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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假藥案:萬元抗癌藥被認定為假藥,這位醫生活該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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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東聊城一醫生開具抗癌藥而被食葯監部門鑒定假藥一事,引起醫療界的關注。

事件起因,主要是患者在醫生推薦下從第三途徑購買抗癌藥卡博替尼,在服藥後卻出現嘔吐等不良反應,諮詢其他大醫院後,被通知此款抗癌藥不能敷藥,因此停葯。

患者在2018年11月去世後,患者家屬將其葯送往食葯監局鑒定,其結果界定為假藥。

而當時醫生稱,推薦葯並非獲利,只是希望延續患者生存時間,目前相關涉事醫生已被停職,目前立案偵查中。

現實版的《我不是葯神》?

雖說案件依然在偵查之中,真相我們也一直等待。但從案件的描述經過,陳醫生僅僅推薦此葯,因患者家屬購買無門,才建議與其他病友購買。

既然是通過病友互助,醫生也不可能呢到回扣,再加上病友群的幫助下,很多癌症患者才能購買到國內尚未上市的靶向葯。

卡博替尼,到底屬不屬於「假藥」?

《我不是葯神》就有一個經典台詞----「這葯假不假,我們還不知道麽?」而本例中陳主任給患者推薦的「卡博替尼」被食葯監局鑒定為假藥,但這種葯卻一直都被不少患者服用,這些葯假不假,吃的人還會不知道麽?

(電影《我不是葯神》劇照)

事實上,這還真的不知道。

與其他商品不同,藥品難以從外觀上就鑒定其質量。除非發生霉變等肉眼可觀看的變化,普通民眾很難從外觀上鑒定其質量,只能通過「信任渠道」加以辨別。

而「經過國家葯監局批準上市,由正規醫院開具,或由正規藥店售出」才算代表正規渠道。而那些通過非正規渠道拿到的「藥品」,有時候難以保證是真還是假。

電影是電影,現實是現實,現實中有很多所謂的「印度抗癌藥」卻用劣質的原料「濫竽充數」來獲取巨大利潤。

很多靶向葯存在「耐葯」的可能,即便患者服用後效果不佳,這些藥販子也會用「耐葯」的借口糊弄過去。

因此,儘管卡博替尼是因對於癌症廣泛有效性而被稱為靶向葯中的「萬金油」,在臨床試驗上也被常用於肝癌、軟組織肉瘤、非小細胞肺癌、攝護腺癌等,但因在國內尚未批準上市,它還是屬於「假藥」。

病人服用後出現不良反應,是否因假藥而導致?

靶向葯並非萬能仙丹,目前為止還沒有一種靶向葯會無不良反應,這些不良反應並不一定藥物而引起,有可能加重原有癥狀而同時增加一些新的不良反應,有的時候因疾病本身而導致。

而此例子當中,患者家屬反映的不良反應,的確是卡博替尼常見的不良反應,但要說是不是因「假藥」而導致患者過快死亡,這個還得繼續偵查。

目前據臨床試驗統計,小細胞肺癌一般廣泛生存期是6-10月,而患者4月住院,11元病逝,這期間7個月生存期間,基本還是屬於中位生存期

陳醫生之所以推薦卡博替尼,也是因傳統治療方法效果差,但這兩者之間是否有聯繫,還得等待真相。

陳先生推薦國內尚未上市的藥物,是否存在過錯?

從法律角度分析,陳先生本人尚未有實施賣葯的行為,只是一個介紹的行為。若警察追究陳醫生刑事責任的話,也可能會因作為假藥共犯進行調查處理。雖說陳醫生提供了購葯渠道,但卻未與藥販子間存在犯罪意,不應按照共犯處理。

要說陳先生有過錯,我個人認為是卡博替尼適應症沒選好,目前這種葯適應症是轉移性甲狀腺髓樣癌(甲狀腺癌中惡性程度最高的一種),非小細胞性肺癌(NSCLC)和攝護腺癌(PC)

而案例中患者卻是小細胞性肺癌(SCLC),絕非該藥物的推薦適應症。不過患者還有膀胱癌患病史,作為多種實體惡性腫瘤的患者,確實可以嘗試此葯。

最後想跟各位醫療同胞們提個建議:

治療千萬條,合規第一條,

好心推薦葯,親人兩行淚。

參考文獻:

1,Rawal R K , Rastogi S K , Narang B K , et al. A Novel Multiple Tyrosine-kinase Targeted Agent to Explore the Future Perspectives of Anti-Angiogenic Therapy for the Treatment of Multiple Solid Tumors: Cabozantinib[J]. Anti-Cancer Agents in Medicinal Chemistry (Formerly Current Medicinal Chemistry - Anti-Cancer Agents), 2015,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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