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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癌症患者都適用的一張處方——運動

今年4月,澳大利亞臨床腫瘤學會(COSA)發表聲明,闡述了運動在癌症護理中的重要作用,倡導所有癌症患者積極參與身體鍛煉。這是世界上首個由研究者主導的,將運動作為治療的重要組成部分的推動。

這項聲明得到了 25 個有影響力的健康和癌症組織的認可,其中包括澳大利亞癌症委員會(Cancer Council Australia)。多位澳大利亞癌症專家表示,所有癌症患者都應該做運動,不這樣做可能會有害。

該聲明的主要作者、澳大利亞天主教大學教授Prue Cormie博士表示,這一聲明是基於「無可置疑的」證據, 「科學告訴我們,阻止癌症患者鍛煉可能是有害的。」

「除了標準的癌症治療之外,鍛煉是癌症患者最好的藥物。這是因為經常鍛煉的人會經歷更少和更輕的治療副作用,包括癌症相關的疲勞、精神窘迫和生活品質。」Cormie 博士說,他們(癌症患者)癌症複發或死於疾病的風險也較低。

現年 33 歲的 Nicole Cooper 女士去年被診斷為 IV 期腸癌。她認為,她現在還活著的一個原因是她在接受治療時保持鍛煉。她說:「當我收到終末期癌症診斷時,我也獲得了兩種挽救生命的癌症治療:化療和運動。

「一年過去了,我的疾病得到緩解。我進行了和化療一樣多的運動。」

運動對癌症生存的影響

聲明指出,臨床研究已將運動明確作為一種安全有效的乾預措施,以抵消癌症及其治療產生的諸多不利的生理和心理影響。迄今為止,最有力的證據是,運動可以改善身體機能(包括有氧運動、肌肉力量和功能訓練)、緩解癌症相關性疲勞、減輕心理壓力、改善多種健康和特定方面的生活品質。

新發現的證據表明,在癌症治療之前、治療期間或之後進行的定期鍛煉,可緩解其他不良反應的嚴重程度,並能降低罹患新癌症和併發症的風險,如心血管疾病、糖尿病和骨質疏鬆症。

此外,流行病學研究表明,積極的身體活動可預防癌症複發、癌症特異性死亡率和某些類型癌症的全因死亡率(研究主要集中在乳腺癌、結腸直腸癌和攝護腺癌)。

這些發現為許多臨床試驗奠定了基礎,這些試驗目前正在針對「運動對癌症生存的影響」進行嚴格評估。

癌症患者的運動建議

所有癌症患者都應盡量避免不活動,並儘快在診斷後恢復日常活動。在當前體力和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保持鍛煉。理想狀態是每周至少150分鐘的中等強度或75分鐘的高強度有氧運動(如散步、慢跑、騎車、游泳);每周進行兩到三次阻力練習(即舉重),包括針對主要肌肉群的高強度運動。

不過,聲明也指出,鍛煉應該根據個人的能力量身定製,以盡量減少併發症的風險,將健康益處最大化。運動生理學家和物理治療師被認為是最適合為癌症患者開具運動處方,指導鍛煉項目的健康專業人員。他們可以基於疾病和治療相關的不良影響、疾病的預後和患者的健康狀況,為癌症患者定製適合的鍛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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