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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資產債權計劃未違約 營口港已償還全部本息

  證券時報記者 劉敬元

  6月20日,光大永明資產公告稱,光大永明-營口港債權計劃的償債主體營口港務集團已按合約約定將本期全部本息償還。

  此前該債權計劃面臨違約風險,6月12日營口港務集團被曝出“無力償還”首期5.3億元本息,能否在6月20日到期日償還成為關鍵。上述公告則正式明確,該債權計劃未違約,由此保險債權計劃“尚未出現一單違約”的紀錄也得以保持。據證券時報記者了解,3個工作日內,光大永明資產會將投資資金本息,分別劃至各受益人指定账戶。

  保險資管人士不意外

  光大永明資產昨日發布《光大永明-營口港債權投資計劃還本付息情況的公告》稱:經確認,“光大永明-營口港債權投資計劃”的償債主體營口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已按照合約約定,於6月20日將本期全部本息劃撥至本計劃託管账戶。

  同時,光大永明資產稱,將在合約約定的時間內向受益人分配受益憑證收益,並將繼續盡職盡責履行受託管理人職責,維護受益人合法權益。據記者了解,按照產品說明書要求,3個工作日內,光大永明資產會將收益分別劃至各受益人指定账戶。

  至此,這一違約風險事件以營口港務集團按時償付本息解決,幾位保險資管人士對記者稱,“意料之中”,“跟此前推測一致”。

  6月12日,記者獲悉一份營口港務集團向光大永明資產發出的函件,稱由於營口港資金短缺,對“光大永明-營口港債權計劃”到期的本金及利息共計5.3億多元已無力償還。並稱,目前正處於遼寧港口整合過程中,希望光大永明資產調整到期的還款計劃。

  這一債權計劃2012年末成立,規模為20億元,期限是7年,還款方式為第6、7年分四次償還本息,2018年6月20日為首筆本息的償還日期。

  彼時,市場擔憂,這單債權計劃可能會遭遇違約。若如此,這將成為首單違約的保險債權計劃。光大永明資產6月13日表示:“我們公司目前正在依照程式積極處理,與相關各方充分溝通,積極推進事件妥善地解決。”

  當時多位接受記者採訪的保險資管人士即認為,這單債權計劃違約可能性很小,或者至少是安全性不會有問題。

  從償債主體看,營口港務集團為國資背景,控股股東為港航發展,實際控制人為遼寧省國資委,不能償債的風險較低;上述“無力償付”5.3億到期本息的來源,很可能與遼寧港口整合及其可能存在債轉股操作背景相關,具體實施流程上或許出現一些不暢,因此,身處其中的營口港務集團希望對償債做展期,只是沒想到函件發出後的影響會這麽大。

  有資管人士對記者表示,違約與否要看到期日是否償付,而不應將上述“無力償付”的函件作為違約的判斷依據,此前在信託領域即有“違約烏龍”事件出現。事後也證明,在相關各方的溝通下,營口港務集團最終如期償還了到期本息。

  保險資管或難免踩雷

  這一違約風險事件發生後,多位保險資管人士坦言,在當前的信用收緊環境下,規模越來越大、所投項目越來越多的保險資管想要完全不受影響,幾乎不太可能了。

  以上述遭遇違約風險的債權計劃來說,相關方難言不受影響。有業內人士認為,對於光大永明資產而言,今後發行保險資管產品募資的難度可能會有所加大;對於營口港務集團來說,發債融資難度和成本也可能會提高。

  從行業層面來講,保險資管人士認為,在這輪風險暴露和消化的市場化過程中,保險資管很可能也難以避免“踩雷”。假如遇到違約,保險債權計劃可以啟動擔保等增信環節,保險資管要通過代償、處置資產等,追回違約導致的損失,投資資金不至於完全打水漂。不過,從概率上講,保險資管碰到“雷”的情況會比信託、券商資管等其他資管機構少一些。

責任編輯:謝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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