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尚潮流第一刊
來源:物道(wudaoone)
“不管你的條件有多差,總會有人在愛你;
不管你的條件有多好,也總有個人不愛你。”
──張愛玲
且不說戴著面具做人有多累,人的思想往往最難觸摸和控制。就像你無法強求一個人的喜愛,你也無法避免被某個人厭惡。
“嘴巴長在別人身上,想法又在別人腦袋裡,如果無法改變,不如好好走自己的路。”
也許,張愛鈴早早看透這道理,才能活得那麽“放飛自我”。
經濟獨立,是追求自我的第一步
張愛玲決定賣文謀生時剛滿21歲。
父親和繼母總是無休止地謾罵和虐待。17歲那年,她終於忍無可忍地逃走了。
之後,她去了生母和姑姑的公寓,開始仨人一同生活。
高中畢業後的張愛玲去了香港大學讀書,不久又因戰火蔓延,學校停課,只好重返上海。
▲ 張愛玲港大學生證。
好學的她打算在淪陷區繼續學業,便腆著臉寫信央求當時在國外的母親,希望母親繼續資助學費。
此前,她的母親在香港居住過一段時間。平日裡總是沉迷賭博,隨隨便便就輸掉了女兒的八百塊獎學金。就是如此,依舊生活奢靡,還交往了一個年輕男友,倆人共赴歐洲。
▲ 張愛玲母親。
很快地,母親回信了。
信上說:“若現在嫁人,不僅可以不讀書,還可以用學費裝扮自己;繼續讀書,不僅沒有學費,還要為學費傷神。”
言下之意就是:“錢,我是沒有的,你要麽嫁人,要麽自己想辦法”。這是明晃晃的拒絕了。
張愛玲當時心寒又失望,連最後的一絲希望也被母親無情澆滅。
之後那段時期,張愛玲過得很苦。她不願隨便嫁人荒度餘生,便挨家挨戶給雜誌投稿,靠著那些不多的稿費,養活自己。可淪陷區物價飛漲,捉襟見肘最是尋常,好幾次她都是靠姑姑救濟才勉強度日。
▲在姑姑的屋頂陽台上。姑姑央告張愛玲“可不能再長高了”。
所以成名後,每聽到有人說自己對稿費錙銖必較,俗不可耐,張愛玲都不屑一顧。因為對她來說,這是“世上最值錢的錢”,有了它,才能在生活裡站穩腳。
“用別人的錢,哪怕是父母的遺產,也不如用自己賺的錢來得自由自在,良心上非常痛快。”
經濟獨立,是追求自我的第一步。當你不必依附他人而活,才能談興趣,談自由,談理想。
▲ 1946年8月,戰後張愛玲在港大的獎學金仍然有效,但她放棄了沒回去,母親對此非常失望。
思想獨立,是活出自己的第二步
張愛玲在上海文壇,是出了名的不愛交際。哪怕名聲鵲起後,許多人慕名到公寓去拜訪,她大都不願意搭理。
久而久之,她便被貼上了清高孤傲的標簽。
其實張愛玲並非零社交,她也與蘇青、關露等女作家交好。與她交往過的人便清楚她的脾性。
有一次她和幾個作家朋友小聚。大家圍爐而坐,邊喝茶,邊談天說地。不知誰先提起了寫作,又談起對自己影響深遠的作家。當時在座的人大多提名了冰心,認為她的詩與文章都美得清婉動人。
張愛玲當時端坐在一旁,倚著沙發,聽眾人熱烈討論,隻懶懶地說,“冰心的清婉往往流於做作。”
她批評得雲淡風輕,又語氣篤定,仿佛那是一件眾所周知的事情。
有人責怪她刻薄、不懂委婉,也有人認同她的評價。外界爭吵紛紛擾擾,她倒是氣定神閑。
在曲意迎合面前,張愛玲總是挺直著腰板,從不妥協,坦蕩自如。
雖然這種坦率大多時候並沒有委婉和迎合來得討人喜歡,但誰又規定一定要做“討人喜歡”的姑娘呢?
