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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魚”交易賣空 被告人詐取錢財被判處拘役

閑置物品通過網絡進行二手交易,本是買賣雙方互惠共贏的好事,卻有人利用他人信任,編造各種借口騙取對方錢財。4月28日,安徽省鳳台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對該起詐騙案件公開宣判,被告人袁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2017年6月19日,被告人袁某在淘寶“閑魚”二手交易平台發布信息,欲以1900元出售一部二手“iphone6S”手機,被害人吳某隨即聯繫了袁某。通過交談,袁某發現吳某是一個涉世未深的學生,不僅有錢還挺好說話,便動起了歪腦筋。按照“閑魚”要求,買家應付款至第三方平台,確認收貨後,平台將貨款支付給賣家。但為了“空手套白狼”,袁某向吳某謊稱騎車摔傷,急需用錢,請求吳某立刻付款,善良的吳某用支付寶給袁某轉了500元錢,剩餘1400元仍是“閑魚”平台付款。當晚被告人袁某“假戲真做”,通過圓通快遞郵寄了一條價值幾元錢的假項鏈,並將物流單號發給吳某。第二天袁某又打起余下1400元錢的主意,為贏得吳某的信任,袁某主動加其微信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並視頻通話,信以為真的吳某隨即通過“閑魚”和支付寶分別轉账300元、1111元。6月22日,賊心不死的袁某謊稱自己還有一部“iphone7”手機欲售,哄騙吳某先行支付800元即可。6月23日一大早袁某又微信“轟炸”吳某,聲稱自己正在醫院治療急需錢,希望吳某將余款立刻支付,吳某出於同情,又支付了1500元。當天袁某發現假項鏈快遞即將派送,為免露出馬腳,他立刻打電話要求快遞退回,並在吳某質問原因時,謊稱是快遞點工作失誤,還編造出一個快遞單號,聲稱“iPhone7”手機已寄出。6 月25日至7月2日,被告人袁某依然以自己生病急需用錢為由,騙取吳某以微信紅包或轉账的形式支付了398元。直至7月3日,吳某聯繫袁某時發現已被拉黑,才意識到自己上當受騙。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袁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電信網絡詐騙吳某4759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依法予以懲處。因被告人袁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並退賠被害人4600元,取得了被害人諒解,依法予以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以上判決。

(來源:中國法院網 作者:陳雪)

編輯: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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