決定,執行外交調查會的上述決議。

第19任日本內閣總理大臣原敬

這意味著威爾遜的民族自決原則直接激化了中日兩國在山東問題處理上的矛盾:一方面威爾遜總統和中國公眾要求執行民族自決原則;另一方面日本政府則堅決抵製這一原則。這一矛盾使得巴黎和會上山東問題的裁決牽涉到協約國、美國、日本以及中國在內的各方利益,威爾遜總統和他的民族自決原則遭受到巨大考驗,山東問題因此使威爾遜主義備受考驗。正如貝克所言,“威爾遜總統作為一位公眾人物,在巴黎和會的關鍵時刻,將他的才智與力量發揮到了極致”,以應對各方的挑戰。

按照威爾遜主義的民族自決原則,歐洲的協約國和日本將無法繼續佔有他們在戰前就擁有的廣大殖民地。儘管威爾遜主義備受廣大的弱小民族以及資本主義世界普通民眾的歡迎,卻遭到協約國政府領袖的暗中抵製。在巴黎和會召開前夕,英國、法國、意大利等國長官人開始批評威爾遜主義,比如法國總理克裡蒙梭對他的同僚說:“他(威爾遜)仍然相信舊外交是行之有效的,舊的國家結盟方式可以確保世界的安全”,其言外之意就是不相信威爾遜的新外交,不相信威爾遜的國際聯盟計劃的集體安全效力。威爾遜主義之所以遭到以法國為代表的協約國的抵製,主要原因是威爾遜主義本質上是一種“理想的利他主義”,它要求一種“沒有勝利的和平”,希望戰勝國不能對戰敗國提出苛刻的戰爭賠償條件;然而,幾乎所有的協約國政府都在奉行極端現實的“國家主義至上的自利主義”。

具體而言,參加巴黎和會的協約國政府都在奉行其國家利益最大化的外交政策。比如,法國政府希望巴黎和會能夠滿足法國“在歐洲大陸的軍事安全以及高額的戰爭賠款”;英國希望和會能夠確保其海上的霸權地位;意大利希望佔有阜姆,以實現其領土擴張政策;至於日本則要直接繼承德國在山東的一切權益。在巴黎和會上,威爾遜總統是唯一沒有領土擴張訴求,並且致力於建立一個公平正義的世界新秩序的大國領袖。於是,在威爾遜理想的利他主義與協約國、日本的現實的自利主義之間發生一系列的矛盾衝突,並一度致使巴黎和會陷入癱瘓崩潰的邊緣,而威爾遜本人的耐力也因此被消耗殆盡。

巴黎和會上的日本代表團

在1919年2、3月間,當威爾遜在與協約國領袖圍繞德國海外殖民地的託管政策、國聯條約是否納入巴黎和約、阜姆問題等涉及戰勝國國家利益的棘手問題而唇槍舌劍,展開激烈的辯論的時候,日本政府的外交代表則非常機智地保持沉默,他們在等待合適的時機提出山東問題。1919年4月21日,威爾遜總統拒絕了意大利對阜姆的佔領要求,由此導致意大利首相奧蘭多賭氣退出“四強會議”,返回羅馬。這雖然體現了威爾遜捍衛民族自決原則的強硬立場,卻加劇了他與協約國領袖之間的矛盾。如果失去協約國領袖的鼎力支持,威爾遜參加巴黎和會的最高外交目標——國際聯盟的建立,將難以實現。正如威爾遜所言:“阜姆問題讓談判陷入了完全的僵局。”這裡的“僵局”,就是威爾遜無法與協約國列強談判,落實他的國聯計劃,實現建立戰後世界新秩序的理想。

