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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後你在部門受過怎樣的刁難?網友:公司所有的重活都交給我做

姚晨說,很多人都問她一個問題:你是如何兼顧事業和家庭的?

可她很困惑「為什麼從來沒有人問我老公這個問題?」

性別歧視、職場不公,從大學那會就開始,因為女性的特殊生理結構如女性面臨的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對企業用工成本的增加,他們不願意為女性生育買單!

前幾天朋友跟我說:他們部門排隊懷孕,如果一個人想要懷孕,那就要跟其他同事商量好,如果時間差不開,那其中一個同事就得面臨被調崗、接受一切公司「不科學合理」的制度安排!

而且即使懷孕了,公司所有的工作該做的一項不會少,甚至還會做工作之外更重的工作!

的確,國家只想讓大家為未來付出,給國家的老人養老,卻在成長時不給予足夠的成長環境,企業都岌岌可危,又怎麼能給不確定的員工基礎保障呢?

但是,我們不應該過分關注社會陰暗的一面,否則自己的熱情與善良會被一點點消磨掉,其實,在這個世界上,還有很多溫暖的事情。尤其是當一個人處於特殊時期,需要更多愛和關懷的時候。

@匿名用戶:我在一個工科類公司上班,辦公室大多數男生,自從懷孕後,老闆什麼重活也不讓我做,還安排了一個幫我代班的同事,也不讓我加班、也不責備我、也不批評我,只不過該給我的績效獎金會分一點給那個代班同事。

@匿名用戶:孕期一直吐成狗,大家都沒刁難我,對我很好,可沒人乾活。然後就熬啊熬啊,熬到41周終於請產假住院了。前一周都還在下面部門檢查,我是出報告和檢查的主要乾活選手。不過這都不是刁難,主要是人少。然後體制內雙休都有,我是周末去產檢。一到產假就比較爽了,六個月時間,收入完全不影響,躺拿工資感覺真好。所以平時好好工作,也是很值了。

@匿名用戶:真的從未感覺到如此的好,懷孕後大家太照顧我了,簡直成為重點保護對象,長官說下班後可以提前回家,產檢什麼的報個外出辦公就行,HR說不用穿正裝可以隨意穿舒服的衣服,同事會監督我哪些東西不能吃,哪些不能吃。我簡直都不想回家,我覺得上班太開心了。

@一切都從頭:覺得自己好幸運,我剛開始懷孕還在糾結怎麼跟公司長官說,沒想到長官直接看出來了,找我談話,問我能不能繼續工作,我說可以。長官還專門告知同事,對我格外照顧,知道我孕吐,都去會議室吃飯...

@喵喵:我們算是大公司吧,各種體制都比較完善,女性居多,什麼不公平、欺負孕媽都不存在,產假6個月,帶全薪、五險一金也正常繳納,有了重要的工作,大家也一起分擔。

像職場媽媽屢遭不公的現象並不少見,但請各位孕媽記住:我國《女職工權益保護法》第5條規定,用人部門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約;第7條也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8條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部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部門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部門支付。

這是各位孕媽的權利!受法律保護。孩子重要,是一個生命,工作也重要,是生活的基礎保障,不管何時,都要不斷學習,讓自己跟時代保持在一個頻率上!才能保證生完孩子重入職場的時候不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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