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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II和RQFII迎大改革 資金匯出和鎖定期限制取消了!

  12日,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宣布對QFII、RQFII實施新一輪外匯管理改革,以進一步簡化管理、便利操作,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

  先來看看三大改革措施是什麽?

  1、取消QFII每月資金匯出不超過上年末境內總資產20%的限制。

  2、取消QFII、RQFII本金鎖定期要求,將現存的QFII投資3個月鎖定期、RQFII非開放式基金投資3個月鎖定期全部取消,境外機構投資者可以根據需要辦理資金匯出。

  3、明確合格機構投資者外匯風險管理政策,允許QFII、RQFII對其境內投資進行外匯套保,對衝其匯率風險。

  上述三大改革措施,可以說將大大激發境外機構投資熱情,促進境內資本市場進一步雙向開放。

  外匯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QFII、RQFII改革是比較徹底的,除了對額度的巨集觀審慎管理外,其他基本都已放開。同時,因為QFII、RQFII涉及到外匯風險問題,允許境外投資者進行外匯套保,防範匯率風險。允許外匯套保是外匯市場開放的舉動,引入更多的機構參與進來,發展外匯市場。QFII和RQFII可以擴大機構參與的範圍。”

  從資金匯出和鎖定期來看,上述負責人表示,資金匯出和鎖定期的限制是影響QFII投資運作的主要因素。此次將兩個限制取消,將進一步簡化管理、便利操作,大大激發境外機構投資熱情,促進境內資本市場進一步雙向開放。

  持續推進漸進式改革

  最新數據顯示,目前,QFII總額度為1500億美元,RQFII試點區域拓展至19個國家和地區,總試點規模19400億元人民幣

  截至2018年5月底,累計有287家QFII機構合計獲得994.59億美元、196家RQFII機構合計獲得6158.52億元人民幣投資額度。

  我國的QFII和RQFII改革一直是一個漸進的過程,不斷地在加大開放的力度和擴大開放的範圍。

  2006年8月,證監會、人民銀行、外匯局聯合發布《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證監會、人民銀行、外匯局令第36號),將QFII試點進一步制度化。制度實施十餘年來,監管部門本著審慎漸進原則,對QFII制度進行過多輪改革,在資格門檻、投資範圍、投資額度和資金匯兌等多個方面不斷放鬆管理,通過簡政放權提升投資便利度。

  2011年11月,證監會、人民銀行、外匯局聯合發布76號令(《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正式開啟RQFII(RMB 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試點。2013年3月,證監會、人民銀行、外匯局聯合發布90號令(《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RQFII制度正式確立,形成證監會負責資格準入、人民銀行負責人民幣账戶管理、外匯局負責投資額度的監管框架。

  2016年,人民銀行、外匯局先後實施QFII和RQFII外匯管理改革,按照巨集觀審慎管理思路,統一QFII、RQFII管理規則,取消單家機構額度上限,QFII、RQFII可依據其管理的資產規模的一定比例自動獲得基礎額度,基礎額度內額度申請無需審批;取消機構投資資金匯入期限要求,允許開放式基金按日申購、贖回,將鎖定期從一年縮短為3個月。境外機構額度獲取和資金匯出入大大便利。

  外匯局相關負責人也強調,“改革是漸進式的,開放的方向是非常堅定的,外匯局會根據國家巨集觀經濟金融和國際收支形勢,把握開放的節奏。”

  專家稱,此次改革是外匯局貫徹落實中央深化金融改革、擴大開放精神的具體舉措,是外匯管理進一步支持和促進資本市場開放,對穩步推動資本項目可兌換、服務國家全面開放新格局、助推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具有積極意義。

  加強雙向開放力度

  除了“引進來”的QFII和RQFII,“走出去”的改革也在持續推進,雙向開放力度在不斷加強。

  QDII相關工作從4月重啟,工作機制也進行了優化。

  此前自2015年3月以來,外匯局QDII總額度一直停止在899.93億美元,沒有釋放新的額度。但最新數據表明,截至5月31日,最新的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投資額度審批情況表顯示,獲得投資額度審批的機構有152家,共1015.03億美元。

  事實上,QDII制度實施十多年來,樹立了我國金融對外開放的良好形象,推進了資本項目可兌換,受到國際社會好評。同時,為境內金融機構“走出去”開展國際化經營作了有益探索,為投資者全球配置資產作了有益嘗試。

  外匯局此前也表示,下一步,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推進QDII改革,根據國際收支狀況、行業發展動態以及對外投資情況,進一步完善QDII巨集觀審慎管理,服務國家全面開放新格局,助推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

  與此同時,QDLP和QDIE試點也在加大力度,4月24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穩步推進QDLP和QDIE試點工作,將上海和深圳兩地試點額度分別增加至50億美元。

  外匯局表示,下一步,將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根據國際收支狀況、行業發展動態以及對外投資情況,進一步完善並有序擴大QDLP/QDIE試點,更好服務國家全面開放新格局。

責任編輯: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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