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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娃娃騎三輪車 交警發現立即阻止

13歲小孩騎三輪車。

民警發現立即阻止。

上門宣講法制知識。

近年來,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車、機動車上路的現象與日俱增,而這樣的行為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但有些家長卻還不以為然。

2019年7月2日上午10時18分左右,常德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分控中心民警在視頻巡查過程發現一名疑似未成年人違法駕駛電動三輪車違法。大隊四中隊中隊長周超接到指令後帶領輔警彭剛、枚洋在轄區龍港路濱湖路口附近將該車攔下。經檢查發現,該名小孩今年剛滿13歲,姓尚,是常德市城區某校的一名在校初一學生,放假後,媽媽要他幫忙騎車去送貨,沒想到剛出來不遠就被巡邏的交警蜀黍發現。

民警為了證實小尚的說法,當即和他媽媽取得了聯繫,並證實了小尚的說法。民警立即將小尚帶上警車,驅車將小尚送回到位於城區龍港巷的媽媽身邊。當民警見到小尚媽媽的時候,他媽媽的回答更是讓民警吃了一驚。她竟然說自己兒子小尚騎車多年了,技術很好,不會有什麽事。

民警現場對小尚媽媽進行了法制宣傳教育,講明了小尚駕駛三輪車上路的危害,並指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摩托車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並取得機動車行車執照,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依據新的《電動車國家標準》,小尚駕駛的電動三輪車已經達到機動車標準,必須年滿18周歲、在取得機動車行車執照的條件下才能駕駛上路。

民警要求小尚媽媽一定要做好孩子的安全監管工作,在孩子未成年前不能允許在未獲得機動車行車執照的前提下駕駛機動車。小尚媽媽當面承認了自己的錯誤做法,並表示今後一定不讓其駕駛電動車和摩托車了。

交警在此提醒市民:正值暑期,孩子放假在家,家長一定要重視未成年人的安全問題,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不能讓未成年人駕駛機動車上路或者獨自下河游泳,以免發生事故,釀成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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