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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時評:中國垃圾處理“困”在何處?

作者:劉建國

垃圾處理事關公益民生和城鄉環境,社會關注度高,公眾話題性強。作為一個資源環境承載力和社會治理支撐力相對不足的發展中大國,我國垃圾處理走上可持續發展道路依然面臨較多挑戰。由於歷史的原因和自然社會經濟條件的差異,我國垃圾處理行業發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尤為突出,不同發展階段的矛盾同時存在,不同性質的問題複合交織,導致媒體報導和公眾認識垃圾處理困境時經常出現不同程度的偏頗。客觀認識我國垃圾處理困境,有助於盡快走出困境。

首先,要客觀審視我國垃圾處理取得的重要成就與存在的突出問題。

我國現代化的垃圾處理起步較晚,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差到好、從好到優的動態發展過程,整體上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保持了同步,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在發展中國家可謂一枝獨秀。我國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和水準持續提升,衛生填埋與焚燒發電並舉、生物處理為優化節點的技術格局基本形成,專業化運營、市場化服務的商業模式基本成熟,為我國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和人居環境安全保障作出了突出貢獻,這也是我國垃圾處理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石。

與此同時,在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土地資源日趨稀缺、居民環境意識和維權意識日益高漲的背景下,作為最典型的鄰避設施,垃圾處理設施的選址和落地越來越難。大城市垃圾處理能力普遍處於“緊平衡”甚至“寅吃卯糧”狀態,“垃圾危機”一觸即發。有的地方甚至出現了垃圾經層層轉包外運後非法傾倒進入長江、太湖的惡性事件。

受製於城鄉二元結構制度安排下資金、隊伍、設施的保障程度差異,我國農村垃圾處理尚處於起步階段,非法傾倒、隨意堆放、無控處理、簡易處理仍然比較常見,無害化處理能力和水準遠遠落後於城市,亟待各級政府提供常態化、規範化的收運和處理服務。由於各地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年代有長有短,資金投入有多有少,建設與運營管理水準有高有低,環境監管有嚴有松,各類設施汙染物超標排放仍然時有發生,成為居民投訴、環保督查和媒體監督榜單中的“常客”。

作為公益民生保障和環境汙染治理設施,垃圾處理設施之於城市,就好比衛生間之於家庭,社會各界在對此類設施嚴格要求的同時,不妨多一些理解和包容,畢竟衛生間出現故障、產生異味的概率肯定要高於客廳和臥室,但我們又有誰能夠離得開衛生間呢?因此,值得重申的是,我們必須以發展的眼光來審視我國的垃圾處理,成就要充分肯定,問題也毫不規避。

其次,要平衡好垃圾處理當務之急與久久為功之間的關係。

對於我國大部分區域,垃圾處理設施能力建設、結構優化與水準提升依然是當務之急,分類減量是久久為功的慢工細活。人們常用“垃圾圍城”、“垃圾圍村”來描述垃圾問題的嚴峻程度,要解決垃圾“垃圾圍城”、“垃圾圍村”問題,必須大力建設現代化垃圾處理設施,來替代城市或村鎮周邊大量存在的垃圾堆放點、無控處理場、簡易填埋場。事實上,我國大中城市“垃圾圍城”的問題已經得到了較好的解決,依靠的就是市場化機制作用下處理設施的大規模建設與運行。在我國資源環境約束日益趨緊的條件下,垃圾處理必須走集約化、全鏈條之路,高標準的焚燒發電、生物處理、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勢在必行。

有一種觀點認為之所以出現“垃圾圍城”、“垃圾圍村”,出現垃圾處理能力不能滿足不斷增長的處理需求的問題,就是因為沒有推行垃圾分類,或者垃圾分類推行不得力,實際上是站不住腳的。從國際經驗來看,垃圾分類倒逼源頭減量的滯後效應非常明顯,在經濟增長和消費膨脹的條件下,垃圾產生量短期內不可能出現下降;同時,分類得到的各類垃圾也必須有足夠的設施加以處理和利用。離開現代化、多元化的垃圾處理設施,城鄉社會穩定和環境安全都無從談起,垃圾分類只能成為空中樓閣,很難取得實質性成效。

那種不深入了解城市和村鎮的現實需求,籠統地將垃圾分類作為解決一切垃圾處理問題的普適法則的做法,無異於不去給一個饑寒交迫的人提供食品和衣物,而是一味地建議他去強身健體一樣荒謬。因此,持之以恆、循序漸進地在全社會普遍推行垃圾分類制度,必須將高標準的分類處理設施建設作為根本依托,避免陷入部分發達國家在中國禁止“洋垃圾”入境後大量分類好的垃圾無處可去、堆積如山的尷尬境地。

(作者系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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