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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謊稱支付寶被盜40萬想騙賠付 被警方識破反被抓

3月4日,山東省濟南市商河縣警察局官方給出通報稱,袁某某謊稱其支付寶被盜40萬並報假案,目前已因涉嫌保險詐騙罪被警察機關依法取保候審。

在這份通報中,商河縣警察局表示,2018年11月25日,接到某企業員工袁某某報案稱:自2016年以來,其名下的某寶账戶被他人盜用,導致資金損失共計40餘萬元,並提供了銀行流水等相關證據。為查清事實,商河縣警察局刑警大隊決定立案調查。

因為涉及金額較大,商河縣警察局刑警大隊決定立案調查。民警先後到各銀行和相關網絡公司調取證據,經過大量細致的工作,發現並證實每次操作均為袁某某本人所為,袁某某有重大詐騙嫌疑。

2月23日,袁某某被商河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傳喚到案。在證據面前,他如實供述了其以向警察機關報假案的方式,想利用“账戶安全險”的相關理賠政策詐騙保險金的事實。據悉,利用購買支付寶的账戶安全險來騙保,屬於我國刑法一百九十八條規定的保險詐騙罪。

最後商河縣警察局給大家提醒:“幸福都是奮鬥出來的”。君子愛財,理當取之有道,任何妄圖凌駕於法律之上竊取不義之財者,必將受到法律的製裁。

以下為案情通報全文:

關於袁某某保險詐騙案的案情通報

2018年11月25日,山東省商河縣警察局接到某企業員工袁某某報案稱:自2016年以來,其名下的某寶账戶被他人盜用,導致資金損失共計40餘萬元,並提供了銀行流水等相關證據。為查清事實,商河縣警察局刑警大隊決定立案調查。

經大量細致的工作,民警發現袁某某的账戶資金流水來往繁雜,有大量購買理財產品投資的記錄,而且時間跨度較長。針對這一情況,民警先後到各銀行和相關網絡公司調取證據,發現並證實每次操作均為袁某某本人所為,袁某某有重大詐騙嫌疑。2019年2月23日,袁某某被商河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傳喚到案。在證據面前,犯罪嫌疑人袁某某如實供述了其因無法償還所借貸款,遂以向警察機關報假案的方式,企圖利用某寶“账戶安全險”相關理賠政策詐騙保險金的事實。

目前,犯罪嫌疑人袁某某因涉嫌保險詐騙罪被警察機關依法取保候審,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幸福都是奮鬥出來的”。君子愛財,理當取之有道,任何妄圖凌駕於法律之上竊取不義之財者,必將受到法律的製裁。美好的生活,需要靠我們自己的雙手奮鬥出來!

商河縣警察局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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