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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曹園到袁府,憤怒與仇富無關

(圖片來源:全景視覺)

沈彬/文先是黑龍江的“曹園”,再是河北邯鄲的“袁府”,之後又是天獅董事長李金元家的“華堂”,這些“私人宮殿”成為媒體鏡頭下的獵物,繼而引發了職能部門的關注,招致被拆除的命運。

一樣的深深大院、高牆森然;一樣的雕簷畫棟、高宇崇屋;一樣的煙波浩淼、垂柳拂堤的巨型人工湖,大得超出你的想象力;有的甚至還使用歇山頂等在古代只有皇家宮殿、廟宇才能使用的建築樣式,但無一例外都是“見光死”,在被媒體盯上之後,難逃被執法拆除或者自行拆除的結果。真正是:看他起高樓,看他宴賓朋,看他樓塌了。

私人別墅、私家會館已經滿足不了中國土豪的願景,他們把“私家宮殿”放進了自己的採購車裡,甚至有的已經發展成了私家祠堂,比如邯鄲的“袁府”在當初的新聞報導當中,被大大方方地稱作“150畝家族祠堂”。

對於私家宮殿被拆毀的命運,有人抱以惋惜之情,認為這是“仇富”心理在作怪:這麽好的房子放在那裡一兩百年之後,也是很不錯的旅遊古跡,富豪為什麽就不可以有自己的宮殿呢?之前,晉商的喬家大院、鹽商的何園等都是一筆文化財富。

私家宮殿和私家別墅的區別,不在於價值大小,而在於違法與否。深宅大院、私人宮殿是一個隱喻,代表著金錢對法律的蔑視,代表著權勢對社會公平的碾壓。因為從中國的土地制度上說,動輒150畝的私人宮殿本身就是觸犯土地保護紅線的。

按中國的土地制度,農村土地為集體所有,宅基地是農村集體人口分配的,不可能達到百畝的天文數字;城市的國有土地按招拍掛的流程,出讓之前明確規定使用目的、容積率,可以用於住宅開發、工業用途等,但是不可能直接作為“私宅”的。像相聲裡說的那種“黃土馬”的土豪是不可能實現的,哪怕土豪的企業可以手握土地儲備,也必須按土地規劃使用土地。

中國土地制度禁止富豪們這麽任性地使用土地,造出百畝的宮殿、十公頃的大湖。所以這些宮殿本身就是帶著原罪出生的。以“袁府”來說,最早是以“種植項目”立項的,2017年變身“養老中心項目”,最後變成了這麽一套私家宮殿杵在那裡,這七十二變是怎麽完成的?最初,當地政府回應稱:“袁府”不是違法佔地,該項目也沒有佔用基本農田,而是合法徵收的養老項目。最後被上級的調查追責啪啪打臉。

牡丹江的“曹園”也是“掛羊頭賣狗肉”,以旅遊項目的名義先上車,然後就造出了方圓幾裡的私家園林。舉報者有一個觀察,同樣是在林區,他依法砍一棵樹,都要戰戰兢兢,走各種複雜的程序,而曹園的主人大建園林,手指頭一指就一片樹林被砍掉,完全沒事。所以,私家宮殿的問題更多體現在土豪僭越法律的快意之中,一座私人宮殿與其說是炫耀,毋寧說是體現自身地方實力的標杆。

在美國的鍍金時代裡,凡布倫寫了著名的《有閑階級論》,他提出:“財富水準較高的階層通過炫耀性消費來力爭區別於財富水準較低的階層,這種對比可以將人們劃分到不同的價值等級中去。”“炫耀性消費”一詞一舉成為經濟學、社會學術語。在100多年之後,“炫耀性消費”一再挑動著社會敏感神經。其實結合中國的歷史發展路徑、土地法規,私人宮殿的問題不止於炫富本身,而是指向財富來源的正當性、財富適用法律的公平性。

私家宮殿成富豪的權力的野望,法外權力的標尺,這是眾多富豪樂此不疲的原因所在,也民眾痛恨私人宮殿的原因。“曹園”“袁府”和“華堂”引發的眾怒,不是因為仇富,而是因為社會公平被扭曲,金錢和權力相互交媾。

(作者系資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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