從日本代表的外交立場考慮,威爾遜的“僵局”,恰恰是日方提出山東問題的寶貴時機。既然意大利的退出直接導致巴黎和會談判陷入停頓,那麽威爾遜如若拒絕日本對山東問題的要求,日本也將效法意大利退出和會,其結果將是巴黎和會的流產,而這是威爾遜所不願意看到的結局。正如柯裡(Roy W.Curry)所言,日本此時提出得到“德國在山東的權利要求,正是時候”,因為“德國代表預計於4月28日前來接受條約條件。意大利已於4月23日因阜姆問題退出和會;比利時威脅,如果德國的賠償不包括償清全部損失費,它也采取同樣行動。法國的國民議會和英國的眾議院都要求與德國簽訂苛刻的和約。在巴黎的小國代表中,對四國會議決定這種方式不滿的亦有人在”。在這個意義上,日本此時提出山東問題將是擊垮威爾遜民族自決原則的“最後一根稻草”。

4月21日晚,日本外交代表牧野伸顯和珍田捨己私下拜訪威爾遜,“提出要在接下來的一周內,三強會議應對山東問題作出裁決”,此前日本方面已經向英國外交代表貝爾福表達了盡快解決山東問題的意願。他們告訴威爾遜,“由於中國的反日宣傳,山東問題不再是一個單純的領土租界問題,而成為一個遠東政局中的嚴重問題”。這裡所謂的“嚴重問題”,是指山東問題牽涉到日本的國家榮譽。此次談話也讓日本代表得出了一個結論:威爾遜不會支持日本的要求,即由日本直接繼承德國在山東的權益。同日,日本外交調查會在東京舉行會議,日本政壇元老伊東巳代治說,“如果日本在山東問題上讓步了,那麽日本在東亞的國家威信將喪失殆盡”;隨後日本首相原敬表示,“日本政府既不會接受山東直接歸還給中國,也不同意威爾遜的聯合國託管方案”。也是在這一天,日本外相內田康哉致電巴黎和會的日本外交代表,“如果日本在山東問題上的要求被拒絕,日本就不簽署國聯條約”,此電還補充說,“為了捍衛日本的國家尊嚴,我們沒有任何妥協的余地”。日本政府的強硬指示,讓巴黎和會的日本代表無路可走,他們只能與威爾遜的民族自決原則對抗到底。

威爾遜總統

在此關鍵時刻,日本1917年與協約國簽署的秘密協定發生了作用。如克裡所言,“勞合喬治與克裡蒙梭受1917年密約的約束,必須支持日本”。就這樣憑借與英法簽署的戰時秘密協定,日本代表成功地將英法兩國的元首勞合喬治與克裡蒙梭捆綁在一起,逼迫他們支持日本在山東問題上的要求。由於4月23日意大利首相奧蘭多的離會,這樣“四強會議”就變成了英、美、法三國元首組成的“三強會議”,而日本作為亞洲唯一的黃種人大國依然被歐美的白人大國排斥在外。巴黎和會召開伊始,日本曾是出席“十人會議”的“五強”之一,不久卻因“四強會議”和“三強會議”的重新組合而被排斥出局。儘管威爾遜許諾,“四強會議”或“三強會議”所作出的決定在正式通過之前將通知日本代表並征詢其意見,但是這種失落感還是讓日本人忿忿不平。作為巴黎和會名副其實的世界五強之一,日本人卻無緣參與歐美列強組成的“四強會議”及其後的“三強會議”,這種區別對待進一步強化了日本人將“種族平等案”納入國聯盟約的訴求。1919年4月21日,當日本代表提出一周之內解決山東問題的請求之後,山東問題就與種族平等問題更加緊密地交織在一起,最終促使英、美、法三國元首必須在山東問題與“種族平等案”的最終裁決上作出抉擇。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英國首相勞合喬治是一個很現實的國家主義者,卻在抵製日本的種族平等問題上與威爾遜總統達成了“統一戰線”。1919年4月11日,威爾遜曾經與英國代表達成默契,沒有投票支持日本的“種族平等案”,使得日本代表團堅持不懈的種族平等外交目標受到重創,但是日本代表依然在隨後的會議中繼續提出種族平等問題,並將這個問題與山東問題捆綁在一起,向“三強會議”施加壓力。“種族平等案”與山東問題是日本代表團在和會上極力實現的“兩大外交目標”,“種族平等案”因遭到英美為首的西方國家的抵製而遭受挫敗,這更加堅定了日本代表要贏得山東問題交涉勝利的決心,他們希望在山東問題上挽回其在“種族平等案”上所受到的損失,以挽回日本的國家榮譽。正如巴黎和會的親歷者、威爾遜的新聞秘書貝克所言,“很少有人意識到‘種族平等案’的失敗,讓日本人的國家榮譽受到多麽嚴重的傷害”;如果日本代表團不能在山東問題交涉上有所斬獲,借以挽回日本的國家榮譽,他們將無法面對“日本國內巨大的政治壓力以及反對者的批評,更無法向日本民眾交差”。

