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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通報“聊城抗癌假藥”案:醫生未牟私利 不構成犯罪終止偵查

對“聊城主任醫師開假藥”問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警察廳指導聊城市、東昌府區兩級警察機關依法開展偵查調查,現已查清主要事實。3月24日,聊城市警察局東昌府分局依法對陳宗祥、王清偉作出終止偵查的決定。

經查,2018年4月14日,患者王某禹因患小細胞肺癌和膀胱癌,入住聊城市腫瘤醫院,同年11月10日因病去世。治療期間,主任醫師陳宗祥向王某禹之女王某青推薦未經批準的進口藥“卡博替尼”,並讓其自行購買。王某青請求陳宗祥介紹購買渠道,陳宗祥將購買過此藥的病人家屬王清偉介紹給王某青。應王某青之弟王某光請求,王清偉將為其父購買但未使用的1瓶“卡博替尼”轉賣給王某光;後應王某光請求,王清偉又從段某真處幫其購買一瓶“卡博替尼”,共獲利784元。

依照《藥品管理法》有關規定,“卡博替尼”為必須批準而未經批準進口的藥品。陳宗祥向患者推薦“卡博替尼”並列入醫囑,違反了《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經多方查證,未發現陳宗祥從中牟利,與藥品銷售人員也不存在利益關聯,沒有證據證明王某禹死亡與該藥有直接關係。其行為雖屬違法,但尚不構成犯罪,聊城市警察局東昌府分局依法對陳宗祥作出終止偵查的決定。

王清偉應王某光請求,轉賣和幫助購買“卡博替尼”,並從中少量獲利,但其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聊城市警察局東昌府分局依法對王清偉作出終止偵查的決定。

王某青在其父去世後,多次辱罵陳宗祥和院方工作人員,擾亂醫院正常秩序,聊城市警察局東昌府分局決定對其予以訓誡。

另據偵查,段某真自2017年11月以來,大量代購、銷售未經批準進口的境外藥品並從中牟利,將另案處理。

此前報導

山東聊城一醫生開具抗癌藥經食藥監部門鑒定屬於假藥一事引發關注。患者在醫生的推薦下從第三者手中買了抗癌藥卡博替尼,服用後出現嘔吐、厭食等反應。患者家屬將買來的藥送到是藥監部門鑒定,鑒定結果顯示該款卡博替尼是假藥。當事醫生稱,其推薦藥是出於好心,唯一目的是延續患者生存時間,並未從中獲利。

55歲的主任醫師陳宗祥,被罰暫停一年執業活動。3月1日,取保候審的回家當天,“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2月26日同樣前往警局配合調查的還有35歲的王清偉,他為患者王合禹提供了第一瓶藥,並幫助其購買了第二瓶藥。拘留當天,王清偉的女兒剛好滿月。近日警方拒絕了他的律師提出的取保候審申請,並對其延期拘留。

2月27日,代購藥品的段恆真也被警方拘留,其丈夫稱幫忙代購藥純粹是為了幫忙,並非為賺錢。

衛健委就聊城“假藥門”事件發文 要求醫院自查自糾未批藥

新聞中提到的抗癌藥卡博替尼俗稱XL184(患者常以184代稱),是一種多靶點的口服廣譜抗癌靶向藥。由於靶點多,療效較好且廣譜,這個藥也常被人稱為靶向藥中的“萬金油”。該藥目前在中國大陸尚未獲批,美國FDA批準的適應症僅包括甲狀腺髓樣癌、腎癌和肝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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