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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連續3日漲停的華為概念股,虛增6000萬利潤遭證監會處罰

導讀:A股市場又一例造假“巨雷”。

8月28日晚,風華高科發布公告稱,8月27日已收到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2015年年報、2016年半年報、2016年年報均存在虛假記載,其中對2016年年報虛增利潤總額6192.12萬元。

而此前,風華高科在華為概念股的光環之下,連續三個交易日漲停。

來 源丨21世紀經濟報導(ID:jjbd21)

記 者丨楊坪

編 輯丨朱益民

圖片來源 / 圖蟲創意

A股市場又出現一例造假“巨雷”。

8月28日晚,風華高科發布公告稱,8月27日已收到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2015年年報、2016年半年報、2016年年報均存在虛假記載,其中對2016年年報虛增利潤總額6192.12萬元。

廣東證監局擬決定責令風華高科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同時對公司18名高管給予相應的處罰,罰款金額合計38萬元。

而此前,風華高科在華為概念股的光環之下,連續三個交易日漲停,不過,近日公司的股價已經回落,其中8月28日下跌6%。

值得注意的是,這場突發的“巨雷”並非沒有征兆,從2017年公司年報“難產”開始,這家曾經的MLCC巨頭就開始 “跌落神壇”。

2018年8月7日,風華高科收到了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隨後風華高科多次提示風險,公司高層也迎來了大換血,其中,被證監會列出處罰名單的大部分高管,自2016年開始就已陸續離開上市公司。

財務造假“揭曉”

圖片來源 / 圖蟲創意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風華高科是位於廣東省肇慶市的國有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為廣東省人民政府國資委,1996年在深圳主機板上市交易。作為重要電子元件生產商,其主營電子元器件系列產品包括MLCC、片式電阻器、片式電感器、半導體器件、厚膜集成電路等。

其核心產品MLCC電阻、電容項目均供應給華為,是國內重要的半導體供應商。2019年上半年,風華高科雖然在電子元器件百強企業綜合排名為第11名。實現營業收入16.14億元,同比下降22.44%;實現歸屬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2.98億元。

而這家5G產業鏈中重要的MLCC供貨商,卻遭遇了國資蛀蟲的“腐蝕”。

根據資料顯示,公司應收账款、年報數據均有虛假記載情況,其目的都是為了“粉飾報表”。

其一,是通過一系列的關聯交易和隱秘交易,用自有資金“填補”無法收回的應收账款。

風華高科開展貿易業務時,從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採購電子產品,再銷售給案外人林某控制下的廣東新宇金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東新宇)、廣州亞利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亞利)、廣州天河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力科技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華力)、廣州鑫德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鑫德)。

但上述四家公司從2014年下半年起無法向風華高科(含具體經辦部分相關業務的風華高科下屬子公司肇慶風華機電進出口有限公司)支付到期貨款。

在風華高科催收下,林某實際控制的上述公司向風華高科開具了商業承兌匯票,2015年2、3月份商業承兌匯票到期,上述債務仍未清償。

2015年4月起,風華高科組織專門人員對上述債務進行催收,截至2015年12月31日,仍未能收回前述應收廣州華力、廣州鑫德、廣東新宇和廣州亞利合計約6319萬元的款項(以下稱本案所涉應收账款),且對應債權並沒有抵押物等擔保。

為了解決應收账款账目掛账問題、延長應收账款計提壞账準備時間,風華高科於2016年3月1日召開總裁辦公會,決定通過以下兩種方式對本案所涉應收账款進行處置:

一是通過粵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粵盛資產)和寧夏順億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夏順億)配合操作,由風華高科於2016年3月出資5,500萬元,購買粵盛資產委託宏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宏信證券)發起的一項理財產品;

粵盛資產收到該筆資金後,即全部轉至寧夏順億;寧夏順億以2015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原價受讓風華高科對廣州亞利、廣東新宇合計約5,470萬元應收账款,並以支付受讓款的名義,將收到的上述款項全部轉回風華高科。

