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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司法拍賣房屋後竟被人強佔,朝陽法院出手了

8月14日上午,朝陽法院執行局對朝陽區興隆家園一處房產進行強製騰退。該房屋前房主四處舉債,經法院執行拍賣房屋已經易主,但其中一名債權人張某因擔心拿不回錢,強佔房屋出租。

上午,執行法官叫來開鎖人員將戶門強製打開,屋內沒人,但有很多生活物品。法院工作人員逐一清點,登記造冊,後由搬家公司將清點後的物品拉到暫存地,張某可隨時聯繫執行法官配合執行,並將個人物品取回。

執行法官現場介紹,執行騰退的房屋前房主叫孫某,對外欠有很多債務。目前,已有4名債權人取得生效法律文書,並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執行標的額總計2000餘萬。

朝陽法院立案後依法向被執行人孫某發送了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並對其采取了限制消費措施,但孫某一直不出現,申請人也無法聯繫到他。

法院查詢到孫某名下有一套位於朝陽區興隆家園的139平方米的房屋。經司法拍賣,今年年初,趙女士(化名)以570餘萬的價格成功競拍,成屋屋已經過戶。

接收房屋時趙女士了解到,孫某的其中一名債權人張某一直佔據房屋。據悉,張某屬於普通債權,無法優先受償,因擔心拿不回錢,便佔有房屋出租獲益。

法官介紹,因張某的佔有行為不受法律保護,故房屋租賃關係也不受法律保護。房屋騰退後,法院會將房屋交給現產權人趙女士,並嚴格按照程序對司法拍賣所得款項進行分配。張某等債權人可繼續尋求孫某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以維護合法權益,但違法佔有房屋的行為不可取,趙女士可以以此向張某主張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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