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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大學生借校園貸後玩消失:拒上法庭你談啥維權?

  400大學生借校園貸後玩消失:拒上法庭你談啥維權?

  原標題:400大學生借“校園貸”後玩“消失”:拒上法庭你談什麽維權?

  1 今年上半年,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高新法庭陸續廣西某金融投資公司訴高校學生借款合約糾紛案件,400多名廣西、江西、貴州、湖南、湖北大學生成為被告。

  但法院寄去傳票等訴訟材料後,不少材料被拒收。如果法院缺席審理,後果很可能是學生敗訴。

  為了保障被告大學生的合法權益,主辦法官專門趕赴貴州貴陽兩所高校,找到了20名被告大學生,希望他們參加座談會,在法官主持下和原告一起協商還錢,結果沒有一人願意參加。

  主辦法官和高校老師溝通,原告也表示,只需要被告一次性付清本金和訴訟費用,原告放棄利息、手續費違約金(在合約中有約定)等訴訟請求。

  然而即便是這樣的條件,法官的貴州之行也只有3名大學生選擇和解,並一次性歸還了借款。

  3名已經還款的大學生稱,在收到法院的傳票後,被起訴的大學生專門成立了QQ維權群,他們認為,國家打擊高利貸、非法放貸,而這個“校園貸”是“非法放貸”,所以他們借的錢可以不還。

  主辦法官介紹,這批校園貸是大學生通過廣西某金融投資公司的“704校花”業務進行的借貸,每個借款金額在7000元左右,大都拿來買上等手機。

  孰是孰非?

  2  事出反常,必有妖孽。

  “704校花”業務,在網上很容易就能找到公開的介紹資料。雖然“704校花”這個名字看起來不那麽正經,其實是針對在校大學生推出的一項兼職換購業務:

  在校大學生和“704校花”公司簽訂一定“兼職換購”合約,就可以拿到自己心儀的電子產品,隨後公司會把學生拉進一個兼職的群,每天在群裡發放兼職的單子,學生每個月做滿一定的小時數,做滿一年就可以或者該電子產品的所有權,如果哪個月沒做夠的話,要按照欠缺的小時數補上差額。

  從常識來看,這是一份有很大的不確定性的合約。最明顯的問題就是公司可能無法提供充足的兼職和學生們沒有足夠的空余時間完成兼職這兩個問題。

  事實上在網絡上也有很多反映類似問題的帖子。

  譬如有個同學說:我換購了一台價值3599的單反,由於提供的兼職和我的學習空余時間對不上,已經逾期兩個月,APP上面顯示逾期費3000多,我該怎麽辦?難道我要跳樓嗎?

  再譬如還有個同學說:我換購了一個蘋果6,做了兩三個月後群裡不怎麽發兼職了,本來說的時間不夠的話按13元/小時還錢,我覺這是因為他們沒提供兼職導致的。

  ……

  但能不能通過他們的帖子就斷定“704校花”是非法的“校園貸”?

  同樣從常識來看,“704校花”還很可能還是一家蠻正規的公司。畢竟他們不僅敢到法院去起訴,並且還很誠懇的提出了條件:我們只要本金和訴訟費用就好,利息我們就不要了。

  法律的問題要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法院始終敞開大門。法官甚至主動上門去了解情況、主持調解。

  但遺憾的是,400多名學生還是只有3人選擇去協商,更多的同學選擇了逃避。

  3 訴訟的確有風險,誰也不能保證誰一定會勝訴,但法院是個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裁判的地方——

  可以在這裡把一切理由放到公開的台面上讓法律評判;可以在這裡把一切證據放在對方的面前去反駁他的說法;可以在這裡講“法”、講“理”甚至講“情”;可以在這裡選擇一種最有利於處理問題的方法,並非只有一個冷冰冰的判決。

  遺憾的是這些大學生們選擇了最不應該的一種,拒收法院的訴訟文書,做一隻把頭扎進沙子裡的鴕鳥。

  法律規定的很清楚:因受送達人本人或者受送達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絕簽收的,導致訴訟文書未能被受送達人接受的,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既然已經送達,學生不參加庭審法院依法就可以缺席審判。這意味著法院只能從原告的“一面之詞”和提供的證據裡來發現案件事實,並據此作出判決。

  為了避免這樣的不利後果,法官主動上門調解,學生們卻依然“裝鴕鳥”“玩消失”。當公平正義主動找上門來的時候,卻躲起來喊不公平,這是什麽心態?想表明什麽態度?

  “裝鴕鳥”這種態度絕對不是一種證明自己無辜的態度,而是一種放棄自己權利的態度。即便你拒收傳票無視法官的樣子再帥,最終還是要有自己來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玩消失”也絕對不是一種證明自己有理的態度,而是一種漠視法律的態度。即使你再有理,也是把你的理壓在了法律的上面,充滿了無知和傲慢。

  這不是新時代的大學生應有的樣子。

  4 關於“校園貸”違法的報導屢見不鮮,但是有利益的地方也必然會有企業願意參與,並且也一定會有企業想要鑽法律的空子甚至是以身試法,而大學生由於缺乏社會實踐經驗,很容易在違法企業的面前栽跟頭。

  校園貸雖不是洪水猛獸,但也確實需要有比其他貸款產品更加嚴格的要求。校園貸可以成為大學生們試水金融領域和社會的一個跳板,但是絕不能成為把學生們逼上“21樓”的一個平台。

  但有一個道理放諸四海而皆準:天下永遠沒有白吃的午餐,欠账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

  這些系列案件中7000元上下的標的額雖然不小,但是比起一個大學生未來的一生,卻又真的算不得什麽。

  如果僅僅因為一個7000元的校園貸,被法院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被銀行上了征信不良記錄,等面臨就業,企業不願意要,公務員不能考,到那欲哭無淚的時候,已經不是還上7000元甚至是1萬2萬可以解決的問題了。

  別背上法律與誠信的債,這個債真的要用一生去還!

  最後還有三句話:

  第一句,相信法治,相信法院,沒有人會想傷害一個涉世未深的孩子。

  第二句,如果真的錯了,勇敢承擔起來,年輕可以犯錯,但更要知恥而後勇。

  第三句,人生很長,不要逃避,要相信自己,要看得起自己。

責任編輯:張國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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