▲ 1943年或44年,張愛玲和影星李香蘭。張愛玲穿的是祖母的一床被面做成的衣服,炎櫻設計的。
愛我所愛,行我所行
張愛玲和胡蘭成的愛情,在旁人看來,是跟漢奸相戀、結婚,用現在的話說,是“三觀不正”。
但她好不容易遇上一個懂自己的人,又怎麽會輕易放棄這段可遇不可求的愛情呢?於是,她愛得情真意切,甘願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裡,從塵埃裡開出花來。
1945年抗戰勝利,胡蘭成因漢奸身份到處避禍。張愛玲惦記著自己的丈夫,日夜牽腸掛肚,常常寢食難安。
▲ 胡蘭成。
當時倆人已半年未見上面,期間只有寥寥書信,斷斷續續地往來。
很快,張愛玲決定奔赴溫州,她得親眼見上丈夫一面,才落得心安。
寒冬裡的江南冷得透骨,到達後還遇上大雪。
張愛玲來到胡蘭成居住的小院,卻發現居住的不只胡蘭成,還有另一個女人在伴。
因為舟車勞頓,張愛玲染了風寒,剛到就得臥床。陷入昏睡時,她嘴裡依舊叨念著胡蘭成的名字。
那時的胡蘭成早跟那女人暗生情愫。張愛玲每日面對胡蘭成和新歡在自己眼皮底下眉目傳情,鬱鬱寡歡,甚至覺得自己才是那個多餘的人。
她對胡蘭成徘徊在兩個女人之間模棱兩可的樣子日漸厭倦,恨不得眼不見為淨,居住了不足一個月便返回上海。
▲ 張愛玲經常給胡蘭成郵寄生活費。
1947年,胡蘭成終於能有一落腳處,安定生活。這時,張愛玲寄給他的信,只剩一張單薄的信紙。
信裡,她決絕地說:“我已經不喜歡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歡我了的。這次的決心,是我經過長時間考慮的。往後,你不要來尋我,即或寫信來,我也是不會看的。”
據聞,胡蘭成後來曾多次想挽回這段感情,統統沒得到回應。
敢愛敢恨,是情場難得的瀟灑。
有的人來了又走了,而生活仍在繼續。
“看的淡一點,傷的就會少一點,時間過了,愛情淡了,也就散了。別等不該等的人,別傷不該傷的心。”
人們常常談愛色變,仿佛享受愛情等於變成愛情的奴隸,沒了自我。
但愛,是人的本能,不問值不值得,也無關對錯。
感情得失,是人生常有之事。坦然面對,是一種自我認同。
愛過,才不辜負生命
在美國的幾十年裡,張愛玲幾乎窮盡時光去沉靜自己。
到達美國的第二年,她認識了第二任丈夫賴雅。賴雅當時每月只有52美元社會福利金,剩餘開支全靠張愛玲微薄的稿費維持,倆人的婚後生活可謂窮困潦倒。
張愛玲以前為錢斤斤計較,很懂得勤儉的重要。倆人雖然窮,可日子過得平凡踏實。
直到有一天,賴雅不幸中風,半邊身子沒法動,無法工作,只能臥床休養。
從此張愛玲徹底成了家裡的“頂梁柱”。
她白天辛勤筆耕,夜晚就縮在起居室的行軍床上休息,還得照料臥病在床的丈夫日常起居。
然而面對前所未有的壓力,她表現得比過去沉著。
“褪下幼稚的外衣,然後要做一個合格的人,開始擔負,開始頑強地愛著生活,愛著世界。”
人的成長,除了學會堅持自我,還得學著承擔責任,擁有一顆強大的心。
賴雅離世後的二十多年,張愛玲總是呆在自己的小公寓,放著銀行存款裡有大筆財富不用,拒絕了大陸和港台的多次邀約,每天除了寫作,就是面壁沉思,直到生命終結。
外人看來,張愛玲甚是悲涼──生活拮據,老無所依,甚至離世也在數日後才被發現。
▲ 1968年,離開華盛頓前。
但就如胡適所說,“人生的意義不在於何以有生,而在於自己怎麽生活。”
不管是清貧日子,還是孑然一身,或是以這麽一種“與外界隔絕”的方式走完生命最後一程,都是她主動選擇的生活方式。
人自生向死而行,能無憂無懼,除了靠內心的沉靜,還有一股平和的勇氣。
年少不讀張愛鈴,讀懂已不再少年:我想,世上真的鮮少有人能活得那麽“自我”吧。不管不顧,隻走自己決定的路,又把人生看得通透,連離開都瀟灑得猶如冷風穿過山川與河流。
這是一個敢為愛情賦予心血的女人,也是人生路上坦蕩自如的行者。
她熱烈生長,愛過,恨過,頹靡過,也頑強過。
人來世間走一遭,最快活的莫過於把酸、甜、苦、辣嘗遍。
如此,便沒辜負生命。
▲1968年,離開華盛頓前。
順手點個犒勞下編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