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申請抵扣個稅就要退租?北京稅務:是否讓房東補稅暫無明確口徑

個稅抵扣細則出爐,房租最多抵扣1500元/月。新京報“我們影片”出品

2019年1月1日起,國家稅務總局製訂的《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正式施行。其中,納稅人能否真正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的福利引起熱議。有房東直言,將其個人出租資訊上報給稅務部門後,可能面臨額外稅負,租客則擔心因此承擔更高的租金。北京稅務客服表示,是否讓房東補稅,目前暫無明確口徑。

━━━━━

房東

資訊上報後 萬一交稅誰買單?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納稅人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填報主要工作城市、租賃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或者出租方部門名稱及納稅人識別號(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租賃起止時間等資訊。納稅人需留存住房租賃合約或協定等資料備查。

對於24歲的“北漂一族”小王來說,個稅中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都與她無關。唯一能享受的只有住房租金抵扣個稅,但這唯一的一項她的申報過程也不順利。

當小王以申報“個人所得稅”資料向房東詢問身份證號碼時被房東拒絕了。“你申報就是把我的個人資訊上報給稅務部門,如果他來收我稅怎麽辦?”房東還給小王算了一筆账:目前5000元的租金,如果按照5%-10%的綜合徵收率,他要為此多交好幾百元稅。“你抵扣不了幾個錢,但要交稅到底誰來承擔?”因不能預計後期風險,房東建議小王先觀察,暫時不要申報這個項目,起碼不能用他的房屋和租金去申報。

小王也算了一筆账,按照住房租金專項扣除標準,他每月只能省幾十上百元。若因此與房東鬧僵,可能面臨房東毀約、漲房租等不必要的麻煩,那時候付出的成本可能會高很多。再三考慮後,小王決定聽從房東的建議先不申報了。

“北漂”小戚沒想太多,直接根據租房合約上的出租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等資訊填寫了申報材料,並未詢問房東的意見。“他不同意怎麽辦?反正明年要搬家,要是漲租我就不續租了。”也有租客得到房東的配合,或因出租方是房地產公司而直接填寫部門名稱,免於這些苦惱。但不少人面臨小王一樣的困境,連中介都坦言,因房東顧慮,很多租客選擇觀望。

━━━━━

中介

政策剛頒布 房東租客觀望多

位於西城區的鏈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目前個人房屋出租房東一般都沒交稅,通過中介公司出租也只是向警察機構備了案,和交稅是兩碼事。因此,租客申報房租抵扣個稅後,房東若要交稅,將來房租更不好辦。“他租給你的時候,沒有說稅費的問題。加上稅費,就不是這個價了。”

上述工作人員進一步說明,如果是和公司而非房東個人簽的合約,則沒這麽複雜。他以自如為例,房東將房屋委託給自如後拿到的是淨得價,盈利的是自如,因此自如有義務(交稅)。根據自如官方微信公眾號“自如客”今早發布的通知,自如租客在“個人所得稅”App上出租方類型一欄選填“組織”,並填入相應的出租部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即北京自如生活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位於東城區的我愛我家一名工作人員也向新京報記者證實,若是和房東簽的合約就選“個人”,即填房東資訊,若是和相寓(我愛我家旗下房屋資產管理平台)簽的“填相寓就行了”。但他也透露,政策剛出來,其實都不太懂,還在觀望。該公司另一名工作人員直言,自己也還沒有申報。

圖為北京某房地產公司中介在朋友圈裡發布的通知。手機截圖

━━━━━

北京稅務客服

房東補稅暫無明確口徑

4日下午,新京報記者以市民身份谘詢北京12366納稅服務平台,客服人員介紹,填報申報資料以租房合約為準,看房屋出租方是個人還是部門。若是和房東簽的合約,房東的姓名及納稅人識別號(即其身份證號)是必填項,填不了則無法享受專項附加扣除中的住房租金這一項。如果房東擔心因此要交稅而拒不提供資訊,沒有強製辦法,只能與房東協商。另一名客服人員則建議根據租房合約上的出租方資訊直接填寫,“至於稅務會不會根據填寫內容讓房東補稅,這個我們沒有明確的口徑。”

客服人員還強調,個人出租住房,收取租金後,應在次月15日內到稅務機構去交稅。個人應交稅款而不交稅款的話,可能會有處罰,補交稅款可能會有滯納金,具體以稅務機構現場辦理為準。

資料圖。圖/視覺中國

━━━━━

專家

短期內可能會轉嫁稅負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為,“目前(房屋)租賃市場沒有納稅的習慣”,要求申報個稅抵扣時提供出租方的相關資料,業主可能難以接受。

“(房屋)租賃行為應該是要交稅的,很多業主擔心會被追交。因為這個稅額比較高,其中涉及房產稅、營業稅、個稅、出租稅等。正常來算,得佔房租的20%左右。到底未來要不要補交(稅),現在都不明確。”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帳析,如果房東或機構因此需要交納稅費,那麽不排除會轉嫁成本,可能會漲租。

張大偉指出,核心問題在於(房屋)租賃市場買賣雙方話語權不對等,福利到不了租戶手裡。“在房東佔有話語權的情況下,最後的結果只能是房東不租給你了。”

中國稅務學會理事、中山大學財稅教授楊衛華則認為,短期內可能會存在稅負轉嫁的情況,但前提是處於賣方市場,房子供不應求。而保障性住房如果得到保障,這個問題就能解決。

楊衛華指出,如果給予低收入者保障性住房,不用交稅,就不存在增加稅負的問題。而高收入者租用市場上的其他房屋,可以通過收稅進行調節。這種情況下,上述矛盾就不存在了。

至於有人認為政府想借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整理房屋租賃市場,楊衛華分析,可能有這個考慮。他指出,從長遠發展來看,(按規定交稅)應該是一件好事。本來應該交稅卻沒有交,會導致法律得不到有效的貫徹,也會導致稅收負擔不公平。“稅法對任何納稅人都是公平的。如果說真正是每一個人的租金都上報了,然後免稅的這部分給他扣除了,我個人認為這是法治推進的一個重要的表現。”

新京報記者 王洪春 實習生 馬聰驁編輯 潘佳錕 陳靜 校對 陸愛英

值班編輯 花木南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