1919年4月底,也就是在對德和約臨近簽署的關鍵時刻,日本提出的山東問題要求與種族平等問題,集中凸顯了巴黎和會上英美法與日本之間的錯綜複雜的大國矛盾關係:一方面英美兩國元首為了減少其國內種族問題的麻煩而否決日本的“種族平等案”,在這方面英美與日本的立場是敵對的;另一方面英法與日本由於1917年的密約關係而必須支持日本對山東問題的要求,而日本的這一要求與法國對阿爾薩斯—洛林地區的要求,都是一種強權政治,在這方面法國與日本可謂是“惺惺相惜”,比如美國代表團成員貝克就把山東稱為“中國的阿爾薩斯—洛林”。所以,英法在山東問題上支持日本固然有1917年秘密協定的作用,也是在捍衛他們共同信奉的極端現實的國家主義至上的原則。在這方面,英法日的國家主義原則與威爾遜的利他主義精神相互衝突。

巴黎和會期間,美國總統威爾遜(前排右一)與參會的其他國家政要。

正是這種複雜的大國政治矛盾關係決定了英、美、法三國元首在“三強會議”上作出了一筆政治交易:在種族平等問題上,威爾遜獲得了英國的支持;但在山東問題上,威爾遜必須理解英法兩國的“苦衷”,向日本妥協。關於三強在山東問題與種族平等問題上的利益交換關係,英國外交大臣貝爾福在4月28日與威爾遜的交談中,暴露無遺。貝爾福說:“我們要求日本讚成的是不要把種族平等內容寫進盟約。如果日本在種族平等和山東問題上所希望達到的目標均受挫折,日本代表團的地位就岌岌可危了。”簡言之,就是“三強會議”通過同意日本的“山東問題要求”,來換取日本放棄“引起爭論的種族平等問題”。

一方面英法日三國代表逼迫威爾遜在山東問題上放棄民族自決原則,同意日本的要求;另一方面美國代表團的其他三位代表,即布利斯將軍(Tasker H.Bliss)、亨利·懷特(Henry White)和國務卿蘭辛(Robert Lansing)一再要求威爾遜拒絕向日本妥協,捍衛民族自決原則,而威爾遜本人也一直把山東問題視為其驗證“民族自決原則的一個重要案例”。為了調和這方面的尖銳分歧,威爾遜作出了最大的努力。1919年4月25日,顧維鈞就山東問題向威爾遜提出“國際託管方案”後,威爾遜立即對該折中方案予以高度的重視。4月26日,威爾遜召集美國代表團成員討論對山東實行國際託管的方案,同日國務卿蘭辛奉威爾遜之命去拜訪日本代表牧野伸顯與珍田捨己,遺憾的是威爾遜的國際託管方案遭到日本代表的斷然拒絕;日本代表再次威脅說,“如果三強會議不批準日本的要求,日本將退出大會”。

由於威爾遜堅信日本的威脅不是純粹的“嚇唬”,於是他在4月28日的“三強會議”上放棄了民族自決原則,同意了日本對山東問題的要求。威爾遜在這日的“三強會議”上講,“如果日方能夠讓出所有的軍事權利,讓他們的協定只是一份純粹的經濟協定,他會同意日本希望得到的東西”。威爾遜的這句話,確立了“三強會議”對山東問題裁決的基本原則:山東的政治主權歸中國,而經濟權利歸日本。這個原則體現了威爾遜的“創意”,就是“國家主權中的政治權力與經濟權利的分離”。然而,正是這個主權分離方案引發公眾輿論關於威爾遜“背叛中國”的巨大爭議。在當日的大會中,“國際聯盟條約獲得一致同意”。威爾遜在山東問題上的讓步,換取了英、法、日等大國對他夢寐以求的國聯計劃的支持。

