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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話題 | 降不降低結婚年齡,請不要再和人口形勢綁在一起

文 | 劉文昭

就在吃瓜群眾們圍觀明星離婚大戲的時候,一則消息悄悄上了熱搜:審議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的專家建議適當下調法定結婚年齡,男女均降到18歲。這並非第一次有專家提出降低結婚年齡,但由於和普通人的婚姻關係密切,消息一出,又引發熱議。

很多學者都讚同降低法定結婚年齡

這幾年,常有人大代表提出降低我國的合法結婚年齡,除了他們念茲在茲的人口壓力,一些學者也從其他角度論證降低法定婚齡的合理性。

首先是國際對比。如王超英委員所說,國際上的結婚年齡普遍比我們的22歲、20歲低。

丹麥、美國、波蘭是21歲和18歲;瑞士、越南是20歲和18歲;法國、德國、俄羅斯男女都是18歲……韓國是18歲和16歲,但不滿20歲結婚要經父母同意。

他們認為,過去較高的結婚年齡只要為了和計劃生育配套,但現在生育政策放開,也沒有證據證明中國人比其他國家的人晚熟,那就應調低合法婚齡。

其次,我國公民18歲就是成年人了,能入伍、參加選舉,完全承擔民事和刑事責任,當然也能對婚姻負責。

還有法律人士指出,相比於男女各降兩歲(男20歲,女18歲),男女一同降到18歲更合理。

以前規定男性要大兩歲,是因為女性發育較快,但隨著發育的提前,這兩歲已經毫無意義。從男女平等的角度考慮,男女法定結婚年齡理應調低到同一歲數。

最後,在中國農村地區,還有早婚的傳統。對那些事實婚姻者來說,婚姻不合法,法院只能以同居關係處理,他們的子女只能是非婚生子女。為了保障弱勢群體的權利,也應該降低結婚年齡。

但反對的聲音同樣值得傾聽

降低婚齡的倡導者不少,但反對貿然改變法定婚齡的人也很多。

在反對者看來,農村的確有早婚現象,但這是應該被“消滅”的陋習。農村有18歲結婚的,也有十五六就辦酒席“結婚”的,為了保障事實婚姻者的權利,法定婚齡就要降到15歲?如果有14歲“結婚”的,要不要降到14歲?

更讓他們擔心的是,雖然法定婚齡降低到18歲,不意味著18歲就要結婚,但這一具有風向標意義的改變,可能加劇農村地區的早婚現象。

這並非杞人憂天。這幾天,16歲女孩楊瑞立中考前被父親殺害,讓人痛心。隨後有媒體爆出,楊瑞立品學兼優,但她的父親一直覺得女孩念書沒用,催她出去打工,這成為父女二人重要的矛盾點。

法定婚齡降低到18歲,專家們的女兒肯定也會正常上學,但在一些重男輕女的農村地區,女孩們可能就沒有這麽好的運氣了,而父母在“勸”她們輟學結婚時,也會更理直氣壯。

還有網友認為,與國外相比,國內學校對早戀嚴防死守,正常的性教育很難開展,在孩子三觀尚未確立的情況下,不該鼓勵早婚。正如一位母親所說,“18歲這個年紀,在我看來還不懂事。當年我是閃婚,從相親到結婚只花了3個月。如果你現在問我後悔嗎?後悔。如果22歲,我就從南川來到主城,我想我的視野、人生軌跡統統不一樣。學業只是其中一部分,更重要的是結婚之前,你能想明白什麽是責任,以及自己想擁有的將來。”

人口數量重要,但人口的素質同樣重要,孩子在最該提升自己的幾年裡卻背上了家庭的重擔,萬一後悔,豈不是會增加離婚率?他們下一代又能在殘酷的競爭中獲得多少支持?

從公民權利的角度,降低婚齡可以討論,但降婚齡恐怕無法提高生育率

如前文所說,合法婚齡的改變涉及很多問題,需要充分論證和評估。當然,隨著時代的發展權利意識的變化,合法婚齡也不是不能改變。

2018年,日本通過《民法》修正案,將成年年齡從原來的20歲下調至18歲;而根據男女平等的原則,將法定結婚年齡,從原來的男18歲,女16歲,調整至男女均為18歲——同樣面臨人口壓力的日本,女性合法婚齡還上調了2歲。

而中國一些參與法律、政策制定的專家,在調整合法結婚年齡時,掛在口頭的卻總是婚姻登記人數逐年下降,人口老齡化,出生人口下降……

這就難怪網友對此類建議冷嘲熱諷了——好像在專家眼中,一個個的人都只是“生育機器”,政策稍作調整,人們就能跟著改變自己的生育行為。實際上,即使這些專家能促成合法婚齡的降低,也很難刺激生育率的提高。

要知道結婚越來越晚,在很多國家都是普遍現象。以美國為例,男性結婚年齡的中位數已從1970年的23歲上升至29.5歲,女性從20.8歲上升至27.4歲。

社會學家發現,人們推遲結婚,“不是因為他們不在乎婚姻了,而是因為他們更在乎婚姻了”——年輕人希望在對自己、對如何處理伴侶關係有更多了解,生活和工作平穩了再結婚,而非草草結婚後再離婚。

社會學家安德魯·謝林將其稱為“頂石婚姻”,“頂石是建拱門時安放的最後一塊磚——過去,婚姻是進入成年的第一步;現在,它往往是最後一步。”

而在東亞國家,經濟壓力還是妨礙年輕人結婚的一大阻力——即使年輕人有結婚意願,他們也經常因為難以置辦住房、婚後育兒和教育費用過高而無法步入婚姻。

那如何去實現鼓勵結婚的目標呢?東亞地區各個政府都意識到,要從物質、經濟方面給予支持,才有可能實現讓民眾早結婚的目標。

日本的一些地方政府會向滿足條件的新婚夫婦提供住房補貼或專用住房,中央政府則會向地方提供支持,在每個都道府縣設立“少子化危機突破基金”。

在生育率更低的韓國,政府為促進年輕人結婚的措施更有力度,其中包括大力為青年創造工作崗位、優先給青年發放住房貸款及青年優先租賃房屋,甚至將租賃房屋優先權的受益對象從新婚夫婦擴大到準夫婦。

即便有了真金白銀的支持,人們還不見得想早婚早育;沒有這些,在結婚年齡這類問題上下再多的功夫,恐怕也是無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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