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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女子34萬買下拍賣房,進屋後傻眼了...

買房本是大喜事

但當你買完房後突然發現

房子已經面目全非了

你會有何感受?

湘潭市民戴女士通過司法拍賣,得到了位於嶽塘區霞光中路的一處房產。因為原房主稱暫未租到房,戴女士給了對方一些寬限的時間。" 因為原房主一直暫住著,所以我一直沒來看房。"5 月11 日,得知原房主搬走,戴女士來到房屋內查看,眼前的一幕,讓她" 驚呆了":防盜門被卸走,防盜窗不翼而飛,房內堆滿了雜物," 裡面全部被毀容了"。

這處房產是2 月20 日戴女士從網上競拍得來的。記者登錄淘寶網上該條房屋拍賣頁面顯示,此房的建築面積為117.39 平米。評估價為43.1408 萬元,起拍價為34.51264 萬元,增加幅度2000 元。戴女士最終以34.51264 萬元拍下這處房產。

成功拍下房子之後,戴女士陸續交齊了房款,並將其過戶。5 月11 日下午,這是付款後戴女士第一次見到自己的房子。

進入房屋內後發現," 裡面全部毀容了!" 房門外的門框處有明顯痕跡,這裡原先是一扇防盜門,此時也被卸走;房屋內的地上堆了衣物以及類似於水管電線之類的雜物,一片狼藉;防盜窗更是不翼而飛……

為何屋子內的防盜門和窗戶會不翼而飛?戴女士從法院執行人員處獲悉,原房主稱是" 被收廢品的人弄走的。" 這個說法遭到了戴女士的質疑,她認為只有原來的房主才有鑰匙,收廢品的不可能進屋。

17 日下午,記者多次聯繫房屋原來主人,對方一直未接聽電話。

根據該房的成交確認書顯示,該處房產的處置部門是湘潭市嶽塘區人民法院。

5 月17 日,記者聯繫上了嶽塘區法院的賀法官,戴女士發成屋屋異常後第一時間聯繫了法院。賀法官稱,不能確定原房主究竟是哪一天搬走的,事後房主稱願意出200 元" 清潔費" 給房屋打掃衛生,但是被戴女士拒絕。目前法院方正在與原房主聯繫,對方同意於今日去嶽塘區法院進行相關事宜的協商。

律師說法:不能撤銷競買行為但可追究侵權責任

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劉明律師認為,當房產已經過戶,買賣合約已經履行完畢,除非出現根本違約(無法過戶,無法交付房產等房屋買賣合約最重要的內容),一般情況是不能解除合約、撤銷競買行為的。

在交接過程中,法院作為拍賣委託方應當有保障房產與拍賣時一致的義務,否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另外,如果因原房東等第三人的原因造成房屋在交接過程中受損,買受人還可以依法追究第三人的侵權責任。

買個房子不容易

無論是交房還是驗房

都要仔細確認!

來源:華聲在線綜合瀟湘晨報

編輯:周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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