日軍在青島登陸

在山東問題的裁決上,威爾遜放棄民族自決原則,說到底由於反對力量太強大,他作出了違背初心的選擇。威爾遜所面臨的反對力量主要有:首先,舊的秘密外交仍然在發揮作用,並且製約著威爾遜的理想主義新外交的實現。由於英法與日本在1917年締結的秘密協定,威爾遜在“三強會議”上失去了英法兩國元首的支持。英法日的戰時秘密外交協定之所以在巴黎和會上繼續發揮作用,主要得利於“四強會議”及隨後的“三強會議”也採用了秘密外交的會議方式,並導致威爾遜所提倡的公開外交根本無法落實。由於“三強會議”的舉行是高度秘密的,這就使得威爾遜無法借助他在外界所擁有的廣泛的社會影響力來製衡英法兩國元首。正如貝克所言,在“三強會議”關於山東問題的秘密討論中,威爾遜面對來自英法日的外交壓力,“如同一個絕望的囚徒,欲罷不能”。

其次,真正主宰巴黎和會與“三強會議”的核心人物是法國總理克裡蒙梭,而非如外界所想象的是威爾遜。儘管威爾遜由於十四點演說的發表而名揚世界,獲得許多弱小民族國家的支持,但是在巴黎和會內部威爾遜的影響力在克裡蒙梭之下。巴黎和會的大會主席由克裡蒙梭擔任,大會秘書長也由法國人擔任,克裡蒙梭利用大會主席的職權之便順理成章地操縱會議議程,使其按照法國國家利益的需要開展下去。正如蘭辛所言,克裡蒙梭認為“國家與個人都是自私的”,他認為威爾遜的國聯計劃不過是一個“烏托邦之夢”。克裡蒙梭並不反對威爾遜實行其國聯計劃,但前提是國聯計劃不能損害法國的利益,在包括山東問題在內的任何有爭議的問題上,克裡蒙梭都是反對威爾遜的。

法國總理克裡蒙梭

儘管日本代表被排斥在“三強會議”之外,但是日本作為出席巴黎和會的五強之一以及憑借其在戰爭期間與英法簽訂的秘密協定,日本代表可以更自由地遊說英法等歐洲列強,以實現其對山東問題的要求,並通過英、法兩國元首在“三強會議”上對威爾遜施加常人難以想象的巨大壓力。另外,威爾遜還遭受美國代表團內部的壓力,以蘭辛、布利斯、亨利·懷特、衛理為代表的許多美國代表團成員都要求威爾遜在山東問題上堅持民族自決原則,決不能向日本讓步。在良心的天平上,威爾遜當然是想堅持民族自決原則,捍衛中國的山東主權的。但是,威爾遜在此關鍵時刻堅信了他的這一判斷:“如果在山東問題上拒絕了日本的要求,日本代表就會退出和會,並拒絕接受國際聯盟。”正是基於這一判斷,威爾遜決定在山東問題上犧牲民族自決原則,以挽救他的幾乎流產的國際聯盟計劃。

(原文載《近代史研究》2017年第2期,注釋從略。本文經作者授權刊發。編輯:一行,圖片來自網絡。未完待續,敬請關注。)

作者介紹

馬建標,複旦大學歷史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中美關係史、民國政治史。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博士後,美國加州大學(UCSD)訪問學者。在《歷史研究》、《近代史研究》、Journal of Modern Chinese History等刊物上發表30余篇專題論文。曾主持國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等課題。專著《衝破舊秩序:中國對帝國主義國際體系的反應》(社科文獻出版社,2013);譯著《中國與大戰:尋求新的國家認同與國際化》(上海三聯,2008),《第一次冷戰:威爾遜總統對美蘇關係的遺產》(北大出版社,2007)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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