二是通過案外人劉某華實際控制的深圳市全聚能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全聚能)配合操作,由該公司以2015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以八折(680.32萬元)的價格受讓風華高科應收廣州鑫德、廣州華力合計850萬元應收账款。

但其所支付的受讓款,來源於風華高科向劉某華實際控制的另一家公司支付的預付款約250萬元以及對該公司的應收账款約430萬元。

風華高科在分別與寧夏順億、深圳全聚能簽署債權轉讓合約時,另行分別簽署補充協議,均明確約定:自合約生效之日起,風華高科仍負有追收對應應收账款的權利和義務若款項未足額收回,損失由風華高科承擔。

2016年12月12日,風華高科召開總裁辦公會,決定2017年繼續追收本案所涉應收账款,除了贖回其在宏信證券認購的理財產品,改為認購銀華財富資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發行的同等數額理財產品之外,繼續沿用上述兩種方式對前述約6319萬元應收账款進行處置。

經核實,本案所涉應收账款對應債權並未實質發生轉讓、其轉讓時已預計難以按時收回。

但在風華高科披露的《2015年年度報告》中,其卻表示對廣州鑫德、廣州華力、廣東新宇和廣州亞利,所涉合計6148.98萬元應收账款已收回,佔風華高科2015年年報利潤總額的比例為70.12%,該附注披露內容與實際不符。

另外,風華高科在2016年半年度報告、2016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6192.12萬元。

2016年8月23日,風華高科披露《2016年半年度報告》,其中列示的應收账款事項,並未包含本案所涉應收账款,導致風華高科少計提資產減值損失,虛增利潤總額6192.12萬元,佔風華高科2016年半年報利潤總額的比例為60.21%。

2017年3月21日,風華高科披露《2016年年度報告》,其中列示的應收账款事項,亦未包含本案所涉應收账款,導致風華高科少計提資產減值損失,虛增利潤總額6192.12萬元,佔風華高科2016年年報的比例為33.05%。

主要責任人相繼離職

圖片來源 / 圖蟲創意

在行政處罰書下達之前,風華高科“內部”已經開始了一場大清洗——涉及財報造假的一眾高管大部分已經離職。

公告內容顯示,廣東證監局擬決定對李澤中、廖永忠、幸建超、賴旭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

其中,李澤中是風華高科2013年8月-2016年9月的董事長,2016年李澤中卸任之後,幸建超接替其職務,但隨後也在2018年2月離職。廖永忠則是風華高科2011年3月-2017年11月期間的財務負責人, 在其離職之後,賴旭接替其職位,但今年6月,賴旭也從風華高科離職。

2018年2月,在幸建超離職後,王廣軍空降風華高科,擔任董事長一職。此前,王廣軍,曾任廣東省惠州市外經貿局局長、廣東省惠州市商務局局長、廣東省惠州市港口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兼總經理。

值得一提的是,在李澤中擔任風華高科董事長期間,其還主導了一次重要並購——2015年,為加速布局移動及可穿戴設備產業鏈,風華高科發行股票及支付現金收購了奈電科技100%股權,交易作價5.92億元。但如今,這場收購結果卻也不理想。

公告顯示,奈電科技成立於2004年,主要生產FPC(柔性線路板)產品。奈電科技2014年實現營收4.69億元,淨利潤2816.83萬元,承諾2015年、2016年、2017年的淨利潤分別為4500萬元、5100萬元、6100萬元。

並入上市公司體系後,奈電科技順利完成三年業績承諾。但對賭期一過,奈電科技業績卻大幅下滑。公開信息顯示,2018 年,奈電科技實現淨利潤1341.77萬元,比上年減少5073.20萬元,下降79.08%。

隨後,風華高科對收購奈電科技股權時形成的商譽計提商譽減值準備1.48億元。

今年7月,風華高科公告稱,擬以不低於6億元的價格,轉讓奈電科技80%股權,將奈電科技“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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