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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11所可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高校,高教向內涵式發展

5月31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獲悉,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批準,又新增11所可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高校,加上去年公布的首批名單,目前全國已有31所可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高校。

名單顯示,此次新增列的高校包括北京理工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南大學、山東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四川大學、重慶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蘭州大學。

首批可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的高校分別為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複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南京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廈門大學、武漢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以及中國科學院大學。

澎湃新聞注意到,首批名單中有19所大學為一流大學A類,一所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為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新名單中,11所大學均為一流大學A類。至此,36所一流大學A類大學中,有30所大學可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中央民族大學、大連理工大學等尚未進入可自主審核名單。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印發的《關於高等學校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高等學校開展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工作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加快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現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的重要舉措,是學位授權審核改革的重要內容。

確定為學位授權自主審核的高校,能夠享有更多的辦學自主權。首先這些高校每年都可自主增列和調整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此外,高校按本部門規定的程序完成審核後,可直接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批,不再需要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組織專家複審。同時,高校有較大的學科設置權,既可自主設置學科目錄規定的一級學科和專業學位類別,還可自主設置交叉學科,按一級學科管理。

但是《意見》還提出要求,高等學校應製訂新增學位授權點標準,其標準必須高於國家同類學科或專業學位類別的申請基本條件。同時強調,高等學校要合理控制自主審核節奏,根據科學技術發展前沿趨勢、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本部門學科基礎條件,以及資源配置能力,統籌考慮新增學位授權點,每年新增博士學位授權點數量不得超過本部門已有博士學位點數量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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