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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歲男孩半夜偷騎電動車上路被民警帶回

新疆晨報訊(文/記者 代筱曄 圖、影片/通訊員 程新)“孩子騎電動車上路,就是我們大人的失誤,是我們平常太忙沒注意這件事。幸好民警發現及時,沒讓我們的失誤鑄成大錯。”4月13日,馬城說,最近幾天他已經成了習慣,隔一會兒就去門口看看三輪電動車還在不在店門口。

馬城和妻子在兵團第七師一三七團四期商業街經營一家餐廳,店裡有一輛平常用來送餐的電動三輪車,也是馬城日常的代步工具。“考慮到妻子和店員有時候也要用車,電動車的鑰匙一般就放在後廚門口的桌子上。”

4月11日23時許,馬城和店員們準備打烊,卻看見兩位民警帶著兒子濤濤出現在店內。原來,克拉瑪依市警察局交警支隊烏爾禾大隊民警在巡邏途中發現了正在街上騎電動車的濤濤,及時攔停並將孩子送回馬城店內。

據民警唐東蛟回憶,當晚,他和同事在城區巡邏時發現,路上正在行駛的一輛三輪電動車的司機有些特別,“那身形看起來也太瘦小了,雙手為了控制三輪車扶手整個身體都在向前傾,很危險。”兩位民警馬上意識到騎車的是個小朋友,急忙上前攔住了這輛電動車。

在民警的耐心詢問下,得知電動車的駕駛者是10歲的濤濤,因為經常看父母和叔叔們騎車,感覺三輪電動車並不難開,就決定試一試。趁著當晚父母忙著店內生意,小家夥從桌子上偷偷拿了鑰匙將車騎走。

民警發現濤濤時,他已經在街上騎行近半小時。當晚,民警將電動車扣留後,開車帶著濤濤回到父母店內。直到此時,馬城和妻子才發現停在店外的電動車不見了。

民警對馬城夫婦進行了安全教育,並告知未滿16周歲禁止騎電動車上路及其危害性,夫妻倆也直呼做父母失職了。

民警在此提醒各位家長:父母作為孩子的監護人,應意識到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車的危害,並監督和教育孩子,切勿讓未成年人騎電動車上路,以免釀成大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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