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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為什麽要花540萬請法律顧問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胡巍 | 北京報導

2月13日,中國政府採購網發布《財政部條法司聘請法律顧問律師事務所項目公開招標公告》,其中540萬元的聘請預算受到廣泛關注。

事實上,“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立的改革任務。早在2016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要求2017年底前,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縣級以上地方各級黨政機關普遍設立法律顧問、公職律師,鄉鎮黨委和政府根據需要設立法律顧問、公職律師。

財政部條法司官網的信息顯示,該採購項目預算金額為3年,共540萬元,法律顧問律師事務所采取由合夥人律師作為總負責人組成10名以上的律師服務團隊、提供現場辦公和非現場工作相結合的法律服務工作模式。

540萬元的金額很容易引起公眾的好奇,但作為業內人士的律師又如何看待招標公告?就相關話題,《中國經濟周刊》記者採訪了全國政協委員、貴達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山,財政部PPP中心法律專家、世澤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靳林明。

朱山:第三方律師對政府決策合法化的作用“不可替代”

《中國經濟周刊》:財政部條法司540萬元聘請法律顧問,這個預算費用具吸引力嗎?

朱山:財政部條法司的這次招標信息,不少律師同行都在微信朋友圈裡轉發。有人說財政部有錢,有人說體現了律師的價值,也有人說政府對法律顧問愈加重視了。

我認為540萬元是一個比較合理的預算,並不能說有多高,而是符合市場行情的。據我所知,在珠三角、長三角等發達地區,縣級政府的法律顧問費用,每年幾十萬到一兩百萬元是很正常的。大約5年前,我們律師事務所曾為貴州省政府做法律顧問,當時法制辦委託我們測算費用,考慮到市場價、勞動強度、專業化程度、服務時間以及律師的專業水準等因素,我印象中的測算結果大約是460萬到500萬元,現在的行情可能還會上漲。

《中國經濟周刊》:在您看來,這對律師的職業要求是不是很高?

朱山:為財政部服務,律師不但要懂法律,還要懂得相應的專業知識,比如有財務和經濟學方面的背景,專業化程度的要求很高;再者,律師是一個講究經驗的職業,就像做成“老中醫”“老司機”,這樣才能幫客戶防範風險,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無論是企業還是政府,不會花錢聘請一個不能解決問題的律師。

《中國經濟周刊》:政府履行職能倚重法律而非權力,對於建設法治社會有什麽意義?

朱山:黨的十八大以來,特別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決定之後,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是一個趨勢。貴達律師事務所根據大數據測算發布的《2019年度十大法律服務新趨勢》認為,“黨政法律顧問、地方立法、政策制定及行政法律服務向縣域向基層擴展延伸”是十大趨勢之一,且排在第二位。財政部條法司的招標,我認為也是這種大政策背景下的一個舉措。

根據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建立法律顧問制度還要求形成機制。依法治國,首先是政府要依法行政,依法行政需要依靠第三方的力量,也就是我們講的外聘法律顧問。特別是律師作為第三方,能夠提供一些專業、中立、審慎的意見,對於政府決策合法化的作用,我可以用“不可替代”四個字來描述。

政府決策也越來越重視法律顧問的意見。決策過程的事前、事中、事後,都要進行合法性評估。比方在貴州,省級、市級人民政府,省國資委等,都明確要求,重大決策在上會前必須有律師的專業意見。

靳林明:政府可能還是對外部律師不夠信任

《中國經濟周刊》:財政部條法司聘請法律顧問的事您怎麽看?

靳林明:我覺得540萬元的預算不高,甚至還有點低。因為服務期為3年,5個律師現場辦公,等於全職工作,此外,還有至少5名備份律師提供支援。即使以5名現場辦公的律師計算,平均每人每年支付的費用是36萬元,也就是剛剛滿足一個初級或執業兩年的律師的用人成本。

單純從商業角度算账,這樣的投標肯定虧本。但投標者可能考慮一些其他因素,比如參與了國家財政的一個頂層設計,鍛煉一支律師隊伍,或者看能不能延伸承接財政部的其他業務。

財政部的這次招標還有一個積極意義,就是讓輿論注意到有這麽一回事,本身就是一種促進。圈子裡好多人都在轉相關消息,很多都是叫好的,認為財政部越來越有誠意。至少從這個角度來講,會讓其他很多部門來關注和思考這件事。

《中國經濟周刊》:有人把聘請法律顧問比作買保險,關鍵時刻發揮作用,您如何看待?

靳林明:對此我部分讚同。比如領導對某個具體問題不太了解,做決策時谘詢了專業人士,但最後還是做錯了或者蒙受了損失,這個時候領導並不是故意的,不應該處罰。從另一個角度講,也說明這不是絕對的保險,而取決於“投保”的律師事務所的專業能力,以及是否規範和盡責。

《中國經濟周刊》:外部律師在政府部門擔任顧問,能發揮哪些作用?

靳林明:我認為財政部聘請律師,第一種可能是協助完成一些需要外部支持的工作,比如有可能部門人力不夠,編制就這麽多,所以購買外包服務。第二種可能是需要借用外部智力支持,來解決一些具體問題。外部智力支持對於條法司的工作有更關鍵的促進作用,價值很難量化。

總體來講,律師為財政部這樣的頂層設計部門提供服務,更多是在一些具體事務方面發揮職能。律師的指導意義在於解決一些一線的問題,並將之帶到立法中去,這樣更接地氣。說實話,我們立法雖然多有調研,但這種調研和真實情況還是相隔較遠。

法律制度的形式很容易建立,但真正把法律作為領導決策最核心的考慮因素,恐怕還有一段路要走。我自己也是很多地方政府的法律顧問,客觀講,作用的發揮還不夠充分。政府可能還是對外部律師不夠信任,包括專業能力的不信任,時間上的不匹配,或者涉及保密等等原因。當然,不可否認的是,目前肯定是在朝一個非常積極的方向走。

文字編輯:周琦

新媒體編輯:王新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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