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育隻此一次、不可逆轉、不可補償;
說起產前檢查,很多準媽媽都不以為然,不就是做幾次超音波嘛!其實不然,規律的產前檢查是保障母嬰安全的重要環節,不做產檢是一種失職!產科醫生經常說:懷孕是試金石,許多隱匿性的疾病,懷孕後會露出本來面目!那麼產檢什麼時候做?又是檢查什麼呢?
01. 產前檢查的時間
首次產檢從發現懷孕開始,很多人自測尿妊娠試驗,「兩道杠」即需要到醫院檢查。如果孕前未做過婦科檢查,首次需要行婦科檢查;並且要做超聲檢查,以確定宮內妊娠及孕齡。複診產檢時間分別為:12-28周,每4周產檢一次;28-36周,每2周產檢一次;36周以後,每周產檢一次。如果出現異常情況,隨時到醫院檢查。
02. 產前檢查的內容
不同孕周檢查的內容有所不同。基本檢查項目包括:體重、血壓、宮底高度、腹圍、胎心等。千萬別小看體重與血壓的監測,孕期體重增加過多或過少均不利於母嬰健康,孕期平均體重增加為12.5kg,孕前肥胖者增加8~10kg為宜。初次產檢需詳細詢問月經情況,準確推算孕周及預產期。初次產檢需要做一些輔助檢查,如血常規、尿常規、肝功能、腎功能、感染指標等。如無異常,複診時一般不需再次檢查。
03. 產前檢查重要事件提醒
妊娠11~13周需行超聲檢查測量胎兒頸後透明層厚度(NT), NT值大於3mm屬於異常;
妊娠15~19+6周行胎兒染色體非整倍體異常的血清學篩查;也是高齡或高危孕婦行羊水穿刺染色體檢查的時間;
妊娠22~26周行系統或三(四)維超聲檢查,就是孕媽常說的「大排畸」檢查;
妊娠24~28周行OGTT篩查妊娠期糖尿病;
妊娠30~32周行常規超聲檢查;
妊娠32或34周開始行胎心監護(NST),36周後每周1次NST檢查。
孕媽媽們請一定一定按照要求準時進行產檢,錯過了產檢時間,就錯過了一些非常重要的檢查,有可能得不到準確的檢測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